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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允随与清代前期云南社会经济的发展

时间:2022-03-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而云贵总督张允随长期督理云南地方政务,在经济方面,建树颇多,历来却鲜为人知。张允随的这一思想,无疑是正确的和进步的。三张允随在担任云南巡抚和总督的20余年中,由于采取了一系列“因地制宜”的措施,大大促进了农业、矿业、交通运输业以及盐业、商业、铸钱业等的迅速发展,使云南地方的社会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一)农业方面张允随十分重视农业生产的发展。
张允随与清代前期云南社会经济的发展_杨寿川学术文选

清代前期,在云南地方政坛上先后出现过几位有作为的封疆大吏,其中最主要的是鄂尔泰和张允随。三省总督鄂尔泰在云南大力推行“改土归流”的政策,对云南历史发展的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在政治方面的建树,早已家喻户晓。而云贵总督张允随长期督理云南地方政务,在经济方面,建树颇多,历来却鲜为人知。今天,我们根据有关史籍的记载,对张允随在发展云南地方经济方面的治绩进行总结和研究,给这位对云南历史发展起过一定推动作用的重要人物以应有的历史地位,是完全应该的,也是颇有益处的。

张允随,字觐臣,号时斋,生于康熙三十一年,卒于乾隆十六年,享年59岁。其“先世自山东蓬莱徙辽东,遂隶汉军镶黄旗”[1],高祖、曾祖、祖、父等先后为清朝官吏。允随本人,初“由监生捐光禄寺典簿”,后于康熙五十三年授江南宁国府同知,五十七年迁云南楚雄府知府。此后,历任广南知府、曲靖知府、云南粮储道、云南按察使、云南布政使等。雍正八年八月升任云南巡抚。乾隆六年四月,署理云南总督印务;十二年三月,擢为云贵总督;十五年正月,以“久经委任,资格已深”,补授大学士,旋又授为东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允随从26岁赴云南任楚雄知府到58岁以云贵总督之职入觐擢为礼部尚书,在滇为官凡32年,其中任巡抚、总督达21年,是云南历史上任职最长的封疆大吏之一。

张允随在二十余年的巡抚、总督任内,对皇帝的“训旨”和朝廷的“饬令”,均“敬体凛遵”“竭诚办理”。与此同时,张允随认为,作为一省的督抚大吏,要“恪尽职守”,还应当“因地制宜”,即从云南的“实情”出发,承认云南与内地的差异,采取适合云南特点的措施来处理地方事务,才能对云南的治理有所裨益,也才能不辜负“封疆重任”。他在具呈朝廷的奏文中,屡次陈述云南的“实情”,要求对朝廷的饬令“稍作变通”。如在乾隆六年八月初六日的奏文中他写道:滇省“远处极边,界连外域,汉夷杂处,一切边备夷情以及调剂铜、盐厂课诸务,均须因地制宜”[2]。基于此,张允随在处理云南地方政务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和“稍作变通”的原则。如:在兴修水利方面,他认为:“滇省水利与别省不同,非有长川巨浸可以分疏引注。其水多由山出,势若建瓴,水高田低,自上而下。此则宜疏浚沟渠,使之盘旋曲折。再加以木枧、石槽,引令飞渡。间有田高水低之处,则宜车戽。倘遇雨水涨发,迅水直下,不能停潴,则宜浚塘筑坝,或开涵洞,蓄泄得宜,两岸田地均沾灌溉矣。至于近海临河低洼之处,下流多系小港,水发未能畅流,恐致漫淹,则当疏通水口,以资宣泄。如遇山多沙碛,又当筑堤障蔽,以护田亩。”在征收赋税方面,他认为:云南素称“山国”“土瘠民贫”“本非中原沃野可比。而夷保杂居,刀耕火耨,亦与东南各省人工克修者不同”。因此,“计田制赋,未能尽符中土科则”,必须“赋轻敛薄”,“方能均平划一”。又滇省粮赋,因各府、州、县情况有所不同,当“变通征收”,即兵多米少之处,“应征条银,改征米石,以资军食”。米多兵少及无兵驻扎之处,“应征秋米,或全改折银,以抵条银充饷”。这样“因地变通”征收粮赋,既可息挽运之劳,又可免采买之扰,“实于地方均有裨益”。在办解京铜方面,张允随认为:由于京铜办解由七省分办改为滇省独办,而且办解数额猛增至五六百万斤,为了“务期运京无误,边民无扰”,必须“因地因时斟酌办理”。为此,他提出了“铜斤出厂宜分路挽运”“运京钱文宜分年带运”等10余条“变通”之法。在开采银矿方面,张允随认为:云南“地产五金”“乃天地自然之利”,而“银课攸关兵饷”“属滇省要图”,故当“因地制宜,听民开采”。乾隆十年石屏州人吴尚贤赴耿马界内茂隆银厂开采,一时“矿砂大旺”,“矿夫”发展到二三万人,当年即按内地厂例解课银3700两。乾隆十一年,清廷将吴尚贤往夷方开矿视为“违例出境”,并认定“势难保其不无滋事”,遂令云南地方政府“晓以大义,令其回巢”。对此,张允随奏陈情由,辩明利弊,力主听其开采。他指出:①茂隆厂所处的佧佤“葫芦国”,虽地处化外,但“不属缅国”;②自明代起就有内地人民开采,从清初至今“历来情形如此,非始自今日”。而“自明至今,厂民从无不靖”;③该银厂“实属民生衣食之源”,亦系政府“抽课充饷”之地,“以外夷之余,补内地之不足,所益良多”,故当“因地制宜”,听其“久远开采”。

