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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的定义及其基本要素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档案的定义表述为: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本定义包含了四个基本要素。档案来自四面八方,是社会上各行各业、各个单位及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的产物,从而决定了档案来源的广泛性。档案的来源广泛、内容丰富,同一来源的档案内容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在档案管理中必须尊重和维护这种联系,从而有效地发挥档案的作用。
档案的定义及其基本要素_档案管理理论与实务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档案的定义表述为: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本定义包含了四个基本要素。

(一)档案的来源

档案来源于一定的单位或个人,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其形成单位极其广泛。档案的形成者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等;二是个人、家庭和家族。

档案来自四面八方,是社会上各行各业、各个单位及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的产物,从而决定了档案来源的广泛性。同时,这些形成档案的特定单位有着相对的稳定性。只要某个单位继续存在,那么相关的档案就会连绵不断地形成和积累,从而决定了档案来源有着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另外,各单位每一方面工作、每一次会议、每一项科学技术活动等,必然会产生相关的文字记录,这些多样化的社会活动决定了档案内容的丰富性与联系性。

所以,档案来自于一定的单位,形成于特定的社会活动中。档案的来源广泛、内容丰富,同一来源的档案内容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在档案管理中必须尊重和维护这种联系,从而有效地发挥档案的作用。

(二)档案的形成条件

各单位或个人在自身活动中,为了相互交往和记录事务,总要产生和使用许多文件材料,由于工作的持续性和事业的发展,便有意识地将一部分文件留存下来以备查考,但并不是所有的文件都需要和可能实现这个转化。文件转化为档案一般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即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文件;必须是对日后具有一定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必须是按照一定规律整理完毕的文件。可见,档案和文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档案是由各种文件材料转化而来的。

(三)档案的形式

档案的形式包括档案的载体形式、档案的文种名称和档案内容的记录方式等。我国档案载体形式,古代有龟甲兽骨、青铜钟鼎、竹木板片、金册铁券、缣帛、纸张等,现代有胶片、磁带、磁盘等;档案的文种名称,有诏、谕、题本、奏折、咨呈、照会、电报、命令、通知、条约、协议、计划、报表、会议记录、手稿、日记、信函等形式;档案内容的记录方式,有手写、刀刻、印刷、晒制、摄影、录音、录像等。档案的形态还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和更新。

(四)档案的性质

档案是原始的历史记录,这是档案的本质属性。档案是由形成者在各自的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即档案是由特定的形成者在当时当地为适应活动需要而直接形成的原始文件的转化物,所以,档案具有很强的原始性。同时,档案又是以具体内容反映形成机关或人物社会活动的历史记录,所以,档案具有很强的记录性。正是这种兼原始性和记录性于一体的特点,成为档案区别于图书、资料等其他文献资料的独有特性和根本标志。

作为人们社会实践活动原始的历史记录,档案具有最权威的真实性、可靠性。但不是说档案所记载的内容都是真实的,我们必须辩证地看待档案的可靠性问题。一方面,从档案文件的形成本身来看,档案都是真实的历史记录,即使档案内容没有真实描述某一客观事实,但文件的形成过程是真实的,即使某份文件是伪造的,这份文件本质上也就成为伪造者的伪造活动的真实记录;另一方面,从档案的内容来看,即使档案内容有虚假部分以至完全违背事实,它表达了当事人的意图,留下了当事人行为的痕迹,其档案本身也说明了某种历史事实,即成为伪造者自身行为的一种证据。对于研究伪造行为的背景和意图,对于认识和揭示某种社会历史现象,有时也是颇有利用价值的。对内容确有不真实、不可靠之处,既不能简单地将这一客观存在付之一炬,也不能用现实的观点去 “改造”它,应在考证后在卷内备考表内附以必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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