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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病药品培训

时间:2022-06-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都是国际禁毒管制的物质,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滥用、不合理使用或反复使用时极易产生药物依赖性。为了保障医疗工作需要,病区可配备小量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分别单独存放,明显标记,专人管理。此外SFDA于1999年6月26日公布“戒毒药品管理办法”,戒毒治疗药品品种有美沙酮和丁苯诺啡两种,分别属于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和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都是国际禁毒管制的物质,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滥用、不合理使用或反复使用时极易产生药物依赖性。

药物依赖性分为精神依赖和躯体依赖。精神依赖是某种药物使人产生一种心理满足的愉快感觉,需要定时地或连续地使用以保持那种舒适状态,或者为了避免不舒服而极力追求获得某种药物,停药后一般不引起严重的戒断现象。躯体依赖是用药者产生一种强烈的用药欲望,渴求定期使用某种药物,以获得欣快感。在连续使用过程中有需要加大剂量的趋势,一旦停止用药就会产生严重的戒断反应。有药物依赖的患者往往同时兼有精神依赖和躯体依赖。除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外,其他药品如镇静催眠药、NAIDs止痛药亦可产生依赖性。但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最为严重,可使人丧失意志,道德堕落,甚至走向犯罪道路,危害社会

麻醉药品(narcotic drugs)与麻醉药或麻醉剂(anesthetics)完全不同。麻醉药能使人体感觉特别是痛觉消失,以利于外科手术的进行,是用于手术麻醉的药品,包括全身麻醉药和局部麻醉药,即使连续使用,一般也不产生依赖。但因其毒性反应比较大,也要受到严格管理。

精神药品能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产生兴奋或抑制,滥用或不合理使用也易产生药物依赖性。根据人体产生依赖性的程度不同,又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我国把第一类精神药品纳入了麻醉药品管理范围。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我国出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一系列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一方面是因为承担着重大国际责任,严格阻止其非法贩运流通,防止其滥用危害社会,另一方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果合理使用也是治病救人、效果良好的一类药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果滥用或不合理使用,必将对社会和公众带来巨大灾难,如一类精神药品三唑仑,俗称迷魂药、蒙汗药,原本是安眠药,催眠效果是普通安定的50~100倍。但是流入社会后,犯罪分子利用三唑仑的这种作用,进行抢劫、强奸等犯罪活动。氯胺酮俗称K粉,属一类精神药品,也具有镇痛作用。氯胺酮用作外科手术,是静脉使用的浅表镇痛麻醉药。但在娱乐场所有人采用鼻吸或将其溶入饮料中饮用,达到迷幻、错觉、梦境和神经系统的麻痹作用,以寻求刺激;有人则利用它进行犯罪活动。麻醉镇痛药品原本是治疗急慢性疼痛、癌症疼痛的良药,但犯罪分子为了获取暴利贩卖,成为危害公众的毒品。

为了加强对麻醉药品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其安全合理使用,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卫生部于2007年1月25日印发“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常用的麻醉药品,从适应证、应用原则、使用方法、慎用及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和规定,指导医务人员针对急性疼痛、慢性疼痛、癌性疼痛合理用药。强调在镇痛治疗中医师的权利和责任以及患者的知情参与,并要求医师必须定期随访用药的患者。

2007年10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联合修订并发布“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07版)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07版),2008年1月1日实行。所涉及的麻醉药品共123种,我国生产和常用的有25种:吗啡、阿片、哌替啶(度冷丁)、芬太尼、瑞芬太尼、舒芬太尼、可卡因、双氢可卡因、美沙酮、布桂嗪(强痛定)、可卡因、二氢埃托啡、复方樟脑酊、阿片桔梗片、罂粟杆浓缩液、罂粟壳、阿法罗定、地芬诺酯、氢可酮、羟考酮、右丙氧芬、乙基吗啡、吗啡阿托品注射液、蒂巴因、福尔可定等片剂、针剂、缓释剂和贴剂。精神药品共计132种,一类精神药品53种,我国生产和常用的有7种:司可巴比妥、氯胺酮、三唑仑、哌醋甲脂(利他林)、丁苯诺啡、γ-羟丁酸、马吲哚。二类精神药品79种,我国生产和常用的有33种:咖啡因、安钠加、异戊巴比妥、戊巴比妥、巴比妥、地西泮、硝基西泮、氯硝基西泮、劳拉西泮、溴西泮、氟西泮、奥沙西泮、替马西泮、氯氮(利眠宁)、艾司唑仑、阿普唑仑、苯巴比妥(鲁米那)、曲马朵、氨酚氢可酮、唑比坦、扎来普隆、麦角胺咖啡因片、去甲伪麻黄硷、格鲁米特、喷他佐辛、氯氟乙酯、甲丙氨酯、咪达唑仑、匹莫林、布托啡诺及其注射液、地佐辛及其注射液、纳布啡及其注射液。属于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减肥药芬氟拉明已撤市。

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要有专人负责;设置专库或专柜,双人双锁管理;要有专用账册、专用处方,做到专册登记;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处方专册登记,加强管理。为了保障医疗工作需要,病区可配备小量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分别单独存放,明显标记,专人管理。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3年备查,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此外SFDA于1999年6月26日公布“戒毒药品管理办法”,戒毒治疗药品品种有美沙酮和丁苯诺啡两种,分别属于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戒毒治疗药品按处方药管理,医师应根据卫生部1993年发布的“阿片类成瘾戒毒药品临床使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戒毒药品,严禁滥用。

2001年国家公布了治疗性功能障碍药品两种:西地那非(伟哥)、前列地尔。这些药品也需要有一定资质的医生开具处方,因为使用不当有时会造成严重后果。如西地那非禁止与硝酸甘油、硝酸异山梨酯、硝普钠等药物合用,否则有导致患者猝死的可能;与某些药物联合使用,因药物相互作用亦有一定风险。因此这两类药国家在一定程度上也予以特殊管理。

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易制毒化学药品品种共10种: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麻黄碱、伪麻黄碱、去甲麻黄碱(苯丙醇胺)、甲基麻黄碱、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消旋麻黄碱。因为这些原料药容易制作成毒品如冰毒,也属于国家管制药品。

另外国务院于1989年1月公布了“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对放射性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及运输等问题做了具体规定。目前我国使用的放射性药品有39种,因为它们都含有放射性核素,能释放射线,对人体有一定不利影响,为国家特殊管理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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