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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语言的唯名论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这种观点,严格唯名论者和唯实论者犯了同样的错误。事实上,它的本体论的核心同一于严格唯名论。既然在使得至和至这类句子成为隐然的元语言的句子这方面,它不同于严格唯名论,我将称之为元语言唯名论。虽然充分阐述元语言唯名论的版本产生于二十世纪分析哲学对语言的重视,它的根基可上溯到很远。卡尔纳普在《语言的逻辑语句学》内提出了元语言唯名论的一种版本,考察卡氏版本有助于理解赛勒斯提出的强而有力的唯名论。

第四节 元语言的唯名论

有些唯名论者会辩论说,我们无需对这两种简单性作出选择。他们还声称,有一种理论既展示出严格唯名论的本体简单性,又展示出唯实论的解释简单性。就只有具体的个别是存在的而言,这种理论赞同严格唯名论,但是,它抛弃了严格唯名论对抽象指称词的分析。严格唯名论者认为,(3)至(8)和(11)至(16)诸如此类的句子是用掩饰的方式谈论熟悉的具体个别。根据严格唯名论者,似乎是关于勇敢的谈论实际上是关于勇敢的个人的谈论,好像是关于三角形的谈论事实上是关于三角形的个别的谈论,看上去是关于人类的谈论是真正地谈论个别的人。然而,我们已看到,这种主张导致了零零碎碎的解释。每个包含抽象指称词的句子受到单独的处理。在这些句子内起作用的统一的语义形式丢失了。我所说的批判者会声称,我们一旦意识到,(3)至(8)和(11)至(14)这类句子是判断语言的各种方式,而不是关于非语言对象的判断,我们就可以既保存严格唯名论的经济性,又可以系统地处理抽象指称词。按照这种观点,严格唯名论者和唯实论者犯了同样的错误。他们都假定,包括抽象指称词的句子根本上是对象语言的句子,这些句子能使得我们判断非语言的实体。严格唯名论者和唯实论者的分歧仅仅在于这些句子最终究竟判断哪一种非语言的实体。一方认为,这些句子判断一般;另一方认为,它们判断具体的个别。但是我们的批判者坚持,包含抽象指称词的句子是隐然的元语言的句子,它们是用掩饰的方式谈论与非语言对象有关的语言表达式。该批判者提出,通过翻译可以使得这些句子的元语言的效力变得很明显,他还坚持,这种翻译会系统地展示出在这些句子内起作用的统一的语义形式。显然,这位批判者所提议的观点是唯名论的一种版本。事实上,它的本体论的核心同一于严格唯名论。既然在使得(3)至(8)和(11)至(14)这类句子成为隐然的元语言的句子这方面,它不同于严格唯名论,我将称之为元语言唯名论。

虽然充分阐述元语言唯名论的版本产生于二十世纪分析哲学对语言的重视,它的根基可上溯到很远。事实上,它的源头是中世纪唯名论传统的起始。康平尼的罗赛林(Roscelin of Compiegne)是十二世纪的人物,也许,他是自称为唯名论者的第一人。他认为,谈论一般实际上是谈论某些语言表达式,它们可作为谓语修饰许多个别。所以,只有普通词才有普遍性。这个观点解释了为什么罗赛林的观点被叫做唯名论。罗赛林似乎把语言表达式同一于物理上的声音,仅仅是空气的呼吸。后来,这种牵强的语言观遭到阿伯拉尔(Abelard,1079—1142,中世纪法国哲学家、逻辑学家)这些唯名论辩护者的攻击。他们指出,为了充足地解释语言的普遍性,我们必须求助于意义或者意思这个概念(13)。依阿伯拉尔所见,一般是有意义的语言表达式,唯名论的困难之处是解释,在可被多次例证的实体不存在的情况下,这些谓语表达式如何是有意义的。中世纪最复杂的唯名论者是奥卡姆的威廉,他进一步修改了罗赛林的核心思想,他赞同阿伯拉尔的看法,有意义的语言表达式才是一般。但是,他坚持,为了解释书面语或者口语的意义性,我们必须求助于灵魂的内在语言或者思想的内在语言(14)。思想的语言有它自身的普通词项。奥卡姆认为,它们是基本的或者非被推演的一般。但是,甚至对于这些内在的或者概念的一般,奥卡姆赞同罗赛林的中心论点,即普遍性应该只通过语言表达式来理解,这些表达式的效力是在谓语方面运用于几个不同的事物。

