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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与记忆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知道”、“相信”与“记忆”这三个词也是几个非常重要的心理学动词,维特根斯坦在《心理学哲学评论》、《哲学研究》等著作中,分别对它们作了仔细的考察。我们在这一节里将简要评述维特根斯坦对这三个概念的看法。对于“知道”一词,维特根斯坦着重考察它在语言游戏中的各种用法。维特根斯坦把普通人与哲学家对“我知道”这个词的用法作了比较,认为他们对这个词的用法有所不同。

第三节 知道、相信与记忆

“知道”、“相信”与“记忆”这三个词也是几个非常重要的心理学动词,维特根斯坦在《心理学哲学评论》、《哲学研究》等著作中,分别对它们作了仔细的考察。我们在这一节里将简要评述维特根斯坦对这三个概念的看法。

对于“知道”一词,维特根斯坦着重考察它在语言游戏中的各种用法。例如,在“我知道这条道路通向那个地方”和“我知道这条道路通向什么地方”这两个句子中,他认为在第一个句子中,我肯定了一个事实,可以删去“知道”一词,而在第二个句子中,我表示我拥有某种知识,可以接着这样说:“但我不说。”(v.9,p.354,§285)又如,在“我知道97×78是多少”,和“我知道97×78是432”这两个句子中,他认为在第一个句子中我告诉某个人我能够做什么,这肯定不是一个算术句子,它也不能以任何方式被一个算术句子所替换。在第二个句子中,我只不过向别人保证97×78是什么,它可以被一个算术句子所替换(v.9,p.358,§300)。又如,在“天将下雨”、“你相信天将下雨吗?”和“我知道天将下雨”这三个句子中,他认为第三个句子所说的事情并不比第一个句子所说的事情多一些,它只不过是第一个句子的重复,同时也是对第二个句子的肯定(v.9,p.259,§302)。他还举了其他许多事例说明“知道”一词的不同用法,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维特根斯坦往往把“知道”一词与“能够”或“理解”这两个词联系起来考察。他说:“‘知道’一词的语法显然与‘能够’、‘有能力’等词的语法密切相关,但也与‘理解’一词的语法密切相关。”(v.8,p.83,§150)在他看来,当我说“现在我知道这件事了”,这类似于说“现在我能够做这件事了”,也类似于说“现在我理解这件事了”。例如,A写下一个数列,B看着他写,并且想找出写出这个数列的规律。如果B找出写下这个数列的规律,能够把这个数列继续写下去,他就会说:“现在我知道怎么把这个数列继续写下去了。”或者说,“现在我能够把这个数列继续写下去了”,或者说,“现在我理解写出这个数列的方法了”。

维特根斯坦有时把“知道”与“确信”这两个概念联系起来考察,认为“我知道”通常意味着“我确信”,“我知道”的含义也可以是“我不怀疑”。他说:“只有在也可以说‘我确信’或‘我不怀疑’的场合,在能够使自己确信什么的场合,人们才会说‘我知道。’”(v.8,p.311)

维特根斯坦还考察对“知道”一词的一种特殊用法。假设有人说:“我害怕某种东西,但不知道那是什么。”维特根斯坦认为这是以一种奇怪的方式使用“知道”一词,即用不及物动词描述我的这种害怕感觉,说“我们的害怕有一个对象,尽管我不知道它有一个对象”,他认为这种表述方式是可以使用的,正如可以使用下述这种表达方式那样:我们最初有一种普遍的、无特定方向的恐惧感,后来有了一种体验,它使我能够说:“现在我知道我害怕什么了。”维特根斯坦认为,这种表达方式没有任何错误,“因为这只不过是一种新的表达方式,它在任何时候可以被重新翻译为日常语言。另一方面,这种表达方式显然是以一种新的方式使用‘知道’一词”(v.6,p.31)。

