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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洪的政治思想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葛洪的政治思想可以看作是他的伦理思想的一种逻辑延伸,也即是他的伦理思想在政治领域的具体展开或应用。因此,葛洪也是以“道”作为他的政治思想的哲学基础。葛洪的政治思想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可见,鲍敬言的思想大体属于道家学派。葛洪之所以批驳“无君”论,大力论证君主制的合理性,表明在社会政治层面,他还是认同儒家的纲常伦理思想。事实上,葛洪也在为自己的德刑论进行辩护。

葛洪政治思想可以看作是他的伦理思想的一种逻辑延伸,也即是他的伦理思想在政治领域的具体展开或应用。因此,葛洪也是以“道”作为他的政治思想的哲学基础。这一哲学基础颇能表明葛洪政治思想的理论特色,即以黄老为本(体),诸子为末(用),所谓“黄老执其本,儒墨治其末耳”(《抱朴子·明本》)。

葛洪认为,尽管诸子百家皆有所用,但各家的应用价值是不一样的,他说:“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墨者俭而难遵,不可遍循;法者严而少恩,伤破仁义。唯道家之教,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包儒墨之善,总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指约而易明,事少而功多,务在全大宗之朴,守真正之源者也。”(《抱朴子·明本》)这段话典型地反映了一种黄老的立场与观点。所以,葛洪认为,不管是修身还是治国,都应该首先抓住黄老之道,他说:“夫道者,其为也,善自修以成务;其居也,善取人所不争,其治也,善绝祸于未起;其施也,善济物而不德;其动也,善观民以用心;其静也,善居慎而无闷;此所以为百家之君长,仁义之祖宗也。”(《抱朴子·明本》)由此可见,葛洪认为,黄老之道是天下之根本,是治世之大纲,抓住了道,也就统领了一切。葛洪的政治思想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君主合理论

大约与葛洪处于同一个时代,有位思想家叫鲍敬言。他的生平事迹鲜为人知。葛洪在《抱朴子·诘鲍》中说他“好老庄之书,治剧辩之言”。可见,鲍敬言的思想大体属于道家学派。且思想言论比较极端,著有《无君论》。他提出了“无君”论的观点,认为“古者无君,胜于今世”(《抱朴子·诘鲍》)。但《无君论》已佚,其观点在《抱朴子·诘鲍》中得到一些反映。鲍敬言认为,君主不是有史以来就存在的,原始社会就没有君臣之别。君主的出现,是由于“强凌弱”、“弱服强”的结果,而不是什么天意的安排。君主出现后,给社会(主要是老百姓)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是一切罪恶和祸乱的根源。[41]因此,他主张彻底否定君主制。对这种“无君”论思想,葛洪深感不然,认为这是谬论,将混淆视听,扰乱人心,危害社会秩序。因此,在批驳“无君”论的同时,葛洪极力论证君主制度的合理性。

首先,他从自然秩序推及社会秩序,说:“乾坤定位,上下以形,远取诸物,则天尊地卑,以著人伦之体;近取诸身,则元首股肱,以表君臣之序,降杀之轨,有自来矣。”(《抱朴子·诘鲍》)以社会秩序类比自然秩序,或者说社会秩序渊源于自然秩序,就会使人觉得以君主为核心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乃是渊源有自、天经地义的。其次,他从人性论角度论证君主制的合理性。他说:“若人与人争草莱之利,家与家讼巢窟之地,上无治枉之官,下有重类之党,则私斗过于公战,木石锐于干戈,交尸布野,流血绛路,久而无君,噍类尽矣。”(同上)由于人性的好利,必然引起相互争夺,从而导致社会的混乱,甚至是人类的毁灭。因此,君主的出现是社会的需要和历史的必然。再次,他直接搬用儒家纲常伦理来论证君主制的合理性,他说:“夫君,天也、父也。君而可废,则天亦可改、父亦可易也。……方策所载,莫不尊君卑臣,强干弱枝。”(《抱朴子·良规》)由于天不可废,父不可易,所以君主制亦不能废。葛洪之所以批驳“无君”论,大力论证君主制的合理性,表明在社会政治层面,他还是认同儒家的纲常伦理思想。