所以,最早的唯名论者都同意,谈论一般只是谈论语言的某些元素,他们还同意,普遍性这个概念应该由谓语这种语言功能来解释。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后面这个看法代表了唯实论的反面。传统的唯实论者和中世纪的唯名论者都看到一般这个概念同谓语这种现象之间的密切关系,但是,他们完全相反地解释这种关系。传统的唯实论者假设,我们具备一般这个预先给定的概念,一般是一个可被共享或者多次例证的实体。传统的唯实论者还用此概念分析谓语的功能。与其相反,罗赛林、阿伯拉尔和奥卡姆把谓语作为基本的功能,并用它解释一般这个概念。

总之,这些中世纪唯名论者都认为,关于一般的谈论是关于普遍的或者可作为谓语的这些词项的元语言的语句。至少,奥卡姆认为,这种洞察力为翻译(3)至(8)和(11)至(14)这类句子提供了资源,这种翻译是唯名论者面对的问题。很遗憾,奥卡姆只为有关的翻译举出几个孤立的实例。虽然中世纪之后有些哲学家同情元语言唯名论的核心思想,在二十世纪上半叶的维尔佛理德·赛勒斯(Wilfrid Sellars)的著作前,该学说尚未有完全明确而且彻底系统的版本。

卡尔纳普在《语言的逻辑语句学》内提出了元语言唯名论的一种版本(15),考察卡氏版本有助于理解赛勒斯提出的强而有力的唯名论。卡尔纳普的关注是包含抽象单数词的句子,他建议我们把这些句子重写为“虚假的材料状态”句。它们究竟是什么句子呢?它们是被化妆成直接的对象语言的句子,而对象语言的句子判断非语言的对象。可是,经过分析后,前者变成了用某些掩饰的方式作出的“形式状态”判断句,也就是,关于某些语言表达式的元语言判断句。所以,包含抽象单数词的句子好像是判断非语言的实体,即各种各样的一般,但是,通过适当的哲学重建,我们可以看到,它们只不过是关于各种语言表达式的判断句。

因为卡尔纳普的观点,包含抽象单数词的句子变成了关于与该抽象单数词相应的普通词项的判断句。譬如,似乎是关于三角形这个性质的谈论实际上是关于普通词“三角形的”谈论。好像是关于人类这个种类的谈论事实上是关于普通词“人”的谈论。看上去是关于作为父亲这种关系的谈论是真正地谈论普通词“父亲”的谈论。根据他的翻译规定,卡尔纳普只举出几个孤立的翻译实例,不过,这些实例足以指出普遍的策略可如何运作。例如,句(3)可解读为

(3-c)“勇敢的”是一个关于美德的谓语。

句(4)就变成了

(4-c)“三角形的”是一个关于形状的谓语。

这样,对于下列句子

(15)勇敢是一种性质。

(16)作为父亲是一种关系。

(17)人类是一个种属。

其翻译句分别是:

(15-a)“勇敢的”是一个形容词。

(16-a)“作为父亲”是一种多元的关系词。

(17-a)“人”是一个普通词。

所以,(15)至(17)似乎是我们用来确定各种抽象实体这种范畴的判断句。事实上,它们是我们用来确定某些语言表达式的语句形式或者语法形式的判断句。

卡尔纳普所推荐的解释着重于系统性。对于抽象指称词,虽然卡尔纳普没有十分详细地阐明他的元语言解释,他的零碎的评论和零星的实例足以清楚地告诉我们,当我们遇见包含抽象指称词的句子时,我们应该如何翻译这些句子。此外,他的解释展示了在这些句子内起作用的统一的语义形式。因为这两个原因,他的观点显然比严格唯名论者所建议的零零碎碎的解释要进一步。

