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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植物学问题

时间:2022-02-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个阶段,可谓约翰·雷植物学研究中的黄金时期。对故土的热爱,以及对本土常见植物的关注,直接促成约翰·雷的多部植物名录。为了方便其他人学习植物,约翰·雷在他的植物名录中详细给出了每种植物生长的地点。少数植物志中含有细致的“生境研究”,有些地方甚至有关于土壤类型及地形地貌等方面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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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研究的地域范围以及思想背景上来说,约翰·雷的植物学研究大致分为三个阶段:最早期阶段,也就是他刚被那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唤醒,重新找回幼年时代对植物学的热情之时。在这个阶段,他主要的工作是汇总前人著作中常见的植物名称,通过实地考察,将亲眼所见的植物与名称一一建立对应关系。第二个阶段,可谓约翰·雷植物学研究中的黄金时期。在这个阶段,他对欧洲国家的野生植物及植物园里的栽培植物进行了大量考察,不仅范围明显扩大,而且在与国内外同行的通信和交往中建立起显著的声望。1667年,他受邀成为早期皇家学会的会员。在这一时期,其早期著作中已经露头的一些兴趣,例如植物生理学解剖学方面的研究,得到进一步发展。第三个阶段,约翰·雷退隐乡间,因身体健康状况与家庭所限,主要依靠他人提供的标本或材料,精力更多放在汇编整理以及对更系统的分类法的探寻上。不过,在约翰·雷晚年,他的博物学事实上已经融入他的家庭生活中,并得到家人的帮助;直至临终前,他也不曾停止收集一手的博物学材料。

对于英国植物学研究而言,十七世纪中叶是一个决定性的时期:大量旅行者和收集者的努力、大量异域植物的涌入、显微镜下的微观世界、培根提倡的实验科学精神,都意味着植物学研究不仅在范围上得到极大拓宽,在研究方式上也发生了明显转变。这是一个从文献研究向观察与实验过渡的时期。约翰·雷身上明显体现出两种进路的结合。一方面,他见证了英国国内植物学研究的转折性变化;另一方面,可以说他本人也推动了这种变化。

3.1 区域植物考察

约翰·雷对理性与经验的推崇,首先表现在他对一手材料和实地考察的重视。他指出:“干制标本除非保持得特别好,否则我不敢引以为据,因为我很清楚我之前是多么容易被干制标本所蒙骗。”(Ray,1928:146)不同于中世纪传统中对奇异事物的迷恋,他的植物学考察不以搜集奇花异卉为目的,而是以身边或脚下常见的草木为对象。对故土的热爱,以及对本土常见植物的关注,直接促成约翰·雷的多部植物名录。为了方便其他人学习植物,约翰·雷在他的植物名录中详细给出了每种植物生长的地点。他所考察的地点都十分具有代表性,依据这些记录,几个世纪后仍然能轻而易举地在故地找到同样的植物,例如,《剑桥郡植物名录》中收入了在威兹比奇(Wesbech)的盐碱滩上发现的药蜀葵(Althaea officinalis)和拟漆姑(Spergularia salina),以及Gamlingay村庄无排水通道的泥塘与石南灌丛中找到的沼泽金丝桃(Hypericum elodes)等,按照瑞温的说法,在剑桥郡其他地方都不曾有人见过。此类的例子很多,但更耐人寻味的是那些先前分布极广,后来却销声匿迹了的物种。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艾利岛(Isle of Ely)沼泽地带大量分布的香杨梅(Myrica gale)。这些植物因人类的垦殖而消失了,仅在威肯沼泽(Wichen)(注:威肯沼泽(Wichen fen)为英国于1899年设立的第一个保护区,目的是保存英格兰南部的碱性沼泽地原貌,最初四周都是沼泽地,后来由于建筑排灌系统开垦良田,致使原有的湿地面貌发生了改变。目前正在进行重新引种研究。)还有少量幸存。还有一些植物在消失多年后又出现在同一地点,例如乔马古斯(Gogmagogs)地区的白头翁状银莲花(Anemone pulsatilla)、宿根亚麻(Linum perenne),以及约翰·雷进行了全面描述并称为“西兰岛矮生兰”的洛西羊耳蒜(Liparis loeselii)等,瑞温对此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与考证(Raven,1986:92-93)。

约翰·雷观察到区域植被的演替现象,而且意识到土壤等环境对植物的影响。他以一种自然主义的视角解释了植物消失多年后又在旧地重现的现象:寒冷、干旱或是其他偶然因素的影响,都有可能致使种子无法发芽;与此同时,种子能长时间保持生殖力,有时甚至会沉睡二三十年,因此:

