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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然出发,提出经验论的认识原则

时间:2022-09-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培根在确立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础上从正面提出和阐述了他的认识理论和认识方法。应当说,这是培根哲学的核心部分,它确立了培根在近代哲学史上的重要地位。这表明,培根是确认理性思维在认识中的作用的。可见,培根对理性活动本身的理解实际上是狭隘的。与此相联系,培根自然还否认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进程中具有飞跃的观点。而培根否认假说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便是这种观点的具体体现。

第三节 从自然出发,提出经验论的认识原则

培根在确立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础上从正面提出和阐述了他的认识理论和认识方法。如果说,复兴科学是培根哲学的目的,那么,他在批判了阻碍科学发展的经院哲学和诸“假相”之后,在确认物质、运动和形式统一的基础上,提出他的认识理论和认识方法,便为革新和复兴科学开辟了道路。应当说,这是培根哲学的核心部分,它确立了培根在近代哲学史上的重要地位。

关于认识客体的问题是培根认识理论的立足点。在这个问题上,他明确地主张以感性的自然作为科学认识的对象。他认为,以往科学认识进展缓慢,甚不景气,其根本原因在于认识脱离事实、脱离自然;其实,科学认识决不能从宗教神学的教条和权威中去寻求,而必须面向自然,“在事物本身中来研究事物的性质”。如他写道,“一切事情所以成功,都要靠我们来把视线集中在自然底事实上,并且照它们的真相来接受它们的影像。因为上帝不许我们把自己想象的幻梦拿出来,做为世界的模型”(43)。他曾宣告“人是自然的仆役和解释者”,说“知识就是存在的映象”;“存在的真理同知识的真理是一个东西,两者的差异亦不过如同实在的光线同反射的光线的差异罢了”(44)。他还进一步指出,“凡值得存在的东西,就值得知道”,一切自然现象都是人们直接观察、直接研究的对象;人们绝不会因为认识和研究自然现象而玷污了自己,“正像太阳照耀着宫殿,也同样照耀着阴沟,而并不损其灿烂的光辉”(45)。如所周知,在培根生活的时代,虽然经过人文主义和宗教改革等运动,人们独立思考的自由精神获得复苏,但由于经院哲学的巨大影响,精神和自然的分裂在人心中依然存在,对感性自然的研究依然被视为渎神的和卑贱的、有失尊严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培根崇尚自然,强调“睁开眼睛观看存在的东西”,以感性自然作为科学认识的对象,恢复了人与事物本性的沟通,无疑是勇敢的、可贵的。这也决定了他的整个认识理论的基本性质。

培根注重研究认识的起源和过程问题,以说明思维如何和存在同一。这是他的认识理论的主要内容。在这个问题上,他积极倡导经验,提出一切知识起源于对事物的感觉的原则,强调在认识的整个路程中人们应当以感觉为依据,从经验中形成概念和原理,明确地肯定感觉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如他说过,“人们若非发狂,一切自然的知识都应当求助于感官”;“全部解释自然的工作是从感官开端,是从感官的认知经由一条径直的、有规则的和防护好的途径以达于理解力的认知,也即达到真确的概念和原理”(46)。在他看来,真理“只能求之于自然和经验的光亮——这才是永恒的”(47);经验是人心与自然沟通的桥梁,真正的知识从经验中才能获得。当科学以经验为依据时,科学则繁荣,有活力;当科学脱离经验时,科学则衰落,干枯。他曾不顾那个时代轻视经验,认为思考和谈论经验是不高贵的、粗糙的和偏狭的流行俗见,抨击亚里士多德为构建其论断和原理不先商于经验,而先依照其意愿规定问题,再诉诸经验,使经验屈服于其意愿,像被牵着游街示众的俘虏一样(48)。在他看来,既然感性自然是认识的对象,只有通过自然界才能解释和说明自然,那么对自然的知识就不可能是一种直接与精神等同的知识,而必须是来源于对自然的感觉经验的知识。我们还看到,培根毕生致力于倡导上述认识原则,曾呼吁国王资助一部实验与自然的历史作为科学、哲学的基础,并说,“我们如果不从事这种工作,则我们的事体就得根本抛弃了”。

