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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审查前期工作准备

时间:2022-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竣工结算审查小组开列的资料清单可结合具体结算审查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选择。现场勘验在整个竣工结算审查期间如有必要可重复进行。现场勘验应该有竣工结算审查委托方或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人等多方共同参与,竣工结算审查小组应至少派出两名专业人员参加。

1.熟悉结算审查标的及审查目的

竣工结算审查小组(或接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首先熟悉竣工结算审查的范围与具体内容,明确审查目的,主要需熟悉以下具体内容:①工程项目的性质(如是否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概况;②施工发包方式及合同类型、结算计价方式;③竣工结算审查范围等。

当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委托进行审查时,除应了解上述内容外,还需要熟悉委托咨询服务合同书的条款(咨询合同标的、范围、期限、方式、目标要求、资料提供、协作事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了解竣工结算审查委托单位的审查目的,不同的结算审查委托单位有不同的审查目的,如发包人委托进行的竣工结算审查主要目的在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以作为结算支付的依据;而政府投资项目中同级财政部门委托进行的竣工结算审查主要目的则在于合理确定造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严格把关对建设资金结算进行核准。

2.接收送审的竣工结算资料

完整竣工结算资料的是结算审查的重要条件,竣工结算审查小组(或工程造价咨询人)获取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是准备阶段的基础性工作,主要需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竣工结算审查小组应编制详细的竣工结算资料清单,与承包人送审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核对,对于缺失项应要求对方补充(若由工程造价咨询人具体负责审查时,应向委托方开列出资料清单,由对方组织、提供)。竣工结算的一般资料范围见表4-27。竣工结算审查小组(或工程造价咨询人)开列的资料清单可结合具体结算审查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选择。

表4-27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清单

(2)若由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竣工结算审查时,需要与委托方进行结算资料移交,并办理移交登记手续或回执。

3.熟悉竣工结算资料

竣工结算审查小组(或工程造价咨询人)全面熟悉已经获得的竣工结算资料,主要目的在于对发承包双方的交易及其工程实施状况的整体把握,并对影响结算造价较大的因素形成初步判断,尚未涉及资料的详细审查。在此,需要重点关注以下资料内容:①施工合同文件和有关协议;②工程结算书;③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④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竣工图;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⑥各种变更通知单及签证;⑦工程索赔相关资料;⑧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及验收文件等。

4.现场勘验

现场勘验即在熟悉竣工结算资料并初步掌握工程结算审查重点与难点的基础上,实地勘验工程现场,并形成现场勘验的记录文件。需要了解的基本情况主要有:①竣工结算审查工程的实施概况(如工程现场条件、施工范围及内容、合同段界面、建设标准等);②竣工结算审查的项目是否符合结算基本条件;③结算工程量与工程实体形象对比、变更工程的实地对比查验、隐蔽工程的具体工程内容调查、占总造价比例较大的工程实体概况了解等。

现场勘验在整个竣工结算审查期间如有必要可重复进行。现场勘验应该有竣工结算审查委托方或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人等多方共同参与,竣工结算审查小组应至少派出两名专业人员参加。最终形成的记录文件应由参与各方会签确认。

5.补充资料收集与整理

结合承包人送审的竣工结算资料及现场勘验的记录文件等,竣工结算审查小组(或工程造价咨询人)应进行补充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熟悉。此类资料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需要补正的有关资料。即应由自行整理或由承包人送审的资料不够全面或部分资料存在内容缺失、错误的,应提请有关方限期补正。

(2)收集结算审查必需的依据性资料、文件。即竣工结算审查小组组织人员具体收集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所需的一般性文件、规程、办法等,以及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发布的地方性规章,作为结算审查实施环节的工作依据(特别要关注依据性资料的时效性)。如:①国家或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部门或统计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市场价格信息调查资料等;②《清单计价规范》;③《施工合同(示范文本)》;④《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⑤地方性规章;⑥《建设项目结算编审规程》;⑦《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⑨其他有关竣工结算编制依据的相关资料,可参见《建设项目结算编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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