一旦妨碍种子萌发的因素消除,碰到适宜的土壤和气候条件,种子就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因此有时候,在某些地方,先前分布极广的植物会突然消失一段时间;在若干年以后,又重新出现。它们之所以消失,要么是因为季节不适于种子萌发,要么是因为土地失去了活性,再要么就是大量杂草或其他禾草植物阻碍了植物的生长,再或是因为其他类似因素的干扰。一旦这些阻碍因素消除,它们就会重新出现。(Ray,1717:110-111)

这种有趣的变化体现出某个地区特定时期的生态状态。因此,每份田野考察记录都是一份原始的植被生态资料。现代研究者已经认识到地方植物志的几项潜在功能:其一,用来计算物种分布情况的相对变化,地方植物志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为评估物种的变迁提供一条基准线。其二,统计物种灭绝的速率,人类进入工业文明后,物种的灭绝已经日益引起重视,因此许多人致力于利用地方植物志中包含的数据来计算区域物种灭绝的速率(例如Marren,2000;2001;Preston,2000;Walker,2003)。其三,用于研究区域生态环境,包括植被、土壤分析。少数植物志(以约翰·雷的植物名录为例)中含有细致的“生境研究”,有些地方甚至有关于土壤类型及地形地貌等方面的详细信息。就目前而言,英国很多郡县都缺乏衡量植被变迁情况的可靠基准线,仅剑桥地区相对较为完备(Walker,2003:305-319)。这与约翰·雷的影响是密不可分的。

约翰·雷的《剑桥郡植物名录》可说是英国第一部郡县植物志,但更重要的不在著作本身,而是这部著作所起到的影响。约翰·雷在致读者的序言中坦然承认这部著作中尚存在不足之处,出版的目的只是尽快引起人们的关注,以便“复兴几乎销声匿迹的植物学研究……这本小书或许能促使其他人去对他们周围的地方进行类似的考察,从而促成一本完整的英国植物志(Phytologica Brittanica)”(Ray,1660)。邓特(Peter Dent)于1667年前后与约翰·雷相识,并曾为约翰·雷的研究提供材料。1685年,邓特推出第二版附录(Appendix);约翰·雷的后任马丁于1727年发表《剑桥邻近地区植物分类方法》(Methodus Plantarum circa Cantabrigiam Nascentium)。马丁是在贝迪瓦与沙尔德等人的引导与支持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植物学家,他无疑非常清楚约翰·雷的著作,也间接受到约翰·雷的影响。

约翰·雷对区域植被的考察并不限于剑桥地区。1662年的风波并未中断他的研究,反倒促使他去进行更广泛的旅行考察。1662年约翰·雷在致考特霍普的信中提到,他骑马出行,一直到达“金斯顿森林”(Kingston Wood),“在那里我发现,很多地方都生长着四叶重楼(注:四叶重楼(herba Paris),拉丁名为Paris quadrifolia L.。),我以前从未见过盛花期的重楼;不仅是金斯顿丛林,在艾弗斯顿丛林中,也有大量这类植物”(Ray,1928:27;28)。在另一封信中,他写道:“上个星期五,我骑马到阿尔德堡(Aldburgh)去看那些闻名的海豌豆(Sea Pease)(注:约翰·雷和吉拉德称这种植物为Pisum maritimum,林奈定名为Pisum maritimus,而现代植物学家将其归为山黧豆属(Lathyrus),定名为Lathyrus maritimus。)……不过我发现那些成熟的豆子并没有他(指平克森)提到的那种苦味;实际上在我和其他人看来,它们似乎还没有普通豌豆那么苦,尽管它们更小一些——我猜想,这正是为什么它们完全被周围的村民们忽略。果实成熟时呈现为一种深橄榄色,并不是圆的,而是皱缩或扭曲,就像常见的灰豌豆(gray pease)一样。有一些海豌豆的茎叶还是绿色的,但多数已经枯萎了,大量海豌豆还悬挂在上面。虽然人忽视了它们,但我纳闷的是,为什么鸽子和其他野生禽类也不屑以之为食。”(Ray,1928:33-34)在《低地诸国考察与异域植物名录》中,约翰·雷更广泛地记录和描写了各地的风情。他每到一处,通常都会考察当地的教堂、建筑、大学教育、政府管理体制,以及当地野生植被和农耕情况等。例如,在特维桑诺边境地区(Marca Trevisana),弗留利(Friuli)部分地区以及伦巴第(Lombardy)绝大部分地区,有一段关于田间植物的叙述:

我们观察到,庄稼地里密植着一排排的树木,如果有人从山丘或是高塔上往下看,他可能会以为是一片树林。每棵树下栽着一根葡萄藤,藤子沿着树往上爬,与邻近的树上伸出来的葡萄藤相互勾连在一起。这样,他们的庄稼地既是树林,也是葡萄园,同一块土地足以供养所有作物,由于土壤深度和肥力的原因,土地不会因过度消耗而丧失肥力(我们通常以为是那样)。(Ray,1673:148)