在认识论上,关于知识起源于对外物的感觉经验的原则,就其本身而言,无疑是正确的唯物主义认识原则。不过就经验论者来说,他们的这个原则总是与轻视、贬损理性在认识中的作用的观点联系在一起的。我们看到,培根在《新工具》中曾多次指出,追求和发现真理的正确道路“是从感官和特殊的东西引出一些原理,经由逐步而无间断的上升,直至最后才达到最普通的原理”(49)。而在这过程中,对于从自然历史和机械实验收集来的经验材料不能把它们原封不动、囫囵吞枣地累置在记忆当中,而要“把它们变化过和消化过而放置在理解力之中”。这表明,培根是确认理性思维在认识中的作用的。问题在于培根在这里对理性活动即所谓改变和消化经验材料的活动本身的理解。对此,他似无明确的阐述。但他在讨论认识方法时曾说过,“我们的惟一希望乃在一个真正的归纳法”(50)。而从他对归纳法的阐述中,我们看到,他所谓的理性活动实指对所收集的经验材料加以排列、类比、分析和排除,最后确定现象起因的活动。不言而喻,在科学研究中使用归纳法,主要是舍弃事物的特殊点,分离和抽取出事物的共同点。然而,由此获得的一般并非就是事物的本质,而往往是事物的纯粹外部的共同性,仍属感性的范围。可见,培根对理性活动本身的理解实际上是狭隘的。他并未真正把握理性概念的科学抽象的真实涵义。

与此相联系,培根自然还否认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进程中具有飞跃的观点。他曾说过,“只有根据一种正当的上升阶梯和连续不断的步骤,从特殊的事例上升到较低的公理,然后上升到一个比一个高的中间公理,最后上升到最普遍的公理,我们才可能对科学抱着好的希望”(51)。换句话说,他强调,科学认识应遵循由低到高的循序渐进的认识道路;“决不能给理智加上翅膀,而毋宁给它挂上重的东西,使它不会跳跃和飞翔”。而培根否认假说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便是这种观点的具体体现。如他说,“若是使用预测的方法,纵使尽聚古往今来的一切智者,集合并传递其劳动,在科学方面也永远不会做出什么大的进步”(52)。其实,在科学研究中人们往往根据有限数量的经验材料进行推想、预测,迅速作出各种概括性的假说,以便进一步有目的、有方向地进行观察和实验,在获得足够数量的材料后,引出合乎实际的科学理论来。科学史表明,人们不可能在穷尽一切经验材料之后再去引出理论;假说乃是人类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进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因此,培根反对认识中的飞跃,否定假说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乃是他“最不可恕的错误之一”。上述一切都说明,培根从根本上是轻视和贬损理性在认识中的作用的。“我是完全地经常地停留在自然事物当中的,即使抽身旁观,运用理智,也只是以自然事物的形象和光线在视觉中交汇于一点为限。”(53)此外,我们还看到,在培根那里,以感觉经验为基础的物理学是自然科学的重要部分,而数学因“实验性差”仅具有从属的地位。他对于具有高度抽象性、本质上体现着一种抽象思维的力量的数学及其方法颇不感兴趣。不仅如此,他还经常地不自觉地把抽象的理性思维混同于经院哲学家们脱离实际的空洞思辨。这些都与他轻视理性的观点有关。他对于真正的理性思维本身的意义,尚缺乏了解。

由上可见,不能说培根关于知识起源于对外物的感觉经验的认识原则,与轻视和贬损理性思维的观点无关。实际上这是他对感性和理性关系问题理解的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而正是由于这种情况,培根的上述认识原则便属于经验论的范畴,是唯物主义经验论的认识原则。单纯地根据他主张知识起源于对外物的感觉,来说明其经验论的认识原则,是不确切的。

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曾概括地说过,“培根的哲学,一般说来,是指那种基于对外在自然界或对人的精神本性(表现为人的爱好、欲望、理性……)的经验和观察的哲学体系”(54)。他强调培根以经验的观察为基础,从而作出推论,找出经验领域即有限的感性的自然界的普遍观念和规律;并称其为经验哲学的鼻祖和“经验哲学家的首领”。黑格尔在这里单纯地从是否承认“知识的真正来源是经验”这个角度出发,称培根为经验论者,就不确切;然而,他却正确地指出了这样的历史事实,即在近代哲学史上,培根是第一个明确地提出一切知识起源于感觉经验的认识原则的人。

培根的建立在物质、运动和形式的统一学说基础上的认识理论是唯物主义的经验论。但是,用历史的眼光来考察,培根的经验论尚有自身的特点,即它带有明显的初创性质。这主要是指它限于提出知识起源于感觉经验的基本原则,在理论上不完善、不系统,并缺乏详尽的论证;尤其是不很典型,即不像后来发展了的经验论形态那样片面、狭隘和极端。这种不那么片面、狭隘和极端的情况有如下的具体表现。