尽管如此,他的解释仍然遭到一些批判。我仅考察其中两个批判。第一,卡尔纳普的解释是否成功地消除了对一般的所有指称还是不太清楚。事实上,我们可合理地声称,他的解释只是用一种一般代替另一种一般。请考虑卡尔纳普对句(3)的解读:(3)似乎指称一个非语言的一般,即勇敢这个性质。卡尔纳普对该句的翻译(3-c)不再指称那个一般了。然而,我们涉及某个词,也就是“勇敢的”这个普通词。然而,问题是,词汇本身可被区分为所谓的类型和记号。记号这种语言表达式就是具体的书面记印或者口头发音。譬如,你和我分别发出相应的声音,并且说出“人”这个词。我们的口头发音在数目上是两个不同的个别。这两个个别就是记号。然而,它们是同一个词的两个记号。这个词便是“人”这个词,它被理解为一种类型。这样,一种类型在数目上可有不同的记号。一种类型和一个记号之间的关系就是联结一般和它的实例的关系,一种类型的不同记号例示了那种类型。所以,只要一个理论使我们接收语言表达式可理解为类型时,它就使得我们承诺一般的存在或者可多次被例示的抽象实体。卡尔纳普的解释好像就是这样一种理论。句(3)的翻译涉及“勇敢的”这个词,在(3-c)内,“勇敢的”这个词是一个单数词,不过,作为一个单数词,它的指称物似乎不是“勇敢的”这个词的任何一个记号。对于“勇敢的”这个词的不同记号来说,它是中立的。它指称某种类型,所有这些不同的记号是该类型的记号。由此可见,卡尔纳普的分析仅仅用某种语言一般,即“勇敢的”这种类型,代替非语言一般,即勇敢这种性质。所以,虽然卡尔纳普的分析也许成功地消除了形而上学唯实论者提出的某些一般,它仍然距离真正的唯名论还很远。

第二,卡尔纳普的分析结果是,抽象指称词的运用受到某种语言的限制,从而,两种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好像很有问题。根据卡尔纳普,当说英语的人肯定地说出英语句子(3),这些人所说的实际上是某个英语单词。大概,当说法语的人肯定地说出句(3)的法语翻译句,他对某个法语词作出了判断。这样,当说法语的人和说英语的人分别说出一个句子,其中一个句子是另一个句子的翻译,那么,这两个人就变成谈论完全不同的事情。可是,毫无问题,仅当这两个句子谈论同样的事情,一个句子才是另一个句子的翻译。在这种意义上,除非句子是关于同样的事情,句子不可能谈论相同的事情。所以,根据卡尔纳普,形成一个包含抽象指称词的句子就是关于某种语言的一个词,而该句子又是此语言的一个部分。因为某种语言的句子不可能被翻译成另一种语言的具有相同意义的句子,所以,这种分析的结果是令人不满意的。

这两种困难提供了进入赛勒斯元语言唯名论的良好途径(16)。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赛勒斯,他从卡尔纳普的解释开始,然后处理以上那两种困难,最后,重新塑造新的解释。简单地说,对于第一种困难,赛勒斯论证说,关于抽象指称词的元语言理论没有承诺被理解为类型或者一般的语言表达式的存在,并且仅当我们错误地假定元语言指称词的唯一形式是受到语言的限制,其中的困难才会产生。

虽然赛勒斯没有接受卡尔纳普对(3)和(4)这些句子的解读,他否定我们的解释必须包含语言一般的名字。赛勒斯告诉我们,出现在卡尔纳普的(3-c)和(4-c)内的“勇敢的”和“三角形的”完全同一于“the‘courageous’(勇敢)”和“the‘triangular’(三角形)”(译者注:在英语内,当形容词前面加上定冠词“the”之后,该形容词就变成名词。另外,在一个单数名词前加上定冠词“the”之后,该单数词就变成关于某个种类的名词)。赛勒斯声称,这些表达式是他所谓的分配性的单数词。一个分配性的单数词是具有“the K”这种形式的表达式,在此,K是一个普通词。这个表达式好像是某个抽象实体的名字,即K这个一般,但是,它事实上是一种机制,它表示关于各种个别的K的一种普遍判断。对于分配性的单数词,赛勒斯的实例是出现在下列句子内的“the lion(狮子)”,