维特根斯坦把普通人与哲学家对“我知道”这个词的用法作了比较,认为他们对这个词的用法有所不同。他说:“人们在可能有所怀疑的场合说‘我知道……’哲学家却恰恰在没有任何怀疑,而且‘我知道’这些词作为一个陈述的引语已是多余的场合下说‘我知道’。”(v,10,p.159,§834)普通人关于“知道”这个概念的言论是至关紧要的,因为这个概念像哲学家们理解的那样,虽然与日常语言中的概念不一致,然而恰恰是一个更加重要、更加令人感兴趣的概念,这个概念是通过某种升华作用而从那些通常的,并非很有兴趣的概念中形成的。与此相反,哲学家的概念是通过各种各样的误解从通常概念中得出的,这种概念又使这种误解得到加强。

与维特根斯坦相似,詹姆斯在考察“知道”或“认知”这个概念时,也把普通人和心理学家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作了比较,把它们区别开来。普通人往往把“知道”或“认知”看做处于心灵之外的事物进入心灵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心灵通常是被动的接受者。与此不同,心理学家认为进行认知活动的心灵与被认知的事物都是不可归约的,在认知中,心灵之外的事物必定把某种信号赋予心灵,否则就不会出现认知活动。不过,事物在心灵之外的存在并不是我们赖以认知事物的充分条件。外在事物必须对心灵发生某种作用,心灵在受到这种作用后,在心灵中发生某种变化,于是才会发生认知活动。外在事物不论被认知与否,始终保持原样。心灵一旦对事物有所认知,不论事物发生什么变化,这种知识也会保存下来[3]

与维特根斯坦相似,赖尔也对“知道”这个问题作过仔细考察,但他考察的重点与维特根斯坦考察的重点有所不同。维特根斯坦侧重于考察“知道”这个概念本身,赖尔则侧重于考察“知道怎样”(knowing how)和“知道什么”(knowing that)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在他看来,理论家们一直热衷于研究“知道什么”,而忽视研究“知道怎样”。然而,“在日常生活以及特殊的教育活动中,我们极为关注的是人的能力而不是认识了多少东西,是人的活动而不是掌握了多少真理”[4]。这就是说,应当把研究的重点放在“知道怎样”之上。他强调“知道怎样”和“知道什么”的区分,是为了批驳“理智主义的神话”,因为这种神话的支持者认为,合乎理解的行动中就包含有对规则的遵守或对规则的应用,合乎理智的行动必须以在理智上首先承认这些规则为前提。赖尔认为这些人把“知道怎样”和“知道什么”混为一谈。他强调“知道怎样”指的是一种意向或倾向,表示做某些事情的能力或爱好。意向或倾向并不是某种特殊实体的名称,而是一些范围不确定的假设命题,例如“玻璃具有一种被打碎的倾向”等等。当我们说,我们具有某种意向或倾向时,这只不过意味着我们的行动遵循一种有规则的模式。“知道怎样”这种意向表现为对规则的遵守和应用,但这不是一种先在理论上承认规则然后在行动中应用规则的活动。

对于“相信”一词,维特根斯坦也考察了它的用法,认为它通常被用于表达一种心理状态。当一个人用“我相信”引入某个表达式时,这种表达方式被用来报道某个人的某种心理状态或信念,它不带有任何不确定的暗示。他说:“‘我相信……’这句话表明我的一种心理状态。可以从这句话中引出关于我的行为的结论。因此,这是与关于情绪、心情等等的话语有相似之处。”(v.10,p.84,§422)例如,当我说:“我相信他会来,然而他肯定不会来。”此时这句话就是这样一种报道:他不会来,尽管如此,我却深信相反的情况,因此我们按照这个信念而行动。不过,通过我告诉别人他不会来,我当然也就表明我没有按照这个信念行动。又如,当我说“当时我曾相信地球是一个圆盘”这句话时,这句话表示我当时的一个信念。他说:“一个人可以不相信自己的感觉,但是不能不相信他自己的信念。”(v.8,p.264)他还认为,“每个信念都有一个理由;它依据于经验、报道、联系。它立足于土地之上”(v.10,p.84,§426)。

