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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类型分类

时间:2022-03-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语言的谱系分类依据的是语言之间的亲属关系。综合语的特点是主要用屈折形态标志表示各种句法、语义关系;分析语则主要用语序和虚词来表示各种句法、语义关系。从语言的实际情况来看,不同语言对这6种语序的选择结果非常不平衡。其中,SVO和SOV两种语序在所调查的语言中占绝对优势,占90%。VOS和OVS这两种语序的语言几乎不见,尤其是后者,在现有的调查中尚未发现。汉语、英语主要是SVO类语言,日语、韩语是SOV类语言。
语言的类型分类_语言学讲义

语言的谱系分类依据的是语言之间的亲属关系。类型分类则不然,它不受亲属关系的约束,它依据的是语言结构的特征,把在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的语言归为一类。语言结构具有多方面的特征,因而语言的类型分类也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

2.1形态分类

语言的形态分类是根据语言语法中的形态的特点给各种语言所进行的分类。较早对语言作这种分类的是德国语言学家威廉·洪堡特(Wilhelm von Humboldt),他把语言分为3种:孤立语、粘着语和屈折语。后人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一类:多式综合语(又称编插语)。

孤立语(isolating language),又称词根语,其主要特点是,在表示语法意义和语法关系时所使用的手段不是通过构形变化这样的屈折形态标志,而是借助语序和虚词。汉语、越南语、苗语等都属于这一类。

粘着语和屈折语有个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有构形形态标志;但两者也有区别:

粘着语(agglutinating language)的主要特点是没有内部屈折,它的词根几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发生变化。每一个构形形态标志只表示一种语法意义,每种语法意义也总是由同一个构形形态标志表示,构形形态标志和语法意义之间是一一对应关系。因此,一个词如果要表示三种语法意义就需要三个构形形态标志。来看土耳其语的一个例子,在sev-erek-dir-ler(他们将要爱)中,sev-是动词词根,是“爱”的意思,形态标志-dir表示第三人称,-ler表示复数,-erek-表示将来时。斯瓦希里语wa-ta-si-po-ku-ja(假如他们不来)中,ja是词根,“来”的意思,wa-表示第三人称复数(只用于施事是人物的场合),-ta-表示将来时,-si-表示否定,-po-表示假定,-ku-表示这个词是动词。

屈折语(inflecting language)的主要特点是词根有内部屈折,即通过变化词根中的辅音或元音表示一定的语法意义。例如英语中的lend(借给),其过去式是lent;know(知道)的过去式是knew;tooth(牙齿,单数)的复数形式teeth。此其一。其二,一个形态标志可以同时表示几种语法意义,如英语中runs的-s同时表示第三人称、单数、一般现在时,俄语名词paбoтa(工作)中的-a,同时表示阴性、单数、第一格等语法意义;另一方面,同一语法意义也可以用不同的形态标志来表示,如英语中的books和oxen都是名词的复数形式,复数这一语法意义分别由-s和-en来表示的。

多式综合语(polysynthetic language)的主要特点是动词谓语包含各种复杂的成分,它们在一起,相当于其他语言的一个句子。例如北美契努克语的i-n-i-á-l-u-d-am中,第一个i-表示过去时,-n-表示第一人称单数,第二个-i-相当于代词宾语(这个),-á-相当于另一个代词宾语(她),-l-表示前面的代词宾语á是间接宾语,-u-表示动作离开说话的人(即他交给某人什么东西,而不是向某人索取什么东西),-d-是动词词根(给),-am表示动作(来)是有目的的。这样,它们在一起的意思是“我来是为了把这个东西交给她”。再看美洲阿尔贡金语的一个例子。在akuo-pi-n-am中,akuo-是词根,意思是“拿”,-(e)pi-是“水”的意思,-(e)n-是“用手”的意思,-am是“它”的意思,因而它们合在一起的意思就是“他从水中拿起它”。

关于多式综合语,也有人认为它跟粘着语和屈折语之间的差别,仅仅在于它是一个极端的例子,把多数语言中属于几个词的范畴结合在一个语法词内。这种类型并没有采用词的结构方面的实质性的新特征,它仅仅在词中增加了粘着语素的数目。[3]

上面介绍了形态分类的大致情况。其实,就某一种语言而言,并不一定那么单纯。

除上述分类外,也有人把语言分为综合语和分析语。综合语的特点是主要用屈折形态标志表示各种句法、语义关系;分析语则主要用语序和虚词来表示各种句法、语义关系。俄语、德语等属于综合语,汉语、英语等属于分析语。

