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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轻量化水平分析

时间:2022-07-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评价指标分析乘用车轻量化现状或变化情况,首先需选定合适的评价指标。A级车(紧凑型)是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汽车竞争最为激烈的产品区间。图3-4 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乘用车整车轻量化指数对比图3-5为自主品牌汽车与其他各系乘用车整车轻量化指数差距对比。

1.评价指标

分析乘用车轻量化现状或变化情况,首先需选定合适的评价指标。一般情况下,尺寸较大的车型质量也大,因此应该选择与其尺寸相配的相对质量来评价。对于汽车产品还应包括其主要性能指标,如安全性、经济性和动力性等。动力性和经济性可以用油耗和发动机的功率表征,安全性可以按照《C-NCAP新车评价规范》得分考虑。但是,由于C-NCAP评价结果数据有限,并非所有的在售车型都有C-NCAP评价得分,因此安全性尚无法纳入行业评价汽车轻量化水平的指标中。安全性有国家最基本的强制标准,可以理解为所有上市的车型都能满足最基本的安全性要求。动力性和经济性本身的影响因素也很多,轻量化只是改善动力性和经济性的一个方面,动力性和经济性是车企提高产品竞争力的指标,在分析乘用车质量变化情况时暂且不考虑动力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等整车性能指标。

为了尽可能减少评价整车轻量化的各种影响因素,使得各影响因素的获取更为简便,本节吸收国外对整车轻量化评价的经验,引入名义密度和整车轻量化指数两个参数来描述我国乘用车的轻量化水平,并对自主品牌和合资品牌的轻量化水平进行比较。

1)名义密度

由于变速器类型、乘用车类型(跑车、轿车、SUV、大型车、微型车)等会对整备质量有较大影响,分析时选取轴距、车身投影面积、整备投影面积和名义体积四个汽车尺寸相关参数进行分析,确定各参数与整备质量的相关性,选取相关性最大的尺寸参数来分析乘用车质量的变化趋势。

为了减少分析误差,选取了600个紧凑型装有手动机械变速器样本车型对上述四个尺寸参数与整备质量的关联性进行分析,各尺寸参数与整备质量的线性相关系数见表3-3。

表3-3 整备质量与整车相关参数关联性分析

由表3-3可知,四个参数中名义体积与整备质量的关联性最大,因此在汽车轻量化趋势分析中把整车尺寸参数中的名义体积作为重要参数,并定义整备质量与名义体积之比为名义密度,用名义密度的大小反映轻量化的水平,名义密度小的车辆轻量化水平高。

名义密度定义为整备质量与名义体积的比值,即

式中,ρ为名义密度;M为整备质量;V为名义体积,V=L×B×(H-G);L为整车长;B为整车宽;H为整车高;G为最小离地间隙。各参数值按照GB/T 3730.3—1992《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和GB/T 12673—1990《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中的定义和测量方法获取。

2)整车轻量化指数

综合以上分析,引入了整备质量、名义体积、百公里综合油耗和发动机指标,提出了用于整车轻量化评价的指标——整车轻量化指数E,其表达式为

式中,E为整车轻量化指数;M为汽车整备质量,kg;Q为百公里综合油耗, L/(100 km),按照GB/T 19233—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测算;V为汽车名义体积,m3;P为发动机的功率,k W。

2.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乘用车名义密度比较

为了减少整车质量分析的影响因素,所选样本均为装用手动变速器的大众化乘用车车型,约1 500个样本,包括A0级(小型车)、A级(紧凑型车或经济型车)、B级(中级车)和SUV四大类。样本的范围覆盖2005—2012年在中国市场销售的自主品牌和合资品牌车型(其中,B级车2005年和2006年无样本,SUV车型2005年无样本)。

图3-2为2005—2012年我国各级别乘用车名义密度的变化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近几年车型的名义密度变化趋势是先增加后降低。主要原因是:2006年以前,国内汽车市场处于起步阶段,消费者对汽车产品的功能需求较少;2006年之后随着消费者对汽车产品功能需求的增加,汽车产品需要通过增加配置来吸引消费者;此外,从2006年起,随着我国汽车正、侧面乘员保护被动安全性国家标准的全面实施,汽车产品需要增加结构抗撞性和吸能量来满足国家安全标准规定的被动安全性要求,也需要通过增加零件或配置来达到安全性指标;2009年第二阶段油耗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和1.6 L以下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的相继出台,汽车产品又需要降低油耗来满足排放法规,从而享受到节能惠民政策补贴,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因此,从2009年开始,汽车的名义密度呈现下降的趋势。

在乘用车市场上,自主品牌汽车产品主要覆盖中低端市场,车型级别主要包括A00级、A0级和A级车(紧凑型),而合资品牌汽车产品主要覆盖A级车(紧凑型)和B级车(中大型车)。A级车(紧凑型)是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汽车竞争最为激烈的产品区间。因此,分析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汽车车型质量现状时选取A级车(紧凑型)作为样本,样本数量约600个,采用名义密度作为评价指标。

图3-2 2005—2012年我国各级别乘用车名义密度的变化情况

图3-3为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汽车总体及各系品牌车型的名义密度对比图。从图中可以看出,在紧凑型汽车市场中,自主品牌车型的名义密度均值与合资品牌车型相当,低于欧系和美系车型,但高于日韩系车型的平均值水平。也就是说,在不考虑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车型性能(动力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等)的情况下,仅从车型尺寸角度考虑,自主品牌车型的轻量化水平与同类合资品牌汽车相当,但低于日系和韩系车型,高于欧系和美系车型。

图3-3 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乘用车总体名义密度对比

3.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整车轻量化指数对比

图3-4为各系乘用车车型整车轻量化指数对比结果。结合百公里油耗和发动机功率指标,自主品牌车型整车轻量化水平仅略优于欧系车型,而显著低于日系、韩系和美系车型。

图3-4 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乘用车整车轻量化指数对比

图3-5为自主品牌汽车与其他各系乘用车整车轻量化指数差距对比。从图中可以看出,自主品牌汽车相对于合资品牌汽车有4.87%的轻量化空间,相对于轻量化程度较好的日系车型则有11.79%的轻量化潜力。

图3-5 自主品牌汽车与其他各系乘用车整车轻量化指数差距对比

注:轻量化指数差距对比=(EX-E自主)/EX。其中,EX指其他各系乘用车的轻量化指数;E自主指自主品牌乘用车的轻量化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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