“因地制宜”是张允随治滇的主导思想。这一思想的出发点,是他对云南“实情”的认识,即对云南地方特点的深刻了解。《清史稿·张允随列传》载:“允随官云南久,熟知郡国利病,山川险要,苗夷情状。”遍观其二百多篇奏文,每当言及重要政务,张允随几乎都首先陈述云南的特点,诸如:“僻处边陲”“界连外域”“汉夷杂处”“山多地少”“刀耕火耨”“土瘠民贫”“素鲜盖藏”“舟车不通、商贾罕至”“地产五金”“攸关国计民生”等等。他认为,只有认识这些特点,并从这些特点出发,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和有别于内地的“变通”之法,才有利于云南地方的发展。张允随的这一思想,无疑是正确的和进步的。另外,在“命为制,令为诏”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社会里,身为封疆大吏的张允随,在办理云南政务的过程中,敢于不“狃于成例”,有胆有识、敢作敢为,在封建时代的官吏中是不多见的。诚然,张允随提出“因地制宜”的思想和“稍作变通”的主张,最终目的仍在于维护清王朝在云南的统治地位,决无“改弦更张”之意,只是为了求得“上下相安”而采取的一种权宜之计,反映了张允随思想的阶级局限性。

张允随在担任云南巡抚和总督的20余年中,由于采取了一系列“因地制宜”的措施,大大促进了农业、矿业、交通运输业以及盐业、商业、铸钱业等的迅速发展,使云南地方的社会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

(一)农业方面

张允随十分重视农业生产的发展。他认为:农政是治滇之“先图”与“要务”,多次饬令各府州县官员应“熟筹详虑”“实心办理”。他先后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发展农业生产,主要有如下几项:

1.鼓励开垦:张允随认为,云南一省,“地少田荒”,当大力“招徕开垦”。雍正九年,他首先派员前往昭通府清丈土地,接着便招募该府附近州县的1000余户倮民,每人分给20亩,使其进行垦种。并令云南布政司动支库银2万两采买米石,借给垦户充作当年口粮和籽种,使其“及时播种,俾无乏食之虞”。乾隆五年,他饬令各府州县以及夷民村寨:“凡有未垦之土,如成段、成丘者,仍照例报垦升科外,其山头、地角、崎零弃土,令地方官出示,明白晓谕,听该地夷民用力垦辟,免其升科。”并“严禁豪强首争之弊,俾勤耕力作之穷民无所疑畏,自必尽力开挖”。这些规定显然有利于农民积极开垦荒地。