紧接着,他分析了热带国家与气候更寒冷地区(如英国)的差异:在热带国家,树木的遮蔽对于庄稼非但无害,反倒有益,因为夏季雨水极少,树木能遮挡炽烈的太阳光以免葡萄藤被晒枯,与此同时又有足够的热量促使谷物成熟;而在英国阳光却太弱。他指出,意大利的这个区域以富饶闻名,确实名至实归,在他看来可以誉为“欧洲的花园”(Ray,1673:148)。至于帕多瓦,则主要是平原或台地,土壤非常肥沃,因此形成一条谚语:“Bononia la grassa,ma Padoa la Passa,et Venetia la gusta.”(博洛尼亚肥沃,帕多瓦更胜一筹,威尼斯甘拜下风。)由于土壤、气候的不同,各地物产也不一,由此又有一条谚语:“Pan Padoano,Vin Vincentino,Trippe Trevisane et Putassa Venetiana.”(帕多瓦的面包,维琴察的酒,特雷维索的牛肚,和威尼斯的名妓。)(Ray,1673:207)约翰·雷的考察包括当时农田种植的主要作物,某些地域对特定植物的巧妙用法,以及很多其他反映乡村及城镇面貌的内容。他将植物与一个鲜活、生动的生活背景联系起来,使之呈现出更丰富的意义。用瑞温的话来说,“这类对过去场景的一瞥,为约翰·雷的植物名录增添了一种鲜活的魅力”(Raven,1986:98)。

正如沃克所说,在过去350年间,植物志在编撰方式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单纯局部地区的植物名录(例如约翰·雷的《剑桥郡植物名录》),到划归为各类属的条目(例如Babington,1860),再到后来基于不同大小网格系统(grid systems)的“采点”图片集(例如Dony,1976;Gent&Wilson,1995),以至于很多植物学家不愿将自己的数据库同早期著作中收集的材料进行对比。然而当植物志朝向更系统的进路转移,技术也日益精进时,现代植物学家仍然要考虑如何去收集数据,以便对将来的植物学家有用——他们“无疑会回头来看我们的植物志,正如我们今天回头去看约翰·雷等人的著作,以便评估植被情况发生的变化”(Walker,2003:305-319)。随着工业化文明的扩展,物种的灭绝与变迁速度日益加快,生态学研究受到极大关注,约翰·雷对前工业化时代区域植物与区域生态的考察记录,为后世研究者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参照点(Lusby,1996:167-175;Pearman,2010:22-24;Preston,2000:59-81)。

3.2 广泛的植物生理学研究

按照E.迈尔的说法,生物学研究分为两种,一种关注近期原因,即(广义的)生理学研究;另一种关注目的(进化)因,即博物学研究。这种说法似乎已得到公认,然而这只是对生物学学科内部而言。此处所谓“博物学”,也主要是指以达尔文进化论为代表的研究进路。从定义上来说,生理学考察活的有机体正常的生命活动规律,其中既包括微观的方面,也包括宏观的方面;既关系到现代生物学关注的分子层次以及细胞、器官与组织层面,又涉及个体乃至群体层面。通常认为,在现代生物学诞生之前,人们对植物的生命活动规律,更多的是从经验中总结出来的感性认识。然而事实上,十七世纪随着博物学与自然哲学的结合以及动物生理学方面新的进展,植物生理学研究已经呈现出更为开阔的研究方向,实验和测量方法也被适当引入进来。

有趣的是,在《造物中展现的神的智慧》中,约翰·雷将博物学与“口头的知识”对比,并声称博物学研究比起那些“哲学或历史、考古学方面的雕虫小技”更为本质;他将这类对大自然的探索称为“真正的实验哲学”,并劝诫“那些拥有大把时间、羁绊于时间中却困惑于如何去打发的年轻人”通过学习这些学科去填补“时间的空白”,因为“除了真正的生理学(physiology)研究之外,我看不出还有什么可以被恰如其分地视为神学的入门学科,或者说‘预备教育’(propaideia)”(Ray,1717:69-75)。很显然,“生理学”一词在当时的意义更广泛,几乎可视为“实验哲学”与“博物学”的同义词