维特根斯坦还考察如何描述“我相信……”这个词组所表达的那种心理状态,如何描述我相信的那个事态。设想某人用一幅画来表达“我相信……”这幅画也许向我展示某种东西。这里的问题不在于这幅画使用了什么样的符号系统,而在于这里将出现一幅关于我所相信的那件事(例如天下雨)的画。我们心灵也许会紧紧抓住这幅画,如此等等。他说:“归根结底,我用这些词描述我自己的心理状态——不过,在这里,这个描述就是对所相信的那个事态本身的一个论断。”(v.9,p.131,§481)因为,正如人们可以通过同样的活动时而去测量桌子的长度,时而去检验尺子,人们也可以把一个论断用于通报这个论断的内容,或者用于通报那个作出论断的人的性格或心理状态。

维特根斯坦考察了人们如何学会使用“我相信……”这样的表达式。他询问:是否人们突然注意到相信这种现象?是否人们观察自己并由此发现这种现象?是否人们观察自己以及其他人,并通过这种方式发现这种现象?他认为不能通过观察自己或别人的内心状况来解答这些问题。他说:“我怎么知道我处于相信……的状态?是否我在瞧我的内心?如果我观察自己,那有什么用处呢?”(v.9,p.207,§823)他主要从语言游戏的角度来考察这个问题,认为“天在下雨”这几个单词被写在他的心中,这句话等同于意味“他相信天在下雨”;“‘天在下雨’这几个单词被写在我的心中”,这句话等同于意味“我被关于……的想法把握住了”。这就是说:“我相信天在下雨”和“天在下雨”这两个句子说的是相同的事情。这就是说,在一定范围内,在某些语境中,我们使用这两个句子中的哪一个句子,是没有区别的。不要以为与其中一个句子相伴随的心理过程不同于与另一个句子相伴随的心理过程。

与此相关,维特根斯坦考察了“我相信p”是否等同于“p”这个问题。他说:“如果‘我相信p’陈述了我处于一个特定的状态,那么‘p’这个论断也是如此。”(v.10,p.21,§82)那么,“我相信p”这个句子的意思大致相同于“p”的意思,这意味着什么呢?他认为当某人说出头一个句子和第二个句子时,我们以大致相同的方式作出反应;当我说出头一个句子,而某人不理解“我相信”这几个词时,我便以第二种形式重复这个句子,如此等等。正如我也用“走开!”去解释“我希望你走开”一样。他说:“可以如此表达摩尔的悖论:‘我相信p’说的是与‘├p’大致相同的意思。可是,‘假定我相信p……’这句话所说的意思不是与‘假定p……’大致相似。”(v.9,pp.130-131,§478)设想在某种语言中,“我相信那是p”只能通过“├p”这个论断的语调加以表达。在那种语言中,不说“他相信……”而说“他倾向于说……”在那里也有这样的假定:“假定我倾向于说……”而没有这样的说法:“我倾向于说……”他认为“在那种语言中就没有摩尔的悖论,而有一种没有第一人称现在时动词”(v.10,p.21,§85)。或者说,“在这种语言中不会有摩尔悖论,然而出现了一种缺少词尾变化的动词”(v.8,p.265)。

在“我相信p”这个问题上,如果说命题p是对信念的表述,那么信念是如何与命题相联系呢?维特根斯坦以“相信哥德巴赫定理”为例来说明这一点。“相信哥德巴赫定理”这个命题意味着什么?这个信念表现在哪里?是否表现在我们在陈述、听到或者思考这个定理时有一种确实感?这种确实感在多大程度上又是由这个命题本身引起的呢?对于这些问题,维特根斯坦回答说:“让我们瞧瞧这种信念的后果是什么,它把我们带到哪里去。‘它促使我去探寻这个命题的证据’——好吧,现在让我瞧瞧你的探寻究竟是什么。那时我们将知道相信这个命题是什么意思。”(v.8,p.215,§578)

