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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金砖四国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十分必要

时间:2022-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知识产权全球化趋势下,金砖四国均处于相对被动或不利的战略位置。金砖四国必须在更广泛的层面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合作机制,采用更加灵活多样的合作手段,扩大现有的合作领域,大规模提升多边互补的沟通协调机制,才能更加适应知识产权全球化对新兴国家和新兴市场的冲击。金砖四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应当通力协作,充分发掘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灵活性和建设性,共同探索有效的解决途径。

知识产权全球化趋势下,金砖四国均处于相对被动或不利的战略位置。这是由知识产权全球化及其所引起的全球分布结构有利于发达国家这一现实情况决定的,据不完全统计,在国际知识产权市场,70%的核心技术专利由发达国家企业提供,80%的版权收益被发达国家企业获得,67%的国际知名商标为发达国家企业拥有。国外知识产权产品的大量涌入除对输入国形成巨大的贸易逆差外,更多地导致这些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迅速形成路径依赖和自身创造能力的空心化。金砖四国必须在更广泛的层面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合作机制,采用更加灵活多样的合作手段,扩大现有的合作领域,大规模提升多边互补的沟通协调机制,才能更加适应知识产权全球化对新兴国家和新兴市场的冲击。

当前,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对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新的课题;气候变化、能源危机粮食安全、公共健康和互联网应用等重大问题相互交织,也给世界知识产权体系带来挑战。面对这种形势,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置身其外,也难以单独应对。金砖四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应当通力协作,充分发掘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灵活性和建设性,共同探索有效的解决途径。金砖四国作为新兴经济体的代表和发展中国家的领头羊,应该彼此间加强合作,共同分享机遇,共同应对来自外部的各种挑战,为推进世界知识产权体系的完善,推动各国实现共同繁荣和发展贡献力量。

【注释】

[1]转引自叶一剑:《中国知识产权不存在过度保护的问题》,刊载于《21世纪经济报道》,2008年12月15日刊,第5版。http://www.21cbh.com/HTML/2008-12-8/HTML_CGS888ETHJJF.html

[2]戚文海:《制度变迁、技术创新、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国外社会科学》,2010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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