约翰·雷早期已经显示出对生理学的兴趣。《剑桥郡植物名录》“蛇麻”(Humulus lupulus)这一条目中谈到有关攀援植物缠绕方向的问题:“这种植物很可能与所有其他攀援植物一样,缠绕方向都是沿着太阳的转动方向,亦即自东向南盘绕,然后再向西绕回来,从来没有沿着相反方向的。”(Ray,1660:91)《英格兰植物名录》中再次描述了这种旋转规律,但是纠正了先前的说法:“我一度以为所有的旋花科植物都是如此,但是现在观察体验告诉我,事实并非如此。”约翰·雷指出,有些植物像蛇麻一样从右向左转,例如黑泻根(Bryonia nigra)、“黑旋花”(Convolvulus niger)和忍冬属等(注:黑泻根为一种葫芦科植物。“黑旋花”(Convolvulus niger)可能是卷茎蓼(Fallopia convolvulus);忍冬属现更名为lonicera。);但是也有一些从左向右转,例如菜豆属(Phaseolus)、菟丝子属(Cuscuta),以及“大旋花”和“小旋花”(Convolvulus major et minor)(注:“大旋花”可能是现在的Ipomoea purpurea,“小旋花”可能是三色旋花(Convolvulus tricolor)的异名。);还有一些时而从右向左,时而从左往右,例如欧白英。(注:Dulcamara,即茄属(Solanum),欧白英拉丁名为Solanum dulcamara L.。)因此“有些植物沿着太阳转动方向,有些植物则正好背离太阳转动方向”。尽管他没有明确提到光照对植物生长的影响,但他似乎意识到其中存在某种关联。显然他并不单纯是从形态学意义上谈论植物的手性问题。

约翰·雷的早期研究中也提到了区域盛行风向与树木生长之间的关系。《造物中展现的神的智慧》中再次明确提到风向对树木的影响。“风从海上吹向陆地的水蒸气之所以比从陆地吹往海面的更多,是因为海风确实比陆风更为盛行。这一点从生长在整个英格兰西海岸线沿岸的树木就可以看出,我观察到,在风的作用下,那些树的树梢与主枝都偏移陆地方向,远远地伸向大海,看上去就好像靠近陆地的一侧被砍伐削平了一样。”在谈到海底植物时,他描述“深海植物通常都呈现为扁平状,就像螺旋桨一般,而不是像陆地植物那样朝四面伸出枝条”。约翰·雷解释,这与生长环境有关,因为在海水冲刷下,圆形枝条会摇摆不定,只有扁平的螺旋状叶片才是最便于分割水流的(Ray,1717:83-84)。

除植物对环境的适应性之外,约翰·雷还谈到植物年轮的生长以及树液的流动规律。这些同样也出现在他的早期著作中。在树木的年轮问题上,约翰·雷指出:热带地区的树干年轮与中心等距,髓心位于正中位置,而在其他区域,树木朝向赤道的一边年轮扩大,朝向极地的一边缩紧,因此木髓总是偏离中心,“有经验的树木学家们告诉我们”,移植树木时应当依据它们相对天空的位置和朝向来进行移栽。此外,约翰·雷与F.威路比对树液的流动进行了一系列实验观察。从历史语境来看,这项研究既是延续自特奥弗拉斯特以来对植物生长与营养方面的研究,也是受当时动物生理学上的最新成果,即哈维血液运行理论,以及皇家学会受此启发而兴起的探索植物“感觉”的活动(注:1661年,皇家学会的赞助人查理二世要求他们解释害羞草闭合的原因,波义耳、威尔金斯、艾弗林(John Evelyn)等人曾成立委员会专门进行调查。)影响。1669年,“树木汁液流动实验”(Experiments Concerning the Motion of the Sap in Trees)报告由当时皇家学会的秘书奥登伯格(H.Oldenburg,约1618-1677)提交给皇家学会,并发表在《哲学汇刊》上。

在这篇报告中,约翰·雷和F.威路比结合实验,观察和分析了温度、气候以及树木年龄等因素对植物内部汁液流动的影响。其中有些结论十分有趣。

例如第3条:“从柳树、桦树或悬铃木属植物(Scyamore)(注:即P.occidentalis。)上切下一根充满汁液的树枝,竖直放置,树枝会流出液体;如果切除枝梢,并将其倒置,纤细的末端也会流出液体。由此他推测:“狭窄的气孔并非促使树液向上流动的唯一原因,因为当水进入细玻璃管中后,将玻璃管从水中取出,水不会因自身重力而流下来。”

第4条:“将桦木和美国悬铃木的根部截断,截条与母株都会流出液体,但是母株上流出更快。而在寒冷的雪天里,截条上流出更快,而且比在暖和天气里要快10倍。”

第7条则详细描述了他们采用的实验方法:用一把利斧快速砍下一些幼嫩的桦树枝,然后立即用白纸紧贴在母株截面上,凡是纸面变湿的地方就插上一根针,最后把纸拿开,针留在上面,由此“我们发现它们毫无秩序,有些位于年轮上,有些在木质(wood)之间。”约翰·雷指出,树液不仅沿着“树皮与树木和年轮”之间向上流动,而且在木头本身之中流动。这表明他已经认识到韧皮部与木质部之间的差异,而且意识到木质部中存在导管。