(18)狮子是棕黄色的。

另一个例子是出现在下句中的“the American citizen(美国公民)”,

(19)美国公民有言论自由。

就“the lion(狮子)”在(18)内的功能而言,它似乎指称一个抽象实体,即狮子这个一般,但是,赛勒斯论证说,即使我们认为,这样的抽象实体是存在的,我们必须否定它是“the lion(狮子)”在(18)中的指称物。虽然(18)是真实的,可是,没有一个一般是棕黄色的。一般不是那种具有颜色的事物,棕黄色的事物是个别的狮子。根据赛勒斯,这正是(18)所告诉我们的。同样如此,虽然“the American citizen(美国公民)”好像在(19)内指称某个抽象实体,但是,它不能够扮演那个角色。抽象实体没有政治权利。赋有言论自由这些权利的是个别的公民,这才是(19)所说的。因此在(19)和(18)内,我们遇到两个分配性的单数词,它们的形式是“the K”,它们好像是一般的名字,但是,事实上,它们只是某些机制,从而使得我们能够对个别作出普遍的判断。

赛勒斯声称,出现在卡尔纳普的(3-c)和(4-c)内的“勇敢的”和“三角形的”隐然是“the‘courageous’(勇敢)”和“the‘triangular’(三角形)”这些分配性的单数词,这样,他可否定(3-c)和(4-c)使得卡尔纳普承诺理解为类型或者一般的表达式的存在。虽然这些句子好像是关于一般的判断,实际上它们是关于个别的判断。哪些个别呢?个别的书面记印或者口头发音,也就是它们分别是“勇敢的”和“三角形的”这些记号。谈论“勇敢的”和“三角形的”这些记号使得我们感到很奇怪。然而,赛勒斯指出,我们确实把元语言表达式当作普通词来用。譬如,我们问在某本书的第23页有多少“人”这个词,我们也谈论在已印刷的课本的某个段落内的第四个“the”。赛勒斯所主张的是,如果我们把元语言的表达式当作普通词来使用,并把它作为基本的使用,那么,我们就能理解,在卡尔纳普的分析内起作用的元语言的语句是同严格的唯名论完全相容的。就(3)和(4)这些句子的元语言处理而言,赛勒斯十分不同于卡尔纳普。前者的处理最初也使得我们预先承诺某些语言一般(linguistic universicls)的存在,可是,赛勒斯坚持,在他的解释中,好像是语言一般的名字事实上只是分配性的单数词,它们能使我们对个别的书面记印和口头发音作出普遍的判断。

为了应付第二个困难,赛勒斯辩论说,人们谈论词汇的通常方式不是唯一的元语言语句的可能形式。关于涉及语言表达式的标准方法,我们已有某些约定,它们要求我们在一种语言的一个字的前后放上双引号,从而创造了一个字,该字指明那个字是那种语言内各个记号。赛勒斯还要坚持,这样的话,元语言的语句不一定受到语言的限制。来自不同语言的语言表达式可以具备相同的效用,在功能上它们互相之间是等同的。譬如,“homme”这个法语字、“hombre”这个西班牙字、“uomo”这个意大利字、“mensch”这个德文字以及“man”这个英语字在功能上都相同。在各自的语言内,这些字扮演同样的语言角色。它们以同样的方式应付感觉的输入,它们进入相同的推理形式,并且,它们在指引行为方面起着同样的作用。赛勒斯坚持,我们可以引入一种新形式的元语言指称词。由此,它显示出这一事实,来自不同语言的表达式在功能上是等同的。他提议的约定就具备这种效用。他称之为点引号。为了创造一个词去指明一个字在一种语言内各个记号,在那种语言的这个字的前后,我们不再放上熟悉的双引号,而是在来自我们语言的一个字的前后放上点,从而创造了一个元语言的普通词,它可真实地修饰来自不同语言的所有表达式。这些表达式在各自的语言内扮演的语言角色等同于那个带双引号的词在我们的语言中扮演的语言角色。譬如,把点引号用于“man”这个英语字,就创造了(·man·)这个英语字,这个字真实地修饰来自其他语言的一切表达式,在功能上,这些表达式在各自的语言内等同于“man”这个英语字。我们把点引号用于“red”这个英语字,就形成了(·red·)这个英语字。它真实地修饰来自其他语言的一切表达式,这些表达式在各自的语言内扮演的角色等同于“red”在英语内的角色。运用赛勒斯的约定,我们可以说,“homme”、“hombre”、“uomo”、“mensch”都是·man·的记号。“rojo”这个西班牙字、“rosso”这个意大利字、“rot”这个德文字和“rouge”这个法文字都是·red·的记号。