2.兴修水利:张允随认为,“欲重农功,必先兴水利”,“滇省山多坡大,水利尤为紧要”。据此,他多次饬令各府州县,“凡境内有应修之水利,无论巨细,皆令查明,报勘兴修”。从雍正八年至乾隆二年,仅7年之间,全省兴修的大小水利工程即达110项之多。这些水利工程,“或凿泉源,或浚河身,或置闸建坝,或开堰筑塘,虽利之大小各殊,均于民田有益”。

3.劝课农桑:张允随认为,劝课农桑“诚农政之先务”,州县牧令当视为其“专责”。为此,他提出十条标准,令州县牧令据以考课奖劝。“一曰筋力勤健,二曰妇子协力,三曰耕牛肥壮,四曰农器完锐,五曰籽种精良,六曰相土植宜,七曰灌溉深透,八曰耘耨以时,九曰粪壅宽余,十曰场圃洁治”。他要求各州县牧令于每年春耕、夏种、秋收之时,“亲行履亩”,进行实地稽查,勤者奖赏之,惰者诫饬之。对做到以上10条标准中八九条者,即予之以优礼:略仿《周礼·遂师》之意,于每年秋收以后。为之备具花红酒澧设席公所,进而觞之。并用鼓乐导之以出,使耕凿之俦见农民之细,而长吏亲为优礼,其观感兴起之忱,有油然而生者矣。姑且不论这种“优礼”在各地举行与否,仅就张允随注重奖劝而言,无疑对发展农业生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4.蠲免钱粮:张允随以为,云南“山多田少,产米无多”,“一遇歉收,不特成灾者力不能完(纳钱粮),即不成灾者所获无多”。在这种情况下,当查明歉收情况,准予免缓所纳地丁等项钱粮。如:雍正十三年,蠲免广西等16府州县条银改征之粮米以及阿迷、蒙化等州县的条编银两。乾隆元年,呈贡、昆阳、安宁、鲁甸、恩安等地收成俱在四分以下,即“照例分别免缓当地本年地丁等项钱粮”。因收成歉薄而蠲免钱粮之举,显然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

5.赈恤灾黎:张允随认为,滇省“僻处天末,舟楫不通,告籴无所”凡遇灾害,“办赈一事,民生攸关,无有重于此者”。据此,他多次饬令有司对遭灾穷黎进行“开赈”。如:乾隆元年,安宁等14府厅州县,因上年受灾,秋收歉薄,即于蠲免、缓征钱粮之外,又给予赈恤:通计14属大小共7万6千余口,大口月给银2钱,小口月给银1钱,赈给3个月。贫民家口多者,每户可得银三四两不等。家口少者,每户亦可得银一二两不等。“以此买食口粮,可敷三月底食用”。乾隆十四年,永北、鹤庆、元江、安宁、太和、弥勒等府州县,因大雨骤至,山洪暴发,许多田庐被淹。张允随令布政司逐一“查明被水人户,分别赈恤”。对遭灾百姓及时赈恤,使其“不致失所”“各归复业”,亦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6.拨借社谷:张允随认为,“社仓之制,所以备赈贷而资缓急”。云南百姓“素鲜盖藏,每逢春耕及青黄不接之际,不免倍息借贷。惟社谷息轻,于民甚便,最当实力举行”。据此,他饬令所属府州县应重视社仓积贮,并规定社谷数额为:大县1000石,中县800石,小县500石,无社谷之县,“各于就近常平仓贮存之数内借动”。凡遇急需,即将所贮社谷出借穷民。秋收以后,每斗加息一升一并归还社仓。此法“在滇省行之数年,已收实效”,使穷民“便于借领”,“于其生计,不无裨益”。