2.2语序分类

语序分类是根据语言中主语(S)、谓语动词(V)和宾语(O)的相互位置关系给语言所作的分类。从理论上来说,这三者之间的排列可能性有6种:SVO、SOV、VSO、OSV、VOS、OVS。一种语言往往采用其中一种作为主要语序。从语言的实际情况来看,不同语言对这6种语序的选择结果非常不平衡。其中,SVO和SOV两种语序在所调查的语言中占绝对优势,占90%。再加上VSO这种语序,它们在语言中所占的比例达到96%。VOS和OVS这两种语序的语言几乎不见,尤其是后者,在现有的调查中尚未发现。[4]正是这个缘故,语言学家非常重视SVO和SOV这两种语言。

汉语、英语主要是SVO类语言,日语、韩语是SOV类语言。我们来看看日语的例子:

(1)わたしは日本語を勉強します。(我学习日语)

(2)田中さんは手紙を書いています。(田中先生在写信)

例(1)中的“日本語”和例(2)中的“手紙”都是宾语,“を”是宾语标志。

语序分类与形态分类不仅仅是分类角度的不同,语序分类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转变是,语言类型学家并不是停留在对语言的分类上,而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与语序有关的语言的其他特征,发掘语言之间的共性特征和特征之间的蕴含关系,比如在以SVO为主的语言中介词前置(汉语、英语),而在以SOV为主的语言中介词后置(韩语、日语)。这是类型学研究的一个很大的跨越。实现这种跨越的第一人是格林博格(Greenberg)。他在对数十种语言进行观察的基础上提出了几十条共性,当然后人对此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正。

SVO类语言的典型句法特征是介词短语位于动宾短语之后,看看英语的例子:

(3)He was criticized by his teacher.(他被老师批评了)

(4)Mary is prettier than her sister.(玛丽比她妹妹漂亮)

(5)He works in Shanghai.(他在上海工作)

(6)Jack opened the door with this key.(杰克用这把钥匙开的门)

古代汉语在这方面跟英语非常相似,但现代汉语则发生了变化。有人认为,现代汉语正处于从SVO类语言向SOV类语言过渡状态。对此学术界有不同看法。

2.3主题/主语分类

在对句子进行分析时,涉及两个重要的概念:主题和主语。不同语言在主题、主语的表现上有所不同,有的侧重主题,有的侧重主语,有的语言中主题和主语并重,有的语言则都不侧重。据此,有人把语言分为4类:

第一类是主题明显(topic-prominent)的语言,如汉语、拉祜语等;

第二类是主语明显(subject-prominent)的语言,如英语;

第三类是主题和主语都明显(both topic-prominent and subjectprominent)的语言,如日语;

第四类是主题和主语都不明显(neither topic-prominent nor subjectprominent)的语言,如菲律宾语。

在主题明显的语言中,一个句子并不一定要求有主语出现,但一般都需要出现主题,主题往往是有定的,充当主题的除了施事、受事以外,还有其他多种语义成分,有时主题跟句子中的谓语动词的关系十分松散。例如:

(7)今天不去了。

(8)这儿讲话不方便。

(9)婚姻的事,你自己作主。

(10)这棵树,花小,叶子大。

(11)那场火,幸亏消防队来得早。

(12)他们,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13)我每天吃过晚饭后,散散步,回来后看一会儿电视,然后才看书。

赵元任还举过这样的例子[5]

(14)他是个日本女人。(所要表达的意思是:他的用人是个日本女人)

(15)我比你尖。(我的铅笔比你的尖)

在主语明显的语言中,主语不能省略,有时实在找不到主语,也来个形式主语,如英语中:

(16)It is raining hard.(雨下得很大)

(17)It is going to snow.(要下雪了)

在主题和主语都明显的语言中,在对句子的结构进行描写时,主题和主语都很重要。在日语中,主题和主语都有标记词,前者是は,后者是が。就具体的句子而言,有的句子有主题,没有主语;有的句子有主语,没有主题;有的句子既有主题,又有主语。例如:

(18)わたしは中国人です。(我是中国人)

(19)明日だれが来ますか。(明天谁要来?)

(20)日本は新聞の種類が多いですね。(日本报纸的种类真多啊!)

语言类型学的研究弥补了单一语言研究的不足,为观察人类语言的本质提供了单一语言研究所不能提供的视角,也为单一语言的研究提供了在语言内部所达不到的视角。[6]因而越来越受到语言研究者的重视。

【注释】

[1]参阅徐志民:《欧美语言学简史》(修订本),上海:学林出版社,2005年,第108页。

[2]参阅戚雨村:《语言学引论》,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5年,第310—327页。

[3]参阅罗·亨·罗宾斯:《普通语言学概论》,李振麟、胡伟民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第412页。

[4]参阅石毓智:《汉语研究的类型学视野》,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9页;刘丹青:《语序类型学与介词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38页。

[5]见赵元任:《汉语口语语法》,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45页。

[6]刘丹青:《语序类型学与介词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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