首先,经验论者既然主张一切知识起源于感觉经验的认识原则,自然是要确认感觉的可靠性的。然而,培根与后来发展了的经验论哲学不同,在提出这一认识原则时,对感觉的可靠性问题进行了讨论和阐述,强调感觉具有相对性和主观性,并不认为“感觉是完全可靠的”。如他明确说过,“人类理解力的最大障碍和扰乱却还是来自感官的迟纯性、不称职以及欺骗性”(55)。在他看来,“感觉确实是能骗人的”,“感官本身就是一种虚弱而多误的东西”;“有时它完全不能给人以报告,有时它只能给人以虚妄的报告”。那么,感觉为什么不完全可靠呢?培根认为,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从客观对象方面说,由于有的物体本身过于细微或庞大,有的离认识主体距离太远或太近,有的本身的运动太快或太慢,还有的过于常见而不突显等等,因而,感官对它们不能作出恰当的反映。从主观方面看,因为感官的证据和报告往往是“参照着人而不是参照着宇宙”的。而“如果观察是粗疏模糊的,它的报导便是骗人的、欺诈的”(56)。总之,培根不赞成那种把常态感官所传来的直接知识都认为是确定的观点,声称:“感官虽然能了解一切事物,可是它底了解是不可靠的……要说感官是万物底准绳,那是很错误的。”(57)

当然,培根并没有因声称感觉不完全可靠,而否认感觉的客观性。他同样明确地说过,“感官能传达印象,又能保障确实性”(58);认为,感官还能供给我们方法来发现它们的错误,感官的缺点是可以补救的,它的欺骗性也是可以矫正的。他声明,感官虽然不能恒常直接报告真理,但“感官的证验,在某种校正过程的帮助和防护之下,我是要保留使用的”(59);应当相信,在认识过程中,感觉终究是可靠的,人们不能不通过感官的感觉去和自然相沟通,获得对自然的认识。我们看到,正是在这种信念的支配下,培根曾“精勤地、忠实地”找寻了许多方法来帮助人们补救感官的错误。例如,他注意到和肯定当时发明不久的放大镜、望远镜、温度计和气压计等科学仪器在扩大和改进感官认识功能方面的重大作用。

其次,培根经验论的认识原则所涉及的感觉经验概念是与强调科学实验相联系的。如前所述,培根在谈论感觉的不完全可靠性时,曾认为,使用科学仪器、工具可以把不能直接知觉到的东西明显地显现出来,使不可感的变为可感的。同时他指出,要真正地纠正感官的虚妄,获得可靠的经验材料,应当积极进行科学实验。在当时,实验这个词尚未有确切的规定。在培根那里,其含义比较广泛,指每一种有意识的对自然界的干涉,包括各种工艺和技术活动;但主要还是指一般实验室的科学实验活动。在他看来,“实验底微妙作用,要比感官在受了最精密工具底帮助时所有的微妙性还要大”(60)。因为实验仍是向自然界的提问,迫使自然界作出回答。实验的特点在于干扰事物,改变事物,通过它就可以比较、分析自然界中的诸复杂现象,去掉其中的不相干因素,显示其中的因果联系。如他多次说过,“事物的性质,在受了艺术底激动后,比在其自然的自由状态下,更能把真相显露出来”(61);“自然的奥秘也是在技术的干扰之下比在其自然活动时容易表露出来”(62)。所以他申明,“我并不十分看重感官底直接本有的知觉,我只是要使感官在判断实验上尽其职务,使实验在判断事实上尽其职务”(63),强调一切比较真实的对于自然的解释,乃由适当的实验得到。

不仅如此,培根还接触到了实验、实践是确定认识真理性标准的观点。如他认为事理究竟可知否?这不是争辩的问题,而是诉诸经验的问题,“最好的论证当然就是经验,只要它不逾越实际的实验”(64);“在自然科学中实践的结果不仅仅是改进人类福利的手段而已。它们也是真理的保证”,“真理之被发现和确立是由于实践的证明而不是由于逻辑或者甚至于观察的证明”(65)。由上可见,培根在谈论知识起源于感觉经验的认识原则时不只是指由感官直接行使,通过消极的直观自然获得的简单经验,主要是指通过科学实验,并经适当思考和衡量而求得的经验。“感觉所决定的只接触到实验,而实验所决定的则接触到自然和事物本身。”(66)

培根把实验看作感官和客观事实的中介,强调实验在认识中的作用,是他的经验论之建立在近代自然科学基础上的标志。诚然,在这之前,曾有罗·培根、达·芬奇等提倡科学实验,但那时近代自然科学中的实验方法还刚刚产生,人们尚未完全理解其特点和性质。在这种情况下,培根从哲学上对自然科学中的观察和实验加以研究、论证和概括,揭示了它在认识自然中的重要作用,打击了当时盛行的经院哲学纯粹思辨的推理方法,显然这是对既有的经验概念内涵的深化;并且这也是培根经验论较后人的优越之处,后来的经验论对此似不像培根那样的强调和论述。

