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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水平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水平,就是要通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实现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目的。近年来,宁县县委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积极创新理念,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宁县县委始终把科学正确的用人导向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尺,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需要,明确提出要选拔以下四种干部。
努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水平_选人用人科学化研究

努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水平

宁县县委组织部

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水平,就是要通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实现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的目的。近年来,宁县县委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积极创新理念,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一、选用四种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源头和基础。宁县县委始终把科学正确的用人导向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尺,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需要,明确提出要选拔以下四种干部。

一是坚决任用政治上坚定的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考核评价干部。德的首要标准就是政治上要坚定,立场和信仰要坚定。选用干部既重能力,更重品行。重用那些政治坚定,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有实绩,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不用那些以权谋私、为己干事、干部群众信不过的人,不用那些不负责任、拉私人关系、投机钻营的人,不用那些不讲原则、不分是非的“老好人”,不用那些不干实事、无所作为混日子的人。按照把“帅才”配在主要岗位上,把“将才”用在关键岗位上,把“人才”用在急需岗位上的原则,大胆选拔有发展潜力的能人担任乡村两级组织的负责人,有效破解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二是积极任用实绩突出的人。在当前复杂的执政环境中,这是选用干部理应突出的客观标准。考核评价内容应体现科学发展观和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政绩观。合理考核方法和量度,考准考实干部工作实绩。做到四个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测评相结合、领导班子集体考核与干部个人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换届考察相结合。干部实绩考核结果如何运用也应当从用人和选人两方面考虑:做到用合适的人,把人用到合适的地方;选对人,把人选到对的地方。有监督、有激励,有对比、有提高,有调配、有退出。公示政绩,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以荣誉感激励干部;反馈结果,让干部了解工作成果和工作要求、群众要求、领导要求以及同事成果的差异,分析差异原因,提高工作能力;明确奖罚,以公平、公正、客观的考核结果变任免干部这把双刃剑为点金石,以严格的工作要求激励上去的干部,以实绩的差距教育退出的干部,调配实绩考核中有专长的干部到合适的位置。坚持以科学发展抓项目论英雄,为发展抓项目配干部,大胆起用发展抓项目有本事、能争项目、会跑项目、善引项目、抢抓项目的干部。选拔敢想敢闯、敢试敢干的领导干部。

三是大胆任用作风过硬的人。以良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坚持“五用五不用”,要用那些开拓进取、实事求是的人,不用那些因循守旧、虚报浮夸的人;用那些勤于学习、勇于实践的人,不用那些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人;用那些作风民主、深入群众的人,不用那些独断专行、高高在上、见风使舵的人;用那些不事张扬、埋头苦干的人,不用那些好大喜功、作风飘浮、跑官要官的人;用那些艰苦奋斗、勤政廉政的人,不用那些贪图享乐、贪污腐化、放纵声色的人。

四是果断任用群众信任的人。及时将那些身处经济建设主战场、急难险重岗位上和风口浪尖上、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干部补充进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果断任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其辞,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不讲条件,对干部队伍中违反原则的利益诉求不迁就照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不漠然视之的人。

二、严把五个关口,突出两个优秀,着力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

在选拔程序上,坚持全程监督,严把推荐提名、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审批决定、任免公示关。充分发挥制度长处,体现程序正义。在选拔内容上,特别注意选拔经过实践锻炼和重大考验的优秀干部,注意选拔埋头苦干、不事张扬的优秀干部,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

一是严把推荐提名关。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首要的程序,严格执行。各基层党组织向县委推荐干部,必须事先在本单位和部门进行民主推荐,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以正式文件向县委推荐上报。县委组织部在测评推荐中印制了《科级干部测评表》和《科级后备干部推荐表》。按不同岗位、行业、部门等设置推荐表,提出具体条件和要求,明确推荐方式方法及范围,细化程序标准,广泛征求民意。并注意扩大参加测评和推荐的范围,突出参与人员的广泛性、代表性、知情性、差异性。县直部门干部测评推荐在本部门全体职工和下属单位全体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进行;乡镇干部测评推荐在党委、政府全体职工和乡直单位负责人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的会议上进行。测评和推荐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把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赞成票过半数的,作为考察对象,未经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的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

二是严把组织考察关。考察一般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同时,不断改进考察方式,实行考察责任制、预告制、公示制和差额考察制,及时公开考察组成员名单、谈话和测评范围、考察时间、地点和对象、考察纪律,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提高考察质量。经考察,对意见不一或有问题的一律暂缓使用。

三是严把酝酿讨论关。考察组考察结束后,严格按规定召集组织部长办公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对组织部部务会提出的人选方案,通过会议征求、个别征求、组织函询等多种方式,坚持听取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领导的意见。在酝酿过程中,主动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沟通,征求他们的意见,进行廉政鉴定。同时,还要与计生部门通气,征求他们的意见,做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鉴定。

四是严把审批决定关。坚持“管用、实效、严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体育场班子内部讨论决定干部的改革制度。一方面,积极实施领导班子讨论预告制度,以保证领导班子成员有充足的时间酝酿、讨论、决定干部,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对领导班子成员讨论决定干部的会议程序作出严格细致的规定。主要内容是:(1)主持会议的“一把手”不能首先表明自己意见,防止“一把手”对预定人选定调子、划“圈子”、左右或影响班子成员表达个人意愿;(2)决定任免干部表决时,不搞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而要坚持实行无记名投票制度,从根本上杜绝班子成员附和“一把手”投“人情票”、“跟风票”或“暗示票”的现象;(3)投标结果要当场公布,并经全体班子成员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4)决定任用干部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广听民意,坚持“四不通过”,多数成员不同意的不通过,有重大反映、问题没有核实清楚的不通过,临时动议的不通过,发现有回避关系未按规定回避的不通过。对意见分歧和有较大争议的干部必须暂缓任用。

五是严把任免公示关。在这一环节上,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坚持实行任前公示制。对拟任职干部通过发布公告和在宁县《九龙周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予以任前公示,扩大公示的范围和影响。公示时间一般掌握在7天以上,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影响任职的要暂缓任用,反映问题性质严重的,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通过公示,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整体监督。坚持任前谈话制。新提拔干部上岗前,安排纪检和组织部门的负责同志专门进行一次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的谈话教育,使其在上任前就在思想上树立起勤政为民、拒腐防变的境界和防线。坚持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后,对干部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正式任用、延期或免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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