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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创新是关于纵向过程中科学认识和技术认识的学问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创新是科技活动还是经济活动?这是当前关于创新问题研究存在分歧的重要原因之一。创新学是关于科学技术认识活动规律的一门学问,熊彼特曾经赋予创新的技术-经济学内涵,引起了全球性关注,推动了全球的经济发展。关于科技创新学即科技认识论的问题,还要进行深入探讨与阐述。

创新科技活动还是经济活动?是认识世界的活动还是改造世界的活动?这是当前关于创新问题研究存在分歧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知道,熊彼特曾经给自然技术创新赋予技术-经济学内涵,即认为技术创新是技术-经济活动,而不是什么“经济行为”。其实,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其中有重要的哲学问题,即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之间的关系问题。本节拟就这个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如前所述,创新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的创新活动,而人的创新活动广泛地存在于自然、人文社会等领域。而工业社会只注重物质生产,这是一种片面的动物式生产,而经济学也只是“研究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及其应用的科学的总称,包括物质经济学、部门经济学、应用经济学”(《辞海》),类似于“科学仅指自然科学”一样。显然,这种物质经济学只研究物质生产活动中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规律”及其应用,是一种片面的实体经济学。其实,物质资料生产活动是生活于社会关系中的人同自然界之间矛盾的解决过程。“关系”、“规律”及其“应用”都源于人的经济活动,而许多学者主张经济学是以外在于人和人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或经济规律为其研究对象。如“产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顾名思义就是产业”,而“产业即是具有某种同类属性的具有相互作用的经济活动组成的集合或系统。具体来说,产业经济学研究的是产业内部各企业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律、产业本身的发展规律、产业与产业之间互相联系的规律以及产业在空间区域中的分布规律等等”[1]。显然,经济规律是研究经济活动的结果,而不是经济活动本身,同时以“经济”或“经济规律”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本末倒置,是一种错位或对象的缺失,而且以外在于人和人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或经济规律作为研究对象,本身就是一种“去人化”倾向的产物。因此,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活动,而不是外在于人的经济或经济规律。

创新学是关于科学技术认识活动规律的一门学问,熊彼特曾经赋予创新的技术-经济学内涵,引起了全球性关注,推动了全球的经济发展。这是要充分肯定的。然而,它也导致了关于创新活动的本质属性的错位和颠倒,从而造成许多学者都将技术创新视为经济行为,即“创新是从创意的产生到商业化生产、销售的全过程”,或者将技术扩散也列为技术创新的一个阶段。

如图5-1所示,科学技术认识分为科学认识和技术认识两个阶段,能不能相应地视为科学创新和技术创新呢?这是当前学界的一个新课题。美国的阿米顿(Debra M.Amidon)提出的知识创新(“通过创造、演进、交流和应用,将新思想转化为可销售的产品和服务活动,以取得企业经营成功、国家经济振兴和社会全面繁荣”)是没有分阶段的,中国科学院在《知识创新工程》中认为“知识创新是指通过科学研究获得新的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知识的过程”,显然是只指科学知识创造,而不是阿氏的“知识创新”,不是“新知识的首次应用”。我们认为:知识创新包括科学创新和技术创新。其中的科学创新是指科学知识的“获得”及其首次应用,是科学对自在客体的认识过程,其结果为科学发现;科学发现又通过技术研究转换为技术发明,技术发明又通过试验研制转化为创新成果并“开始制造出来”或者“首次实现商业性应用”。这是科学技术认识过程,也是科学技术创新过程。在知识创新或科技认识的过程中,两个阶段是不可分割的并形成一个反馈圆环。显然,我们讲的全面创新就是指知识创新或科技创新,而且其要点是科技知识的获得及其首次应用(包括原有知识的新应用)。因此,创新学就是认识论,科学创新学就是科学认识论,技术创新学就是技术认识论。

关于科技创新学即科技认识论的问题,还要进行深入探讨与阐述。

[1] 苏东水主编:《产业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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