第8条同样采用一种朴素的实验:“为了检验树液是仅向上流动还是也向下流动,我们在一棵粗大的桦树上挖了一个洞,树液每隔四五次脉搏滴一次。随后,在洞下约一掌宽处,用锯条插进树干中,深度超过洞深,这时树液流速减半;在洞口上面切入同样深处,洞中树液流动会完全停止,下方锯口处流出的液体则减半……”这种简单的实验引起了皇家学会的极大兴趣,对后来植物生理学研究也起到了积极的意义。奥登伯格在回函中告诉约翰·雷,皇家学会希望他们继续做一些实验,观察植物体内是否存在类似于动物的“体液循环”。李斯特(Martin Lister)等人继续进行了这项研究。约翰·雷在后来的《植物志》中再次详细谈到了这方面的研究(Ray,1928:45-57)。瑞温认为,尽管约翰·雷和威路比并未作出根本性的发现,但实验本身“首次试图系统地研究有关活植物体的生理学,从而打开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为植物学指出了新的方向。”(Raven,1942:188)基于约翰·雷《植物志》中生理学方面的论述,默顿声称约翰·雷是“植物生理学的奠基者,尽管他并没有作出什么原创性的贡献”(Morton,1981:210)。不过更耐人寻味的是,其中引入了模糊的定量分析,所采取的时间和长度单位分别为“脉搏”和“手掌”。这种实验的特征与现代实验方法的区别及背后的思想根源,也值得进一步探讨。

有必要指出,约翰·雷虽然承认“植物以及植物种子在地下的生长与动物在子宫中的发育具有极大的相似性”,但是他意识到,在动物身上观察到的事实并不完全适用于植物。他始终反对植物有“感觉”的说法。在《造物中展现的神的智慧》中,他写道:“所有人都本能地怜悯动物,因为我们意识到动物和我们一样有伤心和痛苦之类的情绪与感受;但是没人会费神去关注一棵被剪刈、戕害或砍伐的植物。”(Ray,1717:55-56)植物的生长由“营养灵魂”支配,而营养灵魂是物质性的,而且与植物本身相伴而生,因为“从一株植物上切下的枝条能够生根、生长,而且自身就能长成一株完整的植物”(Ray,1717:102)。基于这一点,他坚定地认为,尽管植物和动物之间存在所谓的“植物性动物”,然而植物和动物之间依然存在比较明显的区别,前人记载中提到的从植物中生出的动物,只是道听途说的无稽之谈。

与生理学有关的另一个问题是植物的性别。萨顿声称:“就枣椰树和无花果树而言,关于植物性别概念的经验知识早就存在(注:萨克斯(Julius von Sachs)将植物性别差异的知识追溯到特奥弗拉斯特,萨顿认为应当再往前一个世纪,追溯到希罗多德的《历史》。然而早期时代对植物性别的界定并不明确,有时仅仅是以“是否结果”或果实的相对大小来判断植物的雌雄。),然而直到1694年才被确立,这实在是科学史上一大怪事。”(Sarton,1934:8-13)事实上,格鲁(Nehemiah Grew,1641-1712)著作中已经提到花朵的总体性别特征,这种观念受到马尔比基的反对,却得到约翰·雷的认可。早在《英格兰植物名录》中,他就提到:“我们观察到,有六种植物具有所谓的雌雄之分,据说这些植物的雌花经雄花授精后结出果实。与鲍欣(J.Bauhin)观点一致,我认为雄花是不育花,只有受精的雌花才能结果。这六种植物分别是蛇麻(lupulus salictarius=Humulus salictarius)、大麻(Cannabis)、山靛属(Mercurialis)、Cynocrambe(现归并为山靛属)、Phyllon、Spinachia(现更名为Spinacia,菠菜属)(Ray,1677:199)。1696年,他在《植物分类方法简论》中进一步指出,蛇麻的雌株无花(注:当时对“花”的定义着重于比较明显的花被。蛇麻雌株花被退化为膜质,紧贴子房,因此称之“无花”。),雄株无果。相比于早期植物学家,约翰·雷对植物性别特征的认识已经非常明确。布莱尔(Patrick Blair)在给马丁(John Martyn)的信中写道:“约翰·雷先生很早就接受了植物的性别分化观念,然而他认为这并不值得他花费时间去反复强调,要不然他本来很可能让这种观念传播开来。”(Gorham,1830:25)尽管林奈声称植物性别观念最初是谁提出并不重要,但是约翰·雷对植物性别的认可,显然为十八世纪林奈提出性系统铺平了道路。

3.3 植物名称

植物名称的问题直接关涉到现代科学给传统生活带来的影响。基思·托马斯认为自十七时期后期以来:

……启蒙或许是启蒙了,但是通过逐渐消除充满丰富象征含义的旧词汇,博物学家彻底击溃了早已确立的自然与人类事物互相呼应的观念。这是他们打碎过去假设的最重要、最具破坏力的方式。一个散发着人性韵味、充满象征内涵,感应人类行为的自然界被取代。他们建构了一个孤立分离的自然景观,供观察者从外部观看与研究,仿佛通过窗子凝视,确信观察对象居于另一个领域,不发出任何预兆与信号,没有人性涵义。(托马斯,2008:73)

托马斯批判“新拉丁语的引入取代了生动的俗名”,“旧俗名要么被彻底忘却,要么降为乡下人和业余爱好者们的权宜用语”,并致使“大众与学者自然观的差距进一步加大”(托马斯,2008:73-81)。这不仅得到浪漫派和诗人们的赞同,而且与十七世纪已初见端倪的某些抗议是一致的:以布莱克(William Blake)为代表,当时一批人文学者早就在哀叹机械论哲学对诗歌与文学带来的打击(West,1966:120-121)。对于俗名,植物学家之间至今仍存在一定的争议。一方面,正如托马斯所说,“平民大众习惯用俗名辨认身边的植物、鸟和动物……形象的植物名带有强烈的感觉、视觉和人文内涵,与大众宇宙观相一致”。此外,常见花草的名字中蕴含着丰富的民间知识、历史,甚至诗歌,要弄清植物名称的来源,往往必须追溯语言史和相关的神话传说(Thone,1941:335)。另一方面,随着旅行和交流的增多,植物种类日益壮大,各地俗名的变化不一给植物研究者造成极大的麻烦。“使用常见俗名完全是浪费时间,尽管表面看来其中隐含的信息是有用、有意义的,但这只是一种误导,最终会使得一个地区的‘民族植物学’(ethnobotany)研究变得混乱不堪。……俗名或地方语言中的植物名称,对那些试图在更大尺度上进行研究,而不是仅对单一群体进行研究的研究者几乎毫无价值。”(Mead,1970:108-109)现代研究者达成的共识是,俗名在民族植物学研究以及地方文化研究领域是有价值的,但是对于科学研究来说则是一种障碍。

植物拉丁双名法一统天下并取代地方俗名,在林奈时期才最终完成。然而大众与学者自然观之间呈现出的张力,在十七世纪就已显露出来。依照托马斯的说法,十七世纪是一个决定性时期:植物种类的增多与研究范围的扩大使地方名变得可疑,另一方面新教徒也不喜欢旧名,“带有圣女与圣人的名称让人联想起天主教,甚或因为有任何宗教含意、任何承载着所谓宗教或神意意义的植物名称,人们都很难接受”(托马斯,2008:76)。大众自然观与学者自然观、新旧传统之间呈现出的张力,促生了约翰·雷与T.布朗、约翰·奥布里(John Aubrey)和亨利·伯恩(Henry Bourne)等人对大众方言、谚语和信仰与习俗的“准人类学”探究。

就这点而言,约翰·雷是一位不折不扣的中间人物,他集中体现了新旧时期的时代特征:他对新的实验哲学充满热情,与此同时,受古典人文主义精神的影响,他又无比留恋并试图抓住那些在新哲学的浪潮冲击下日渐消逝的东西。在植物考察中,约翰·雷不仅十分注重植物的名称来源,而且常引用相关民谚和诗歌。以《剑桥郡植物名录》为例,在“猫薄荷”(Nepeta cataria)条目下,他首先给出了几位权威的植物学家的定名与描述:J.B.(即约翰·鲍欣)称之Mentha cattaria;Ger.(即吉拉德)称之felina sive cattaria;C.B.(即Gaspard Bauhin,也写作Caspard Bauhin)称之为Cattaria vulgaris et major;帕金森(Parkinson)称之为Nepeta major vulgaris;而英文俗名则为greater catmint或Neppe。随后是英文标注的植物分布区域,以及两条拉丁文注释。其中津津乐道地讨论了猫薄荷(Cat-Mint)对猫的吸引力:这种薄荷从田野移栽到花园里后,经常会被猫毁坏,“它们用牙齿撕咬,在上面打滚,把周围的土都压得平平整整。其他植物都不会有这种遭遇;这种毁坏是不可避免的,除非上面用刺盖住。如果为植物提供保护,一直到扎下根并且开了花,这时就安全了,就像经由种子生发出来的一样……当它萎谢不振时,猫会疯狂撕咬它,当它茁壮成长时,猫会忽略它的存在。因此英格兰有一句关于猫薄荷的诗:若你移栽(set)它,猫会吃了它;若你播种(sow)它,猫就没法知道了”(Ray,1660:97-98)。植物名称本身也是“植物历史”的一部分。约翰·雷显然对植物俗名中蕴含的文化津津乐道。他引论前人对植物的描述与命名,也不仅是出于对这些植物学家的尊敬,更主要是给出前人考察植物的历史,为读者提供参考。正如乔治·达文波特(Charles E.Davenport)所说:“命名人的名字具有特定的历史意义和重要价值。它不仅提供了一种参考途径,而且为我们指明了探究植物历史的方向。”(Davenport,1896:85-88)