再次,比较起来培根尚无后来的经验论者那样明显的推崇经验、排斥理性的片面倾向。他说过“经验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只是发端,而不是结果”;主张把经验和理性结合起来。这也是其经验论的一个特点。这与他的“形式”学说显然有密切的关联。如前所述,培根是以对事物的形式(本质和规律)的研究、发现和解释作为人类知识的工作和基础的。他一再指出“我的主要目的在于供给一些光明以求把原因发现出来”(67);由于形式的发现,我们就可以在思想上得到真理而在行动上得到自由。他之设想筹建“所罗门之宫”的机构亦旨在探问事物的本原及其运行的秘密,扩大人类的知识领域,使理想的实现成为可能。所以,他认为,认识不能止于经验,停留在“自然的外庭”,还必须“在经验底树林中一直前进”,进入“自然的内室”即深入到事物的形式中去,达到真正的概念和公理。在他看来,简单经验只是一种在暗中的摸索,希望侥幸找到道路;其实人们最好是待天亮后再行走。他还指出,实验仍属于感性经验的形态,仅使人更清晰地感觉事物;要从根本上克服感官的欺骗性,非凭靠“理性和普遍的哲学”(68)不可。

培根对于抛弃经验的经院哲学的纯思辨观点曾有过深刻的洞察,认为依据这种观点和方法来织就的学问之网,看似精美绝伦,精良宏博,实是空洞机巧,毫无实质,根本不能供人类以实用和利益。他把这种观点归结为从概念到概念的公式,看作“用各种范畴来形成世界”的思想游戏,犹如“蜘蛛”只会从自己肚里吐丝织网一样。培根也揭示过“迷失在经验里”、排斥理性的观点的弊端,曾说若医生纯主经验而无学理,死守药方而不识病因,把病人交托他手里,岂不荒谬。他把这种观点归结为从工作到工作、从实验到实验的公式,并比作“蚂蚁”,说它们只图采集,专供实用。正是在这样的批判中,培根呼吁“有学问的应当注重经验,以经验擅长的,亦应当注重学问所教的方法”(69);并把自己的这种观点归结为“从事功和实验中引出原因和原理,然后再从那些原因和原理中引出新的事功和实验”(70)的公式。他还指出,“合格的自然解释者”既不专凭人心的能力进行推论,也不单务实验仅收集材料,而是把材料处于理解力中加以“改变和消化”,犹如“蜜蜂”既能从花园和田野里采集花粉,又能把它们酿成蜂蜜一样。诚然,如前所述,培根本人首先是为了经验而工作;对理性本身的理解实际上是狭隘的;并远未找到正确地解决感性和理性关系问题的关键。但从理论上说,他终究企图将感性和理性的结合看作一条重要的原则,希望在经验能力和理性能力之间永远建立“真正合法的婚姻”,以推动知识的进步;而不允许两者的不和睦与不幸离异,使人类的一切事务陷于混乱。显然,这是他有别于后来的经验论者的最重要的地方。正如费尔巴哈所说,“培根不是通常所说的经验论者,尤其不是对比较深刻的原理、对哲学采取否定态度的经验论者”(71)

综上所述,可见,培根的经验论对感觉的局限性和欺骗性有较深的理解,并由此引出它在感官的直接本有的知觉和实验,感性和理性等关系问题上带有辩证因素的观点,显示了它不像后来的经验论那样片面和极端。这种认识论上的辩证因素与他在自然观上的辩证因素乃是相应的。此外,还应指出,培根的认识理论也还具有神学的不彻底性。这主要是指他同时持有“两重真理”的观点,认为“人的知识”如同水从天上降落和从地下涌起似的,或由神圣的启示所激起,或由自然的光亮所陈示,“按照两种不同的来源,而分为神学和哲学两种”(72);两者在各自的领域里是真理,互不干涉。在他那里,“理性灵魂”就是“天启知识”的对象,就被排除在自然科学研究之外。培根在新的历史时期重新提倡中世纪阿威洛伊主义者等曾主张过的这种观点,虽然旨在为科学的独立发展和复兴争取地盘,依然具有进步的社会作用,但终究表明他在认识理论上远未完全摆脱宗教的束缚,与宗教彻底相决裂。应当说,这也是他的唯物主义经验论的初创性质的一种表现。

总起来说,培根的认识理论立足于感性自然,是唯物主义的经验论;它之不很完善和系统,不那么片面和极端,以及尚有神学的不彻底性等表明,培根是英国和欧洲经验论哲学的初创者。培根哲学的认识理论是在英国资产阶级要求发展生产、复兴科学和反对神学对哲学的垄断的历史环境下,通过总结实验自然科学的成果而问世的;它的问世为那个时代人们思维方式的重大改变奠定了基础,其意义和影响之深远是显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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