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科学认识的理性

科学认识的理性

时间:2022-02-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科学的理性是科学认识把握外部世界的特殊能力。其次,科学认识的理性与规律相联系。在近代,科学认识的理性主要用于证明知识的真理性。因此,科学家应当放弃对科学知识确定性的追求,只需说明认识过程的合理性。我国禅宗在认识中强调顿悟,就是典型的宗教认识的直觉。爱因斯坦从思维与经验之间的关系对科学认识的直觉作了说明,认为“从特殊到一般的道路是直觉性的,而从一般到特殊的道路则是逻辑性的。”
科学认识的理性_文化哲学:认识与评价

二、科学认识的理性

理性是人特有的能力。科学的理性是科学认识把握外部世界的特殊能力。

科学认识的理性有哪些特点呢?

首先,科学认识的理性在科学认识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在宗教认识和神话认识中,理性服务于信仰、情感,处于被支配地位。在科学认识中,理性则处于主动地位,起着支配作用,情感只有服从理性才是合理的。可以说,科学的活动就是理性的活动,科学的创造就是理性的创造。

其次,科学认识的理性与规律相联系。从近代到现代,科学认识的理性功能有了很大变化。在近代,科学认识的理性主要用于证明知识的真理性。莱布尼茨把真理归为两类——理性的真理和经验的真理。理性的真理具有普遍必然性,是真实可信的。经验的真理只具有或然性,是不可靠的。近代哲学家几乎都不同程度地表述了这一思想,认为理性是证明知识确定性的保证。随着现代科学的进步和科学史研究的兴起,人们逐渐看到,在科学认识中并不存在具有确定性的知识,任何知识都只具有相对性的意义。因此,科学家应当放弃对科学知识确定性的追求,只需说明认识过程的合理性。理性应当是科学发展合理性的证明,应当揭示科学发展的规律性。这样,理性就成为对科学认识发展的规律性的揭示和证明。

最后,科学认识的理性与科学语言相联系。科学语言是一种精确的、明晰的、反映自然界规律的符号与概念,是科学界的共同语言。在近现代科学活动中,科学工作者必须运用科学语言表述自己的科学思想。例如,牛顿用一个公式表述万有引力定律:

img1

爱因斯坦则用四个公式阐明了狭义相对论的丰富内容:

img2

img3

①见《爱因斯坦文集》第2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286~287页。

又如,所谓“氢(H)”的概念,即指原子由一个质子和一个电子组成,原子量为1.008的化学元素;所谓“脱氧核糖核酸(DNA)”的概念,即指由两条核苷酸构成的双螺旋结构;所谓“光合作用”的概念,即指如下反应过程:

img4

正如爱因斯坦所说,科学界的共同语言与一般符号系统的区别在于:“就概念的相互关系以及概念同感觉材料的对应关系来说,科学所追求的是概念的最大的敏锐性和明晰性。”他说:“让我们举欧几里得几何和代数的语言为例来说明这一点。它们使用少数独立引进的概念及其符号,比如整数、直线、点,同时也使用一些表示基本运算的符号,这种运算就是那些基本概念之间的关系。这是构成或者说定义其他一切陈述和概念的基础。以概念和陈述作为一方,以感觉材料作为另一方,这两方面的联系是通过足够完善的计数和量度工作而建立起来的。”[62]这就是说,科学语言应当是敏锐而明晰的,是通过精确的计算与量度概括感觉材料而提出的。科学语言既是理性加工的结果,又是理性思维的基础和目的。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以理性思维为主体的科学认识的建构过程就表现为科学语言的建构和创新的过程。

发挥科学认识理性的创造性,实现科学认识的合理性,必须通过两个相互联结、相互渗透的环节:(1)理性的直觉;(2)理性的评判。下面,我们着重对这两个环节加以考察。

(一)理性的直觉

在科学认识活动中,直觉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思维方法。爱因斯坦肯定直觉对于建立科学理论的必要性:“物理学家的最高使命是要得到那些普遍的基本定律,由此世界体系就能用单纯的演绎法建立起来。要通向这些定律,并没有逻辑的道路;只有通过那种以对经验的共鸣的理解为依据的直觉,才能得到这些定律。”[63]

