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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文件的编制工作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项目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如下。在大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点建设项目,应根据《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另编制一份与城市建设、规划及其管理有关的主要建筑物及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两套属于职责范围内形成的竣工文件,其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项目文件的编制工作_档案管理理论与实务

(一)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

项目竣工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项目监理文件组成。项目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如下。

1. 项目施工及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行业规定、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编制项目竣工文件。

2. 项目竣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负责审核。主要内容有:施工综合管理文件、测量文件、原始记录及质量评定文件、材料(构、配件)质量保证书及复试文件、测试(调试)及随工检查记录、建筑及安装工程总量表、工程说明、竣工图、重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等。

3. 根据DA/T 28-2002的附录A及建设项目实际,进一步收集所缺少的重要文件;文件数量未满足合同或协议规定份数的,应按要求复制补齐。

4. 对施工文件、施工图及设备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和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标注到相应的文件上。

5. 与施工图有关的设计变更、现场洽商和材料变更,可与竣工图编在一起,也可单独组卷,但应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作出统一规定,例如,有的建设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为了便于档案人员检查竣工图纸修改是否到位,统一要求与施工图有关的设计变更、现场洽商和材料变更等各种变更依据性文件在整理时,与竣工图编在一起,这些变更依据性文件排列在前,竣工图纸排列在后,起到类似索引作用,便于档案人员的检查核对。

6. 凡为易褪色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形成的并需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附一份复印件。

(二)项目竣工图的编制要求

1. 各项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项目竣工时要编制竣工图。项目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如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设计单位编制或施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应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核和签字认可责任

2. 竣工图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3. 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4. 一般性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变更,可在原图上更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5. 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图标内注明“竣工阶段”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6. 同一建筑物、构筑物重复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应在图纸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不同建筑物、构筑物应分别编制。

7. 建设单位应负责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

8. 竣工图图幅应按GB/T 10609.3-2009的要求统一折叠。

9. 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及各专业的编制说明叙述竣工图编制原则、各专业目录及编制情况。

(三)项目竣工图的更改方法

建设项目按施工图施工,但施工过程中一般总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修改、变更情况,为确保竣工图准确反映工程实际,对符合在原图上修改条件的,我们须将这些修改、变更反映到图纸上,即对竣工图进行更改。

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并签章使之成为竣工图的前提条件是:不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以及图面变更面积不超过35%的,否则,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竣工图更改的常见方法有三种:杠改、划改(或叉改)、圈改。文字、数字更改一般使用杠改;线条更改一般使用划改;局部图形更改可使用圈改,即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重新绘制(如图11-4、11-5、11-6所示)。

利用施工图更改的,应在更改处注明变更、更改依据性文件的名称、日期、编号和条款号;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说明;图纸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与图框平行,引出线不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明细表等有文字更改的,应在修改变更处进行杠改,当更改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注记说明;新增加的文字说明,应在其涉及的竣工图上作相应的添加和变更。

图11-4 杠改法

图11-5 划改法

图11-6 圈改法

(四)项目竣工图章的使用

竣工图章的内容和尺寸如图11-7所示。所有竣工图应由竣工图编制单位逐张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中的内容应填写齐全、清楚,不得代签。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由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可在新图中采用竣工图标,并按要求签署竣工图标。竣工图标的内容格式由行业统一规定。竣工图章应使用红色印泥,盖在标题栏附近空白处。

图11-7 竣工图章样式

(五)项目竣工图的审核

项目竣工图编制完成后,监理单位应督促和协助竣工图编制单位检查其竣工图编制情况,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应及时修改和补齐。监理单位审核竣工图的重点内容包括:竣工图内容是否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洽商、材料变更、施工及质检记录相符;竣工图是否按单位工程、装置或专业编制,并配有详细的编制说明和图纸目录等。

竣工图应使用新的或干净的施工图,并按要求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除了电力等个别行业由设计单位重新绘制竣工图外,竣工图一般由施工图经审核、更改后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而来。实际工作中,像房屋建筑、市政等实行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的建设项目,一般尽可能使用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审图章的施工图作为竣工图蓝本,因此,这种情况下,竣工图纸上包含出图专用章、审图章和竣工章。

此外,一张更改通知单涉及多张图纸更改的,如图纸不在同一卷册中,应将复印件附在有关卷册中,或在备考表中说明;国外引进项目、引进技术或由外方承包的建设项目,外方提供的竣工图应由外方签字确认。

(六)各类汇总类表单、表式的编制要求

为便于对有关项目档案进行核对和检索,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有关的汇总类材料。这些汇总类表单、表式并非建设行业施工、验收标准中规定的专业表式,但其发挥作用越发显著,使用单位也逐渐增加,其中,最常见的是变更依据性文件汇总表,它方便了档案人员检查竣工图纸是否修改到位,参考样式如表11-6。

表11-6 (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依据性文件汇总表

(续表)

除了变更依据性文件汇总表,工序隐蔽验收记录汇总、建筑材料质保汇总等也是较常见的汇总表,但由于各行业的建设项目有差异,目前尚无通用样式,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这类汇总类表单、表式。

(七)项目文件的编制套数

DA/T 28-2002对项目竣工图套数作了要求,即竣工图一般为两套,由建设单位向业主和生产(使用)单位移交;建设项目主管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需要接收的,按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按照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建设的项目,竣工图套数按合同条件的规定提交。在大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点建设项目,应根据《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另编制一份与城市建设、规划及其管理有关的主要建筑物及综合管线竣工图。

竣工图编制所需费用应在项目建设投资中解决,由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确定。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两套属于职责范围内形成的竣工文件,其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要求增加套数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竣工图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因修改需重新绘图的,除合同规定外,应由设计单位负责绘制新图的费用。

竣工图编制和提交的责任,建设项目中的各方应以合同形式约定,既可在施工合同或设计合同中明确,也可单独签订竣工图编制合同。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应在设计合同中明确留作竣工图用的施工图套数(包括必须套数和主管机关要求套数),以及因修改增加新图的责任;凡由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可单独签订竣工图编制合同。

除了竣工图套数,对整个建设项目形成的项目文件而言,建设单位也应根据项目实际和有关的移交要求,确定其他项目文件的套数。例如,对在大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点建设项目,因有移交一套项目城建档案的任务,建设单位至少应形成两套项目档案。除了特殊情况,档案应为原件。对建设项目文件而言,项目前期很多立项、审批、招投标等材料,以及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验收材料,由于形成于相关主管部门,一般只形成一份原件,无法完全兼顾建设项目档案的套数要求,但对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监理文件,以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初步设计等第三方机构为建设单位编制的专业材料,建设单位应根据最后项目档案所需套数,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及第三方机构提出编制或形成文件原件套数要求,并以合同形式明确。DA/T 28-2002中明确: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单位项目档案的名称、内容、版本、套数、时间、费用、质量、要求及违约责任;监理合同中应明确监理单位对竣工文件审核和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档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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