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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法律观的基本要求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主义国家关注人性,坚持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坚持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坚持人性是具体的。人本法律观高度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并把人的全面发展与人民根本利益统一起来,它要求做到:2.要求在所有法律活动中,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都要合乎人性、尊重人格、讲究人道、体恤人情、保障人权;

三、人本法律观的基本要求

马克思早就说过,国家要合乎人性

社会主义国家关注人性,坚持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坚持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坚持人性是具体的。人本法律观高度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并把人的全面发展与人民根本利益统一起来,它要求做到:

1.弘扬法律人文精神,不断提高和丰富人们的法律意识,强调对人的尊重,突出人在法律中的地位;

2.要求在所有法律活动中,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都要合乎人性、尊重人格、讲究人道、体恤人情、保障人权;

3.要求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对他们进行救济与扶助;

4.最重要的是全面贯彻法律为民的思想与原则。

【注释】

(1)李龙,武汉大学。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5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2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4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6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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