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根据“制定主体”的分类

根据“制定主体”的分类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认为现阶段的促进法研究,主要应以国家法为主。除上述外,依据不同的标准或依据,还可以对促进法进行其他的分类:按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地位与关系来看,促进法可以分为行政系统内部促进法,如《公务员法》专门设置了第八章“奖励”与行政系统外部促进法,本书重点讨论的是后者;从促进方法上看,促进法可以分为积极促进法和消极促进法;从行政职责方向看,促进法可以分为依申请的促进法与依职权的促进法,等等。

(五)根据“制定主体”的分类

按此标准,促进法可以分为国家促进法和民间促进法。所谓国家促进法,即由国家立法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的促进型法律,而民间促进法,则是国家促进法之外的具有约束力的促进规范或规范集合体。后者较多存在于社会团体章程和家法族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各类基金会章程等属于社会团体类的促进法。“家法族规中的激励性条款更屡见不鲜。中国《兴化解氏宗谱条规》《吴中叶氏族谱》《毗陵顾氏宗谱》《岭南冼氏宗谱》《山阴白洋氏朱氏宗谱》等都载有十分具体的奖励办法。”(76)我们认为现阶段的促进法研究,主要应以国家法为主。因此,民间促进法虽然客观存在且有重要意义,但不是本书的研究领域。

除上述外,依据不同的标准或依据,还可以对促进法进行其他的分类:按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地位与关系来看,促进法可以分为行政系统内部促进法,如《公务员法》专门设置了第八章“奖励”(77)与行政系统外部促进法,本书重点讨论的是后者;从促进方法上看,促进法可以分为积极促进法(通过鼓励和引导性措施进行正面激励)和消极促进法(通过限制或禁止性措施进行反面推动);从行政职责方向看,促进法可以分为依申请的促进法与依职权的促进法,等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