7.积贮平粜:张允随在一条奏文中写道:“滇省僻处极边,山多田少,民间既鲜盖藏,亦复罕通商贩。一遇歉收,米价必至腾贵。只幸数年来,每于秋收之后,饬催各属乘时买补,仓粮均皆实贮。”所贮仓粮除搭放兵粮之外,“以备荒年平粜(即平价出售)”。如:乾隆元年,云南府昆明县将所余仓米数万石“委员分设米局,减价平粜。只许贫民另买,不容奸贩囤收”。乾隆九年三月,昭通、东川两府因上年秋收歉薄,恐春夏之交民食拮据,张允随即令粮贮道动发铜息2万两,从四川购买大米15000千石,运至昭通、东川两府按成本出粜。积赋粮食,以供青黄不接时平粜之需,对于稳定米价,接济民食,甚有裨益。

由于采取了上述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当时云南的农业生产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耕地面积较前扩大。张允随任巡抚前(即雍正二年),全省耕地面积为7217624亩[3],而在其任巡抚后的第三年(即雍正十年),即增至7973272亩[4],平均每年增加251882余亩。张允随调离云南后的乾隆三十一年,仅民田一项,即增为8336351亩。[5]其中大部分当为张允随督抚任内所垦辟。粮食较前增加,仓谷有所积贮。据乾隆六年统计,全省各府州县实贮在仓的粮食共1014589余石。过去“存贮无多,不敷接济”的状况,业已有所改观。人口较前增多。据乾隆六年统计,全省仅汉族人口增至917185口,比雍正九年的244800余口[6],增加近三倍。若加上“向不入编审”的少数民族人口和“来去无定”的走厂商民,当时全省人口“当不下数百万”。人口的急剧增殖,反映了当时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

(二)矿业方面

张允随十分重视云南矿业的开发。他指出:云南地产五金,可“益民裕课”,于“国计民生,两有裨益”,当“招集商民,上紧开采”。其中铜业和银业是他特别关注的两大项,他认为“银课攸关兵饷,铜斤以供鼓铸,均属滇省要图”。为此,张允随多次饬令有关府州县“管厂官员”,要“实力悉调济”,积极发展铜、银生产。在他的殚力经营下,从雍正末年开始,云南的铜业和银业均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相继进入了其“最盛”时期。