科学认识中的直觉与宗教认识中的直觉有本质的区别。宗教认识中的直觉是为了达到神人合一,具有神秘性,是一种与信仰相联系的非理性、非感性的思维方式。我国禅宗在认识中强调顿悟,就是典型的宗教认识的直觉。在禅宗看来,顿悟是主体通过冥合主体与客体的神秘契机而达到的认识能力的突变。顿悟的方法在于“距定脚头,竖起脊梁,无分昼夜,直得东西不辨,南北不分,如有气的死人相似,心随境化,触著还知,自然念虑内忘,心识路绝。忽然打破髑髅,元来不从他得,那时,岂不庆快平生者哉?”[64]

在这里,一方面要达到“无分昼夜”,“东西不辨,南北不分”,扬弃客观存在着的具有时间—空间形式的现实世界,使客体变成混沌一片;另一方面又要达到“心随境化,触著还知”,“念虑内忘,心识路绝”,使主体与客体冥合一体,忘却一切个人的认识动机、意志、感情,抛弃一般认识事物的逻辑程序。只有这样,人的认识才能实现突变,于刹那间破除愚暗,领悟真谛。这样一来,禅宗就把人的动机、情感、意志、理性统统排除于直觉思维之外,使直觉充满神秘性。与宗教认识中的直觉不同,科学认识中的直觉是认识从事实到经验,从经验到理论的思维方法,与人的感性和人的理性直接相联系,借助于理性之光而形成。这是一种非神秘性的、与事实相联系的、与人的现实心理活动相联系的思维方式。爱因斯坦从思维与经验之间的关系对科学认识的直觉作了说明,认为“从特殊到一般的道路是直觉性的,而从一般到特殊的道路则是逻辑性的。”[65]他用下图表示科学认识的直觉模型:

img5

其中,“(1)ε(直接经验)是已知的。(2)A是假设或者公理。由它们推出一定的结论来。从心理状态方面来说,A是以ε为基础的。但是在A同ε之间不存在任何必然的逻辑联系,而只有一个不是必然的直觉的(心理的)联系,它不是必然的,是可以改变的。(3)由A通过逻辑道路推导出各个个别的结论S。S可以假定是正确的。(4)S然后可以同ε联系起来(用实验验证)。这一步骤实际上也是属于超逻辑的(直觉的),因为S中出现的概念同直接经验ε之间不存在必然的逻辑联系”[66]。在这里,直觉是以事实、经验为基础,与理性活动相联系的一种非逻辑的思维方式。

在科学认识中,直觉可分为感性的直觉和理性的直觉。

感性的直觉是对理论经验的直接体验,和理论选择相联系。库恩认为,科学理论的选择除了依据客观性标准外,还依据主观性标准,这种按照主观性标准进行选择的过程就是直觉的过程。[67]感性的直觉主要受个人价值意识的支配。科学理论的选择包括两个方面:(1)对支持理论的论据选择,即科学家选择证明理论的判决性实验。科学家在进行选择时,不需逻辑推论,只需凭意义含糊的证据就可作出判决。意义含糊就是人所直觉到的东西。(2)对范式即理论框架的选择。一种新的理论框架形成时能吸引许多科学家,往往不是因为这个理论有更强的逻辑根据,而是因为科学家们觉得它更好、更美,等等。科学家的这种感觉就是他的感性直觉。