俗名与统一的拉丁名,民族植物学与国际性的植物交流,以及地方知识与普遍知识之间,始终存在一种张力。特纳(William Turner)曾于1548年出版一部著作,标题为《希腊语、拉丁语、英语、德语和法语中的本草名称,以及本草学家和药剂师使用的俗名》(The names of herbes in Greke,Latin,Englishe,Duche,and Frenche wyth the commone names that Herbaries and Apotecaries use)。同一种植物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乃至不同行业中的同物异名现象,由此可见一斑。约翰·雷曾明确提到各地不同的异名造成的混乱。他在1689年给李斯特的一封信中,谈到各郡植物名称的不一:“多亏普罗特博士(Dr.Plot)告诉我(此前我早就听肯特郡的几位绅士提起过),他们的Horsebeech就是鹅耳枥(Hornbea tree,或Carpinus)。我还向他请教,他的《斯坦福郡博物志》(Natural History of Staffordshire)中提到的Sorbus,是不是一种不同于家常种植的花椒(Sorbus legitima s.sativa)的树种。”(Ray,1928:197-198)他希望意识到,有必要在地方俗名与通用的学名之间建立对应关系。结合约翰·雷的语言学研究,以及《古代词汇》中对古今名称变迁的考证来看,他所做的实际上更多的是一种正本清源的工作:他试图通过亲身观察来考证前人命名的正误,纠正古今名称变化引起的混乱。一方面他采取学院式的研究方式;另一方面他希望恢复并重建古代典籍与经验生活之间的联系,将学院研究与民间知识统一调和起来。从而,无论普通民众,还是园艺师抑或以植物本身为研究对象的博物学家,都可以参照他的名录,与自己所观察的植物进行比较对照。

3.4 本草学与植物“表征说”

本草学是人类认识植物的开始。本草学通过书本和口头途径代代相传,积累了大量有用的知识,从古希腊经过文艺复兴时期,直到十七世纪,本草学著作层出不穷,本草学知识以其实用性在民众中极具影响力。例如,格斯纳的本草书中提到大量药方,涉及很多英格兰常见植物,如菟丝子、草莓、烂苹果(rotten apples)、山毛榉等。1664—1665年伦敦瘟疫流行时期,气味芳香的迷迭香(rosemary)一度变得极其昂贵。然而,有许多本草学知识“听起来就像传说故事,还有一些非常可疑,有些明显是出于想象”。传统的草药采集者和草药商人为了保护其职业的垄断性,故意编造出一些迷信故事,致使本草学受到一些更富于科学气质的人的反对与质疑(Bancroft,1932:239-253)。就整个十七世纪而言,本草学几乎可说是中世纪巫术与近代理性主义交锋的缩影。作为典型的十七世纪学者,约翰·雷对本草学以及民间医药的态度十分耐人寻味。在理论层面上,他认识到本草学传统的失真之处,并对某些本草学知识表现出明显的怀疑。例如,对于“朱鹮(Ibis)教人如何施行灌肠法(Clysters)(注:据说朱鹮能将喙插入肛门,往里注水,从而缓解肠道不适。);野山羊(注:此处提到的野山羊,是指克里特独有的山羊Kri Kri,也叫高地山羊(aegagrus creticus)。)中箭后借助‘苦牛至’(注:Goats of Dictamnus即Origanum dictamnus,为克里特一种本土植物,也称Diktamos,Hop Marjoram,或Dittany。民间视之为一种有疗效的草药,顺势疗法中经常用到。)的作用来拔除箭矢并治愈伤口;燕子依靠白屈菜(注:Chelidonium majus,据说这种黄色的花朵能恢复视力。白屈菜的英文名Celandine源自希腊语中的燕子(chelidòn),原因有两点:其一,白屈菜在燕子刚刚飞回时开花;其次,人们相信这种植物具有医疗作用,将其汁液滴入小鸡的眼睛里可改善视力。)恢复视力”等等传说的“真实性”,他表示“我并不是十分满意,因此不想多说”(Ray,1717:135)。在1661年致考托普(Peter Courthope)的回函中,就金鸡纳树皮制成的粉末(pulvis de cortice Per)治疗疟疾的效果,约翰·雷如是说道:“事实上我本人没有试过,也没有任何相关经验,我倒是时常读到或听人说起,因此我可以跟你说说其他人的观点。我估计你也不会没听说过。”他指出,法国医师希夫莱(Chiffletius)的著作中提到,一方面,意大利和低地国家多数医生都反对使用这种药物,因为它虽然能制止痉挛,但经常会引起其他更危险的疾病;另一方面,古代有人用过这种药物之后效果十分显著,也没有产生副作用。最后他表示“我不希望你去使用如此不可靠、如此模糊的一种医药,除非你自己有更可靠的经验”。此外他还提到很多人通过使用锑杯(antimonial cup)(注:一种锑制的杯子,据说可无限次使用而不失疗效。汤普森(Stclair Thomson)在提交给皇家学会的一篇论文中阐述了医疗上使用锑的历史,他引用希罗多德的记载“古埃及人是最健康的,因为他们每个月都有三天进行催吐剂和灌肠术”,从而将锑杯疗法追溯到古埃及时代。其中提到1642年伦敦出版的一部流行手册,其作者是一位名叫伊凡斯(John Evans)的牧师,手册全名为“一种普遍疗法,抑或磁杯或锑杯的疗效。经验证实具有保健和疗养和康复作用”(The Universall Remedy,or the Vertues of my Magneticall or Antimoniall Cup.Comfirmed to be an health-procuring,health-preserving,and an health-restoring Effectuall Medicine.)参见Thomson,1926,pp.669-671。)治好了疟疾,然而“我仍然不愿意建议你去使用这种疗法”(Ray,1928:22-23)。