铜业:对发展铜业生产,张允随先后采取了三条有力措施。第一,继续执行康熙以来“听民开采”和“放本收铜”的政策。乾隆二年,汤丹等厂各炉户因工本不敷,无力继续开采,纷纷停炉以待。经张允随奏准:除将本省道库存银85000两和司库封贮的急需银149000余两一并拨借以外,又于“近省分及两淮盐课内,酌拨银三十万两,……接济铜厂工本”。乾隆三年,又奏请每年预拨银100万两,以作汤丹等厂工本及办运京铜的脚价所需。第二,提高铜价。康熙四十四年所定滇铜官价甚低,不敷采冶工本,厂民因此而赔累逃亡者甚众。张允随任布政使后(雍正八年),第一次请加铜价,于是“民乐于开采,旧厂复盛”[7]。乾隆初年,各地铜厂“厂民云集,米价日昂”,柴薪日贵,采冶工本不敷。另外,滇铜运京,“向赖马牛驮载,脚价繁重”等。为此,时为巡抚的张允随第二次请加铜价。汤丹等厂“每铜百斤,给价六两收买”,后又“定价九两二钱”。较之以往的3两5钱、3两7钱、4两等官价,均有大幅度提高。这势必大大刺激了铜业生产的发展。第三,开浚金沙江水道。随着金沙江下游的开通,不仅解决了京铜办运的困难,而且大大节省了运输费用,促进了铜业生产的发展(详见下文)。由于工本、价格、运输等主要问题得以解决,云南的铜业生产便很快发展起来,进入了“最盛”阶段。不仅原来“洞老山空”的厂重又兴旺起来,而且还开办了许多新厂。据乾隆十二年统计,全省经常生产的铜厂有20余处。其中主要有东川府的汤丹、大水、碌碌三厂,年产铜多至八九百万斤,少亦六七百万斤。此外,尚有东川府所属的大雪山厂,年产铜100万斤左右;会泽县多那厂“每月出铜七八万斤”;阿坝租厂“每年可出铜十余万斤”等。据乾隆十三年统计,云南各厂办获的铜总量为10347700余斤,比之雍正十年的3610000斤增加了近两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最高数额,“历考前代中国产铜之盛,无有过于今日者”。此后,直至清末,云南的铜产量也只是在1000万斤上下波动。由于滇铜产量的大幅度增加,已能“上供京局鼓铸,下资各省采买”,便大大节省了政府购买“洋铜”的费用。过去京局铸造铜钱,因云南等省不能提供足够的铜,只好每年从日本进口“洋铜”4400000斤,每百斤的价银和运费共17两5钱。从乾隆四年起,因滇铜“出产旺盛”,原来额办的洋铜遂“改归滇省办解”,每百斤的银价及运费只需14两多。迄于乾隆十四年,十年间“节省国帑不下五百万两”。可见,云南铜业的大发展,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银业:雍正前期,云南银业因洞老山空,生产日衰,以至“课额缺少”,不得不从盐课余银内拨补足额。张允随任巡抚后,认为银业乃“国课攸关”“民夷资生”,屡次饬令银厂官员应“悉心调济”,大力开发新矿,迅速发展银业生产。在他的督理下,云南银业很快便发展起来,从雍正末年开始进入了其“最盛”时期。当时,除一些老厂继续开采外,又开出了不少新厂,经常生产的银厂达12处之多。其中主要的有临安府个旧厂、开化府马腊底厂、昭通府乐马厂、永昌府界内茂隆厂等。当时全省每年产银数量虽未见记载,但从政府抽收的银课不断增加方面,可以略知大概。据张允随雍正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的奏文记载,雍正十一年比上年度多收银课二万余两。而十二年又比十一年多收银课7000两。如果以雍正四年的61400两为定额银课[8],那么雍正十一年的银课共为81400余两,12年为88400余两。又据《新纂云南通志·矿业考》,当时“每银一两,抽课一钱五分”,那么雍正十一年云南的银产量为542666余两,十二年为589333余两。张允随任巡抚才3年,就使云南的银产量从40多万两,增加到54万余两,迅速扭转了先前“课额缺少”“于盐余银内拨补足额”的局面,除完成定额银课以外,“尚余出银四千六百余两”。可见,雍正末年,云南的银业已经出现大发展的局面。清人檀萃曾经这样写道:“昔滇银盛时,内则昭通之乐马,外则永昌之募(茂)龙(隆),岁出银不赀,故南中富足,且利天下。”[9]