理性的直觉是理论的创造性活动,是对逻辑元素之间的秩序、关系的直觉。理性直觉的结果是假说和科学理论的形成。这就是说,理性的直觉发生于逻辑元素和逻辑构造之间,是一种逻辑元素的结合活动。爱因斯坦认为,理性的直觉是科学创造活动的必经阶段,“这种结合的活动似乎就是创造性思维的基本特征”[68]。理性的直觉在科学认识活动中具有三个特征:(1)非逻辑性。创造科学理论本质上是一种创新活动。这种创新在于能打破旧的逻辑联结顺序,建立新的普遍概念及其相互关系。人们要超出旧的逻辑秩序不能依据逻辑,必须借助于想象。这种想象活动就是理性的直觉活动。这就是说,理性的直觉并不与逻辑相对立,而以原有逻辑为基础,是对原有逻辑格局的超越与突破。正是这种超越与突破,使理性的直觉表现为非逻辑的形式。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发现相对论,都是这种理性直觉活动的结果。(2)综合性。理性的直觉不借助逻辑,不要求对概念进行分析,而强调对作为“思维元素的心理实体”进行构造,加以随意的再现和结合。这是一种综合性的认识活动。(3)有意识的活动。理性的直觉并不发生于无意识状态,而是人的有意识活动,是人对所认识的对象持久地注意、思考所产生的灵感,是人的有意识创造的高峰体验。居里夫人以她的切身经历指出了这一点。她说:“从科学家头脑中形成的伟大的发现不是现成的,并不像雅典娜从宙斯脑袋里跳出来那样全身披戴铠甲,而是预先的聚精会神劳动的结果。”[69]理性直觉的这些特点,体现了科学认识的创造性。

(二)理性的评判

理性的评判是理论的批判活动。理论是理性直觉的结果。理性的评判以理论为认识对象,是科学理论的再认识活动。它是比理性直觉更深一层次的认识。

理性评判的目的是要对理论与产生它的社会背景的关系作出事实判断,揭示理论的意义,即发散理论的内在信息。为了达到这一认识目的,理性评判必须运用一定的逻辑标准。以逻辑标准为认识的手段和中介,是理性的评判与理性的直觉在认识方式上的主要区别。

作为理性评判标准的逻辑与作为构成理论的逻辑是根本不同的,后者是产生“客观洞见的工具”,前者则是“判断法规”[70]。评判准则的主要特点在于它能够揭示出不同理论中有着共同意义的东西。“逻辑的简单性”就是一个评判准则。人们之所以采用这一逻辑标准,是因为它可以“在不能比较的性质间作相互权衡”。通常,“一种理论的前提的简单性越大,它所涉及的事物的种类越多,它的应用范围越广,它给人们的印象也就越深”[71]。这就是说,通过对理论的逻辑简单性评判,人们能够知道该理论涉及事物种类的多少,应用范围的广狭。

理论与它的社会背景之间存在着多层次、多方面的关系。在认识中,人们也就采用多个评判标准。库恩把它们概括为五条标准:“第一,理论应当精确:就是说,在这一理论的范围内从理论导出的结论应表明同现有观察实验的结果相符。第二,理论应当一致,不仅内部自我一致,而且与现有适合自然界一定方面的公认理论相一致。第三,应有广阔视野:特别是,一种理论的结论应远远超出于它最初所要解释的特殊观察、定律或分支理论。第四,与此密切联系,理论应当简单,给现象以秩序,否则现象就成了各自孤立的、一团混乱的。第五——尽管不那么标准,但对于实际的科学判定却特别重要——理论应当产生大量新的研究成果:就是说,应揭示新的现象或已知现象之间的前所未知的关系。”[72]概括地说,库恩指出的评判准则揭示了理论与其背景知识之间这样几层关系:(1)理论与它自身的基础——观察之间的关系;(2)新理论和旧理论之间的关系;(3)理论与它所能解释的各种现象之间的关系。人们通过评判,把握了这几层关系,就可以把握该理论的内容与适用范围,也就可以明确理论与人之间的意义关系。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理性评判对科学认识活动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1)为理论选择提供了客观依据,克服了理论选择中的随意性。我们在上面已经指出,感性直觉决定理论的最终选择,但感性直觉的根据却在于理性的评判,取决于理性评判的各种不同关系的准则。在这里,主观选择仍受到客观标准的制约,以客观标准为选择尺度。(2)促使知识客观化。知识的客观化是通过知识由私有转化为社会所有而实现的。也就是说,个体所创造的理论只有转化为社会财富的时候,成为社会成员的经验的时候,成为人们再创造的背景知识的时候,才能成为客观的知识。理性评判揭示出理论与人的意义关系、发散出理论的内在信息,就为理论超越个体主观的限制,转化为客观知识提供了可能性。

理性的评判为理性直觉的形成提供了客观的背景知识,理性直觉的成果又把理性的评判提到一个新的水平。两者相互联系,构成了科学发展合理性的内在根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