维特根斯坦还考察了我不能从我自己的话语中推出我的信念这个问题。他提问:我怎么不能从我自己的话语“天将下雨”中推出我相信天将下雨呢?如果别人说这样的话,那我也许会推出他将带上雨伞。为什么就我自己的情况而言就不能这样推论呢。对于这个问题,他回答说:“他相信某件事情这一点是我们对他那个人的观察中得出的,而‘我相信……’这个陈述则不是他根据对自己的观察作出的。”(v.9,p.137,§504)这就是说,在自己的情况下,我不需要从自己的话中推出这个结论,因为我能够从我的心理状态中,从我的信念本身推出这个结论。维特根斯坦对这种情况提出一个巧妙的比喻:假定我是一个部门的官员,那我就不是从这个部门的官方言论中推出这个部门可能作出的决定,因为我知道这些言论和这个决定的起源和原因。即使我用与自己在内心交谈或者用向别人大声地说出自己的信念这种方式说出自己的信念,我也不是从我的这些话语中,而是从我的内心生活中的那些更加可以信赖的文件中推出我未来的行动。他说:“真实情况是:人们不是从自己的话语中推出自己的信念,或者推出从这种信念中产生的行动。”(v.9,p.185,§710)

维特根斯坦还考察“相信”这种体验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在他看来,当我们把注意力固定在对一种特殊情况的感觉之上时,“相信”这种心态就使我们在此时获得一种特殊的体验。例如,如果我对自己说:“我相信五年之内将爆发一次可怕的战争”,那我会发现我在胃部有一种沉重的、压抑的感觉。如果我没有这种信念,我就没有这种感觉。又如,如果我对自己说:“我相信今天的天气仍然很好”,此时,我也有一种特殊的感觉;如果我没有这种信念,那我也没有这种感觉。这两种情况中有什么共同之处呢?他认为有“相信”这个共同之词,也许与这个词一道还有一种大致相同的语调。“相信”这个词的语调在这里起着重大作用,与之相伴的手势、面部表情等等也起着重大作用,许多种各不相同的特征使一种外貌成为相信这种心态的表情。在一个人相信时,有一些特殊的感觉、面部表情、手势、体态等等联系在一起,构成一种特殊的体验。

此外,维特根斯坦还强调“相信”不同于“思考”,他认为“相信”与“期待”、“希望”这些概念的联系比它与“思考”的联系更加密切。他说:“一个命题,因而从另一种意义上,一种思想,可以是信念、希望、期待等等的‘表达’,可是,相信不是思考(一个语法上的注释)。‘信念’、‘期待’、‘希望’这些概念之间的联系比它们与‘思考’概念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v.8,pp.213-214,§574)

与维特根斯坦相似,詹姆斯也考察过相信或者信念这个问题。在他看来,想像某个事物不同于相信这个事物的存在,设定一个命题不同于默认这个命题是真的。就默认或者相信而言,其对象不仅被心灵所理解,而且被看做具有实在性。因此,相信就是进行认识的那种实在的心态或功能。他认为从心理学上看,相信或信念的真正对立面,就是怀疑、探索,而不是不相信。他还认为,在每个被相信、怀疑或不相信的命题中,需要把其中的四个要素区分开,这四个要素是:(一)主词;(二)宾词;(三)主词和宾词之间的关系(以上三者是相信的对象);(四)我们的心灵对于整个命题所采取的态度,这种态度本身就是信念[5]

罗素也很重视研究相信或者信念这个问题。在《心的分析》一书中专门有一章讨论这个问题。罗素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观点是:(一)言语以意义为特征,信念则以真假为特征;(二)必须把相信与所相信的事情区分开;(三)被相信的事情和相信这两者必定由相信者心中此时发生的事情所组成,不论信念的对象是什么;(四)在信念的内容和对象之间有一条很宽的鸿沟;(五)一个信念与对象的关系与信念的全部或是某些成分具有意义这个事实有联系[6]。可以看出,在对相信或信念的考察上,以上三位哲学家的着重点有所不同。詹姆斯侧重于从心理学角度考察相信、怀疑、不相信等不同的心态,罗素侧重于从知识论角度考察信念的特征、信念的内容、信念的对象及其关系等问题,维特根斯坦则侧重于从语言游戏的角度,考察“相信”这个词的不同用法和人们如何学会使用“我相信”这个表达式等等。至于他们三人观点的异同,这里就无法详细分析了。