(三)开浚金沙江水道方面

过去,滇铜运京供铸钱之需,系由各铜厂先运至东川、寻甸,再雇马脚驮抵威宁,换马运入贵州,复入湖广,换船漕运至京。当时每年运解京铜不过一二十万斤,马脚尚可雇觅。从乾隆三年起,每年额办和加解的京铜骤增至五六百万斤,于是出现了“马脚不敷”“壅滞不前”,以至迟误京局鼓铸的情况。为了解决滇铜运京的交通问题,过去鄂尔泰曾首倡开浚金沙江水道,嗣后云贵总督庆复也“力为赞成”。但因清廷内部“浮议纷纭”而未能动工。张允随迁任巡抚后的第二年(即雍正九年),便具题奏闻朝廷,力排浮议,陈述缘由,辩明得失,坚请允准开浚金沙江水道。他在奏文中写道:“滇省僻处天末,山高路远,行旅货物驮运维艰。物价腾贵,偶遇歉收,外省米粮不能挽运接济,皆不通舟楫所致。若能随山浚川,直达川江(即岷江),即可通行各省,实为万世无疆之大利。”在乾隆三年五月三十日的奏文中又写道:滇省运铜至京,必由威宁换马。但威宁一州,路当滇黔蜀三省冲衢,官运铜铅,商驮货物,均于此处换马。因官商争雇,壅滞不前。经派员查勘,若金沙江水道得以开通,京铜即可由东川经鲁甸、昭通至大关之盐井渡下船,从水路直达川江,则“可免壅滞”。此后,又经张允随多次奏请,遂于乾隆五年获准开浚,由张允随亲自承办这一工程。开浚金沙江水道分上游和下游两段工程进行。上游工程于乾隆五年十一月动工,主要是开修从东川府小江口至昭通府金沙厂的水道,全长673里。历时两年有余,縻费8万两,因水深流急,险滩难凿,终未浚通。为此,张允随被朝廷饬令赔补银2万余两。下游工程于乾隆六年十月兴工,主要是开修从金沙厂至四川叙州府新开滩的水道,全长646里。历时两年半,耗银十一万两,最后“全功告竣”。从此,滇铜运京除永宁一路之外,即可从东川、昭通运抵永善金沙厂,换船沿金沙江水道顺流而下,达于四川叙州、泸州,由氓江入长江至湖广,再漕运至京。金沙江下游工程的完成,大大便利了京铜的解运,解决了五六百万斤滇铜运京的交通问题。不惟如此,由于减少了马脚分运,便大大节省了运费,仅开通后的四年中,就节省脚费五万二千余两。另外,随着金沙江下游工程的竣工,四川商船纷纷前来贸易,“载运米、盐货物赴金沙厂发卖”,过去滇省“厂地常年米价,每石需银四两有余,今止一两七八钱,亦属从来未有”。总之,金沙江水道的开浚,对当时以及后来云南铜业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张允随是这一“千古未辟”的巨大工程的组织者和指挥者。他力主开浚,殚力承办,先后征调88万余民工投入开修,在极其险恶的条件下进行施工,最后促成了下游工程的竣工。此举充分表现了张允随治滇的气魄和胆略,是他在发展云南地方经济方面的重要建树。

此外,张允随在发展云南地方的盐业、商业、铸钱业等方面也有许多贡献。

综上所述,张允随在云南长期担任封疆要职,殚力发展云南地方经济。在农业、矿业、交通运输业等方面,从云南的特点出发,采取了一系列“因地制宜”的措施,使云南社会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开始改变了过去“土瘠民贫”的落后状况。他在经济方面的这些建树,巩固和发展了鄂尔泰“改土归流”的成果,使当时云南的奴隶制经济和领主制经济进一步走向解体,而地主制经济则获得广泛、深入的发展,从而实现了云南与内地在经济体制方面的一体化。因此,我们认为,张允随是清代前期一位对云南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督抚大吏。史志上称赞他“宦滇最久,善政最多”[10],并不过誉。今天,我们实事求是地总结张允随治滇的政绩,无意用玫瑰色来描绘这位封建官吏的面貌,而是将这位封疆大吏放到他所处的历史环境中,去考察他是否比他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11],对云南社会的发展是否做过更多的贡献。对此,上述大量史实作了肯定的回答。因此,张允随是云南历史上一位值得肯定的重要历史人物。同时,今天我们研究张允随治滇的政绩,还可以从中吸取必要的经验教训,这对我们正在进行的伟大事业也不无裨益。

(原载《云南社会科学》1986年第4期)

【注释】

[1]《新纂云南通志》卷180,“名宦传三”。

[2]见《张允随奏稿》。该《奏稿》原本藏四川大学图书馆,云南大学图书馆藏有副本。本文所引史料,凡未注明出者,均引自该《奏稿》。

[3]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4]《新纂云南通志》卷138,“农业考·屯垦清丈”。

[5]同上。

[6]师范:《滇系》卷2,“职官”。

[7]《清史稿》卷94,“张允随列传”。

[8]《朱批谕旨》第5函,第25册,转引自《清代的矿业》(下),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75页。

[9]《滇海虞衡志》卷2。据《新纂云南通志·矿业考》载:乾隆七年,乐马厂的额课为9352余两。按一两抽课一钱五分计算,则该年度的产量为42346两。据《张允随奏稿》载:乾隆十年,茂隆厂“应上课银一万一千两”,按上述方法计算,该年度产量为73330余两。

[10]《新纂云南通志》卷180,“名宦传三”。

[11]《列宁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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