然而,或许是受母亲的影响,约翰·雷不仅十分熟悉本草学和民间医药知识,而且在个人倾向上也有几分赞同。《英格兰植物名录》中对药物学的关注十分明显,序言中声称部分条目补充了植物药效方面的注解。约翰·雷辩解说,尽管他本人不是医生,但他自小就学习过本草学,熟读植物学典籍,而且有足够的医学实践经验来判断每种植物可能的疗效。草药对不同人的疗效也大不一样,因此除了参考可靠的本草记录之外,还需要结合大量经验事实来确定具体用法。就药物学而言,约翰·雷表示:“我主要是一名自然哲学家,而不是医生。”1687年1月,当约翰·雷的女儿玛丽患上黄疸病之后,他向斯隆(Hans Sloane)请教有什么合适的药方,并说道:“我本人患这种病时,是用一种汤剂治好的:种马的粪便添加少量番红花,泡在麦芽酒里过一个晚上,次日早上滤出液体,并加少量糖来压压苦味。我记得我大概一次服用半品脱,喝了两次就全好了。……我以前给她喝过,但是我不敢再按我自己的意思来采取任何行动(do anything of my own head),医学不是我的本行。”(Lankester,1848:311)2月,约翰·雷无比悲痛地告知斯隆,小女儿已经去世,“给我和内子带来极其沉痛的打击”,而最令他难过的是“没有及时采用那种药方,我之前患病时那种方子是非常有效的”(Lankester,1848:312)。

除了各种稀奇古怪的药方之外,流传到十六、十七世纪依然十分兴盛的本草学迷信,还包括“占星植物学”(astrological botany)和植物“表征说”(Signatures)。其中尤为流行的是植物“表征说”。“表征说”最早于1493年由医药化学学派的代表人物帕拉塞尔苏斯明确提出,但在此之前已经大量出现在旧的植物学著作中。1588年,新柏拉图主义学者波塔(Giambattista Della Porta,1539-1615)进一步宣扬了这种观念。波塔认为,植物的属性能通过其外在的形态、生长特征以及颜色和气味体现出来,此外,不同生长年限的植物能相应地缩短或增加人的寿命,特定区域生长的植物能用来医治当地居民的地方病(Bancroft,1932:239-253)。针对这种流行观念,约翰·雷指出:“对于植物的表征,或者说为了暗示植物内在属性而印刻于其上的标记(Notes),有些人极为重视,……如果是这样,主张这种说法的人必须确定无疑地指出植物上有这类特意印刻上去的标记。因为我所见的前人提及或收集到的那些类似特征,在我看来似乎全都是出于人的主观臆想,而不是大自然特意塑造出来以便表征或指示出那些人试图让我们相信的任何属性或特征。”与此同时,他并没有断然否决一切可能:“我不否认,的确有很多有毒和致命的植物会通过外观令人不快的叶片与花果来揭示出其内在的某些属性。”他甚至结合亲身体验指出:“每个国家生长的植物种类,对生活或栖居在当地的人与动物来说,是最合适、最便利的食物与医药。”因此他认为这一点“有一定的正确性”(Ray,1717:113)。

本草学是一种典型的民间知识。有人认为,一些本草学传说即使是不正确的,至少也是“令人愉快”的。在现代研究中,本草学呈现出了新的意义(Newman,1948:118-135)。正如瑞温所说,无论约翰·雷作出的结论有何正面价值,有一点可以肯定:“在促进植物药用价值的科学研究以及清除由来已久的迷信特征上,约翰·雷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医学史得到全面的研究,人们会给予约翰·雷恰当的评价,并称之为药物学方面的伟大先驱。”(Raven,198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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