这样,点引号所做的是,为贯通各种语言的元语言的语句提供了材料。这种洞察力的基础是,不同的语言能够包含功能上等同的表达式。赛勒斯的中心论点是,包括抽象指称词的句子仅仅是用某些掩饰的方法表达元语言的判断,这些判断就是在点引号内起作用的语言之间的和功能上的判断。他还声称,运用他的点引号这种约定,对于那些句子,我们可以提供严格唯名论的解读。例如,句(3)会被分析成

(3-d)·勇敢的·是一个关于美德的谓语。

但是,·勇敢的·这个字不再是体现或者实现于不同语言内的一种语言类型的名字。它是分配性的单数字。所以,事实上,(3-d)是关于被理解为记号的各个语言表达式的普遍判断,也就是下列的判断:

(3-e)·勇敢的·的记号都是关于美德的谓语。

同样如此,句(4)就变成了

(4-d)·三角形的·记号都是关于形状的谓语。

句(6)就变成了

(6-b)·红色的·记号都是关于颜色的谓语。

因此,句(15)可被分析成

(15-b)·勇敢的·记号都是形容词。

而句(17)则被分析成

(17-b)·人的·记号都是普通词。

如同卡尔纳普的分析,这些分析具有相同的语法结构。但是,在一个重要的方面,它们不同于卡尔纳普的分析。因为卡尔纳普对(3)、(4)、(6)、(15)和(16)的翻译都显示出它们是关于各个英语字的判断,然而,赛勒斯的解读却显示出它们是关于功能上等同的不同语言的各个字的判断。赛勒斯的解释避免了上述第二种困难。请考察句(6)。卡尔纳普对该句的分析导致这一后果,当说英语的人肯定地说出这个句子时,他们谈论的是“red”这个英语字或者“red”的记号。当说西班牙语的人肯定地说出

(20)Rojo es un color,

他们谈论的是“Rojo”这个西班牙字或者“Rojo”的记号。这两类说话者谈论的不是同样的对象。这样,根据卡尔纳普的解释,无法理解句(6)和(20)是相互之间的翻译。然而,一旦我们理解的元语言指称词是赛勒斯的点引号所包含的通行于各种语言的指称词,上述困难就消失了。既然点引号创造了一个表达式,它真实地修饰了功能上等同的带双引号的各个字,那么,把点引号用于不同语言的功能上相同的字在这些语言内创造了元语言的字,它们真实地修饰相同的对象。所以,当说英语的人肯定地说出句(6),即·红色的·记号都是关于颜色的谓语,且当说西班牙语的人,说法语的人或者说德文的人肯定地说出的与(6)等同的句子,所有这些说话的人所谈论的对象是完全相同的。

虽然在这方面赛勒斯的解释不同于卡尔纳普的解释,但是,在系统性方面,两者丝毫没有差别。赛勒斯的解释展示了在包含抽象单数词的句子内起作用的统一的语义格式:包含抽象单数词“F-ness”的谈论都是关于·F的·的记号,这些记号在它们各自的语言内在功能上等同于“F的”的记号。在卡尔纳普的零碎的评论和偶然的实例之处,赛勒斯给了我们一种普遍的逻辑结构,从而指导我们研究这些句子的元语言分析。我们仅仅概括了赛勒斯的唯名论的大部分基本要素。

