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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主权的存在

时间:2022-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避免其他国家仿效苏联,同时与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保持外交关系,联邦德国政府提出一项外交原则,即联邦德国在国际法上单独代表整个德国,拒不承认民主德国,不同与民主德国建交的任何国家建立或保持外交关系。苏联作为主要战胜国之一,对德国的统一负有责任,因此这一原则不适用于苏联。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于1972年同时加入联合国。

主权是个虚化的观念上的要素,我们如何判断主权的存在?笔者拟结合原民主德国和台湾问题进行分析。

(一)两德问题

联邦德国在20世纪50至60年代推行一项外交政策“哈尔斯坦主义”,旨在封杀民主德国的国际活动空间,孤立民主德国。

1955年9月联邦德国与苏联达成建交协议。为了避免其他国家仿效苏联,同时与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保持外交关系,联邦德国政府提出一项外交原则,即联邦德国在国际法上单独代表整个德国,拒不承认民主德国,不同与民主德国建交的任何国家建立或保持外交关系。苏联作为主要战胜国之一,对德国的统一负有责任,因此这一原则不适用于苏联。

1957年,联邦德国据此原则与南斯拉夫断交,1963年又与古巴断交。但随着民主德国地位的巩固和提高,联邦德国这一不承认政策到了20世纪60年代越来越深地走入死胡同,反而使联邦德国自己在国际上的活动空间受到束缚。

1969年勃兰特总理宣布推行新东方政策,彻底取代了哈尔斯坦主义。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于1972年同时加入联合国。

(二)台湾问题

1.中国国内法对台湾地位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2005年《反分裂国家法》第二条“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2.联合国2758号决议

联合国大会第26届会议1971年10月25日晚就“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问题”进行表决。大会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个国家联合提出的提案。提案全文如下:“联合国大会,

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原则,

考虑到,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对于维护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组织根据宪章所必须从事的事业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5个常任理事会之一,

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3.联合国的态度

自1993年以来,台湾当局每年唆使与其建交的极少数国家提出参与联合国提案。

第62届联合国大会总务委员会2007年9月19日举行首次会议,拒绝将所罗门群岛等极少数国家提交的所谓“台湾申请加入联合国”问题列入联大议程。

这是自1993年以来,联大总务委员会连续第十五次明确拒绝所谓“涉台提案”。

4.既存各国的态度

截至2007年6月1日,台湾有24个邦交国(中国和哥斯达黎加自2007年6月1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至此,中国已与169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非洲(5个):马拉维、斯威士兰、布基纳法索、冈比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欧洲(1个):梵蒂冈

拉丁美洲(12个):巴拿马、海地、巴拉圭、萨尔瓦多、多米尼加、哥斯达黎加、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基茨和尼维斯、伯利兹、尼加拉瓜、圣卢西亚。

大洋洲(6个):瑙鲁、图瓦卢、所罗门群岛、马绍尔群岛共和国、帕劳、基里巴斯

与台湾有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24个,不足世界国家总数的13%。这些国家多是一些人口很少、面积极小的国家,而且多为台湾的“银弹外交”所收买。

5.台湾的土地面积与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直接管辖的领土面积达全国的99%,人口占98%以上,而台湾当局控制的面积不到全国的1%,人口不到2%。

(三)分析

对比台湾地区与前民主德国的情况,可以发现:

第一,既存国家的态度

绝大多数的既存国家不承认台湾是一个主权国家,相反它们奉行一个中国的立场,认为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而前民主德国在其存续期间,获得了世界上多数国家的承认。

第二,联合国的态度

因为只有主权国家才有资格成为联合国会员国,所以联合国始终拒绝接纳台湾。而前联邦德国和前民主德国于1972年同时加入联合国。

联合国是当今世界唯一的全球性普遍性的国际组织。被联合国接纳为会员国也就意味着一个政治实体作为主权国家的地位获得大多数既存国家的认可(纳入会员国要经安理会推荐,并经联合国大会2/3多数同意)。

台湾当局急切谋求加入联合国,也就是谋求国际社会的接纳。但是自1993年以来,联大总务委员会连续第十五次明确拒绝所谓“涉台提案”,足以表明联合国坚持一个中国政策的鲜明立场。

第三,直接相关国的态度

前民主德国在其存续期间,前联邦德国的态度由不承认转变为承认。1972年11月8日,两个德国在波恩签订了关于两国关系基础的条约,两国彼此承认是主权国家。

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并坚决反对台湾当局的分裂活动。

第四,土地面积与人口的对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直接管辖的领土面积达全国的99%,人口占98%以上,而台湾当局控制的面积不到全国的1%,人口不到2%。而前联邦德国和前民主德国在人口、面积、国际影响力方面基本相当。

通过上述比较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主权有无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既存国家和联合国的承认接纳

前民主德国在其存续期间,获得了世界上多数国家的承认并被联合国接纳为会员国,这足以表明,它是一个主权国家。

绝大多数的既存国家不承认台湾是一个主权国家,而且联合国也拒绝接纳其为会员国,这意味着其欠缺主权要素,根本不是一个主权国家。

既存国家和联合国的承认接纳是判断一个政治实体是否具有主权的充分条件。

2.影响既存国家和联合国态度的因素

既存国家和联合国在决定是否承认或接纳一政治实体时,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直接相关国的态度往往是既存国家和联合国考虑的重要因素。如果母国不反对从其领土中分离出的一部分成为新国家,那么既存国家和联合国通常会及时地承认和接纳新国家。如果母国的态度是坚决反对,那么既存国家和联合国一般会慎重行事,既存国家的承认实践也会发生分化。分离地区与母国的面积、人口的对比也是一些既存国家考虑是否承认的一个现实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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