最后,对于“记忆”这个概念,维特根斯坦的论述相对说来比较简略。他着重探讨记忆是不是一种体验,是不是一个心理过程这个问题。有些人认为,记忆是一个具有某种特殊体验的心理过程。维特根斯坦却认为,就记忆的个别事例而言,看不出这里有体验的标记,也看不出这里有过程的标记。如果有人问我:我在最近两小时内做了什么,那我就会直截了当地加以回答,而不是从体验中寻找记忆的回答。他说:“几乎使人感到惊奇的是,人们能够回答‘你今天早晨做了什么’这个问题,而不需要寻找关于我的活动的任何历史痕迹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是的,我作出回答,甚至不知道这只有借助于一个特殊的心理过程才成为可能,如果没有人告诉我这一点。”(v.9,p.33,§106)

不过,他也承认有这样的情况:当某个人说,“我以为我记起了那件事”,此时便出现了心理过程的主观方面,而不论这种想法是否正确。试问,当我说出我的主观回忆时,为什么我不能倾向于说我描述了我的体验内容?对于这个问题,维特根斯坦作了肯定的回答。他说:“是的,当我说‘对那些日子的回忆浮现于我的心中’时,情况看起来有所不同。在这里,我倾向于谈论体验的内容,并想到某种与浮现于我心中的词和图像相似的东西。”(v.9,p.34,§111)

维特根斯坦通过与关于疼痛等等的体验相比较,来分析记忆是不是一种体验。如果某个人说:“我现在知道什么是疼痛”,那么我们是通过“感觉的表达”而知道他知道疼痛了,也就是通过他的肌肉跳动,发出特殊的声音,说出我们在这种场合下说出的话,如此等等。因此,我能够通过我在别人身上猛刺一下,引起疼痛的感觉,观察他的反应,而向这个人指出某种特定的刺痛是怎样的。维特根斯坦询问:是否我能够在关于记忆体验的事例中做同样的事情呢?是否能以上述方式使那个人能够说:“是的,现在我知道‘记忆起某件事’是怎么一回事了”?对于这个问题,他回答说:“诚然,我当然能够把我称之为‘记起某件事’的那些词教给他,我能够让他学会这些词的用法,可是,他此时是否能够说:‘是的,我现在已经体验出那是怎样的。’……如果他这么说,我们便会感到惊讶,并思考‘他可能会体验到什么’——因为,我们没有体验到任何特殊的东西。”(v.9,pp.34-35,§112)他强调记忆不同于刺痛这样的感觉,在记忆的事件中,对记忆的表述不是某种对体验的表述,而只不过是把过去发生的事情说出来。

诚然,在某些事例中,例如,有人说“我现在知道对很早很早以前发生的某件事的感觉是怎么一回事”,此时可以说有一种关于很早很早以前发生的事情的记忆的感觉。维特根斯坦承认有这种情况,他说:“人们的确也能够以这种方式谈论‘很早很早以前’这样的感觉;这些词是这种感觉的表达,可是不能说:‘我记得曾经经常碰见他。’”(v.9,p.35,§114)

总之,在他看来,记忆没有体验内容,只有通过心理学概念之间的类比,才能得出关于记忆内容的想法。他说:“记忆没有体验内容。难道这一点不能通过内省得知吗?当我到处寻找内容时,它不是正好表明那里什么也没有吗?不过,它只能在这种或那种情况下表明这一点。即使如此,它也不能向我表明‘记忆’一词的含义,因而也不能表明到哪里去寻找内容!只有通过对心理学的概念进行比较,我才获得关于记忆内容的观念,这就像把两种游戏加以比较那样。”(v.8,p.323)

【注释】

[1]W.James,Principles of Psychology,1890,v.1,p.271.

[2]W.Dilthey,Gesammelte Schriften,1960-1961,v.5,p.318.

[3]W.James,Principles of Psychology,1890,v.1,pp.218-219.

[4]赖尔:《心的概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23页。

[5]参见W.James,Principles of Psychology,1890,v.2,pp.283-287。

[6]参见B.Russell,The Analysis of Mind,1921,pp.23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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