为了提供翻译下列句子的材料,在他的抽象单数词的分析之上,赛勒斯还补充了大量的技术机制,包括很复杂的元语言的量化理论:

(11)那个西红柿和那个救火车的颜色是相同的。

(12)他与其表弟的性格是相同的。

这些句子不包含抽象单数词,但是,它们好像涉及一般。

我们将不考察相应的技术机制,对赛勒斯的元语言唯名论的效力有怀疑的读者只需翻阅一下他在本体论方面的各种著作,他们就可相信,为了处理上述句子和其他一大群对唯名论者来说有问题的句子,赛勒斯的解释提供了资源。事实上,从奥卡姆至今,虽然唯名论者发出了雄伟的誓言,他们能够为所有的真句子提供严格唯名论的解读。就我所知,赛勒斯是唯一的唯名论者,他实际上经历了各种麻烦,以便说明这个项目如何能具体地执行。其努力的成果是二十世纪形而上学研究中最深刻的之一。

尽管如此,这种理论并不缺乏它的批判者(17)。有些批判者提出,有些句子好像包含一般的指称词,然而,在赛勒斯发展出的形而上学框架内,它们不能被分析(18)。赛勒斯成功地解释了包含典型的抽象指称词的句子,而这些句子一般来说是很奇异的,围绕这些句子的讨论通常沉陷于赛勒斯理论的技术细节。就我们当前的目的而言,较有趣味的反对意见不是对他的解释提出反例,而是关于他的理论的普遍形式。这个反对意见是,尽管在技术的机制上,譬如,点引号的理论,分配性单数词的分析,以及元语言量化论,他的理论给人很深的印象,赛勒斯的解释不再涉及非语言的一般和被理解为类型的一般,但是,它的做法只不过是悄悄地引进了一组新的一般。根据赛勒斯的理论,好像是关于F-ness这个一般的谈论事实上是关于·F·的记号这些语言表达式的谈论。让我们承认,相关的语言表达式是记号,而不是类型,也就是,个别的发声和记印。尽管如此,问题仍然存在,使得这些个别的发声和记印成为·F·的记号是什么呢?赛勒斯的回答是,这些记号在它们各自语言内扮演的角色等同于“F”的记号在我们语言中扮演的角色。这样,这种语言角色就被理解为可在历史上不同语言的各个记号得以体现或者实现的某种实体,从而,赛勒斯不是承诺了语言角色这种实体的存在吗?毕竟,这不是承诺一般的存在吗?

赛勒斯的反驳是,他对语言角色的谈论只是关于语言规则的复杂事实的简写。在他看来,对于语言表达式的角色或者功能的谈论可以被重写为关于统治语言使用者的行为的语言规则。赛勒斯争辩说,归根结底,关于语言规则的谈论可以这样形成,它们不必承诺被理解为记号的语言表达式的存在。换句话说,赛勒斯还声称,他的解释并不强迫具体化我们个别的发声和记印。他相信,最终,他的解释使得我们承诺的对象或者实体只是讲话的和写作的个别人。虽然赛勒斯的唯名论可被称为一种元语言的理论,最后它并不是关于语言表达式的一种理论。在结尾,语言表达式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个别的说话者和写作者。

这样,他的论点是,第一,语言角色可被分析成语言规则;第二,无需其他任何对象,通过具体的个别人,语言规则这个概念能够被理解。这些是很大胆的主张。就最初反对语言角色的地位的批判者来说,他们一直在想,这些主张最终是否能被证实。他们将说,为了完满地解释语言规则,我们需要引进关于规范和标准的讨论,他们会否认不涉及形而上学唯实论的本体论这种讨论可被理解。当然,赛勒斯的元语言唯名论的辩护者会持有异议。所以,最初区分唯实论者和唯名论者的议题在一种新的层次上重新出现。我们逐渐地懂得一般这个问题的持久力。唯实论者和唯名论者之间的差别很深刻,并且不断地涌现出来,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大约二千五百年之后我们还在争论关于一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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