2.虚己尚贤论

葛洪肯定了君主制的合理性,并不意味君主可以盛气凌人,欺压百姓。相反,他认为,君主能否谦恭待下是安危之征诊,他说:“盖劳谦虚己,则附之者众;骄慢倨傲,则去之者多。附之者众,则安之微也;去之者多,则危之诊也。”(《抱朴子·刺骄》)他认为,贤明之君是“虚己以尽下情”(《抱朴子·君道》)。而“昏惑之君”则不然,“自比于天日,拟固于泰山,谓克明俊德者不难及,小心翼翼者未足算也。于是无罪无辜,淫刑以逞,民不见德,唯戮是闻”(《抱朴子·君道》)。葛洪对“昏惑之君”的批判,实际上就是对古今(指葛洪所处时代)大多数君主的批判。特别是,蕴涵了对魏晋乱世君主的批判。

另外,葛洪还看到,贵族子弟无才无德,但凭借等级特权,却能够垄断政权,这是政治腐败的根本原因。他针锋相对地指出:“招贤用才,人主之要务也。”(《抱朴子·贵贤》)而人主不能用贤,根本原因在于不能“至公无私”,他说:“用之不得其人,其故无他也,在乎至公之情不行。而仅私之意不违也。”(《抱朴子·百里》)因此,他提出“君人者,必修诸己以先四海,去偏党以平王道,遣私情以标至公”(《抱朴子·君道》)、“善为政者,必先端此以率彼,治亲以整疏,不曲法以行意”(《抱朴子·用刑》)。认为礼贤下士、招贤用才是君主之要务。把谦下与尚贤紧密联系起来,这是对老子“不尚贤”思想的一大突破,具有现实意义。

值得指出的是,为了保证选贤任能,葛洪还提出用考试的方法来选拔人才,文武官员必须经过考试,使之名实相符。(《抱朴子·审举》)这个主张尽管未能被当时统治者所采纳,但可以说是隋唐科举制的先期探讨。

3.德刑关系论

既然肯定了君主制存在的合理性,那么,君主又应该采取什么方法来治理国家呢?最基本的方法无非就是“德”与“刑”。葛洪认为,“莫不贵仁,而无能纯仁以致治也;莫不贱刑,而无能废刑以整民也。”(《抱朴子·用刑》)这是说“德”(仁)与“刑”不可偏废。那么,这是否意味两者等量齐观呢?葛洪说:“故仁者养物之器,刑者惩非之具,我欲利之,而彼欲害之,加仁无悛,非刑不止。刑为仁佐,于是可知也。”(《抱朴子·用刑》)这是强调“刑为仁佐”。但是,另一方面,葛洪又说:“故仁者,为政之脂粉;刑者,御世之辔策。脂粉非体中之至急,而辔策须臾不可无也。”(《抱朴子·用刑》)在这里,实际上是“以仁辅刑”了。可见,如何权衡和把握“德”与“刑”的轻重关系,在葛洪思想中有些矛盾或混乱。这种混乱的根源,或许可以这样解释:从理论上说,必须确认“刑为德辅”;从现实(特别是乱世)角度讲,必须承认“德为刑辅”。葛洪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乱世。而治乱世须用重刑。这是汉末社会批判思潮的延续与发展。

事实上,葛洪也在为自己的德刑论进行辩护。他说:“世人薄申韩之实事,嘉老庄之诞谈。然而为政莫能错刑,杀人者原其死,伤人者赦其罪,所谓土木半瓦胾,无救朝饥者也。道家之言,高则高矣,用之则弊。”(《抱朴子·用刑》)又说:“俗儒徒闻周以仁兴,秦以严亡,而未觉周所以得之不纯仁,而秦所以失之不独严也。”(《抱朴子·用刑》)在这里,葛洪批判道家无为论为“诞谈”,儒家仁义说为“迂阔”,均不切实际。这明显是为法家思想辩护,也是为自己辩护。但是,必须指出,葛洪并没有完全认同先秦法家思想。事实上,他始终欣赏和认同的,还是黄老思想。所以,他不忘从黄老角度对法家的严刑酷法和世俗统治的烦琐法令提出了批评,他说:“亡国非无令也,患于令烦而不行;败军非无禁也,患于禁设而不止。”(《抱朴子·用刑》)“夫赏贵当功而不必重,罚贵得得罪而不必酷也。”(《抱朴子·用刑》)同样,对于儒家礼制,他也提出了“约俭”的原则,他说:“务令约俭。夫约则易从,俭则用少;易从则不烦,用少则费薄。”(《抱朴子·用刑》)

总而言之,在德刑关系问题上,葛洪既没有像儒家学者那样主张“刑为德辅”,也没有像法家那样主张“严刑酷法”,而是站在黄老立场权衡轻重,因时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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