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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

时间:2022-07-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7年5月25日,涟源市安平镇新岩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7.5万元。黎某未针对2151机巷煤层变化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带班班长领取铁丝后,约23时25分到监控室,看到2151机巷回风传感器瓦斯超限,CH4浓度达到40%,分析是井下发生了突出事故。至此,事故抢救结束。

【案例一】

2007年5月25日,涟源市安平镇新岩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7.5万元。

一、煤矿概况

新岩煤矿位于涟源市安平镇岩下村,距涟源市城区以北17km。矿井设计和核定生产能力3万t/a。2008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单独保留的技改扩能矿井,拟扩生产能力为6万t/a,但至事故发生时,技改设计和安全专篇尚未通过审批。

新岩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已过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暂扣;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法定代表人是吴治权,正在申请变更;矿长吴某取得矿长资格证,但没有取得矿长安全资格证。

二、矿井基本情况

矿井位于渣渡矿区东段路馆井田,开采石炭系测水组煤层。测水组下段共含煤六层,其中5煤层为主要可采煤层,煤层倾角27°,煤层夹矸将煤层分为5上和5下两个分层,5下煤层是全区的主要可采煤层,一般厚1.2m,5上煤层为局部可采煤层。

2007年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27.90m3/t,绝对瓦斯涌出量2.02m3/min,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层无自燃发火倾向,煤尘无爆炸危险。矿井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暗主井落底标高为+185m,副暗斜井落底标高为+256m,+185水平布置有2151机巷掘进工作面和二石门岩巷掘进工作面,+256水平布置有3煤维修作业点,暂没有回采工作面。

矿井采用分区式通风方式。有新、老两个风井,新风井安装有YBK56-№10型和BKF56-№11型轴流式通风机各一台,配套电机功率分别为15kW和30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供+256m以下开采5煤通风。老风井安装有YBK56-№9型轴流式通风机二台,配套电机功率11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供+238m以上开采3煤通风。矿井实测总进风量为720m3/min,总回风量为780m3/min。

矿井有防突队,防突队长1人,防突队员3人。矿井配备了MD-2型瓦斯解吸仪和防突煤电钻。井下移动抽放泵设在+185m水平一石门口,但抽放瓦斯不正常。

矿井安装了KJ75型矿井安全监控系统,配备了甲烷传感器4个,并装备了风速、开停、开关传感器,系统运行正常。

三、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发生在2151工作面机巷掘进工作面。2151工作面机巷标高+187m,于2008年3月25日从斗口开始向南掘进,计划掘进120m,至5月25日事故发生前已掘进26m,2151机巷煤层变化较大,煤层厚度由开门时2.4m变化为18m处的3.6m,煤层倾角由27°变至33°左右,并在21m处出现连续砂岩包,砂岩包下部煤厚1.3m,倾角约40°。巷道不破底也未破砂岩包掘进(支架改为梁长1.3m,左柱1.0m,右柱2.0m),砂岩包上边沿在棚梁以下,事故当头前方煤层总厚约3.6m,煤层层理紊乱,夹有团块状“油土”。

在2151一石门反向风门外,安装有1台5.5kW局部通风机,配φ350mm胶质风筒向2151机巷送风,回风经停采的2151工作面切眼进入回风系统。

为了解决2151机巷掘进工作面通风和运输问题,距离一石门25m处布置二石门。二石门于5月12日开始掘进,至事故时已掘进8m。

2151机巷掘进前于2008年3月编制了《新岩煤矿2151煤机巷掘进安全技术措施》,2151机巷掘进至21m出现砂岩包时,安全副矿长吴某、技术负责人黎某和生产副矿长吴某均知道事故当头的煤层变化,但未向矿长。黎某未针对2151机巷煤层变化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在2151石门外22m的北大巷设有避灾硐室,在石门中安装有两道反向风门。

矿井于5月17日、18日和21日分别进行了预抽试验,因原施工排放孔数量过多,抽放孔与排放孔穿透漏气,预抽没能成功。

5月份以来共进行了10次防突循环,预测10次均有突出危险,采取超前排放钻孔排放后经效果检验,均无突出危险。在掘进至21m缩小断面后,施工的排放钻孔未能打出偏角,未能控制砂岩包上部分层。5月24日至25日进行了事故前最后一次防突循环,25日中班经效果检验没有突出危险后,打了4个深1.2~1.4m的炮眼,20时在地面放了出班炮。

四、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2008年5月25日晚班(20时~次日2时),安全副矿长吴某和带班长主持召开了进班会,进班会分两组召开。带班班长主持召开3煤复采区进班会,7人下井作业;安全副矿长主持召开2151机巷掘进工作面进班会,8人下井(2151机巷3人、二石门2人、暗主井绞车司机1人,主平硐推车工1人、值班矿长1人)。当班共15人下井。

21时,带班班长与2151机巷大工、小工等三人下井,到达迎头。发现迎头倒了一付棚子,空顶约0.8m高未见顶板,煤厚约4m,检查CH4浓度0.75%。

22时30分,带班班长在当头与作业人员一起出了4煤车后,准备架好崩倒的棚子,因为棚子需要用铁丝捆扎才能牢固,班长出井去拿铁丝。其间,二石门作业的2名掘进工用风钻打了一个探煤孔与2151机巷贯通,带班班长去查看贯通情况,并交代只能施工这一个钻孔。

带班班长领取铁丝后,约23时25分到监控室,看到2151机巷回风传感器瓦斯超限,CH4浓度达到40%,分析是井下发生了突出事故。当即通知井下其他区域作业11人撤出井口,并下井组织抢救。班长等抢救人员发现2151机巷被突出煤矸堆满,没有发现迎头3名作业人员,抢救难度很大,出井后立即向镇安监站和市煤炭局汇报,并请求涟源市矿山救护队救援。

涟源市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率相关部门负责人赶到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经恢复井下通风系统,清理突出煤矸,于5月26日、27日、6月2日分别找到3名遇难者。至此,事故抢救结束。

五、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7.5万元。事故时突出煤矸160t,煤矸堆积巷道80m,涌出瓦斯13000m3

六、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矿井开采煤层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事故地点因地质构造影响煤层厚度有异常变化且处于回采工作面采动超前应力和巷道支承应力叠加区,增加了突出危险性。

2.所采取的防突措施未能消除突出危险,巷道空顶,作业时煤体垮落,诱导煤与瓦斯突出,作业人员被突出煤矸掩埋死亡。

(二)间接原因

1.未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该矿未坚持先抽后采,先抽后掘,井下虽建有移动式瓦斯抽放系统,但未正常使用;采掘工作面未实行间歇作业。

2.技术管理不到位。2151回采工作面北翼开采时采用前进式开采方式;2151机巷掘进工作面遇到地质变化时,没有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监管指令执行不到位。安全监管部门多次检查时指出新岩煤矿存在监控系统不完善、前进式开采、瓦斯抽放不到位、防突措施不到位等事故隐患,责令矿井限期整改并停止作业,但至事故发生前,上述监管指令均未得到落实。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矿长兼任瓦斯检查员和安全检查员,防突头面没有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缺乏,违章空顶作业。

5.现场作业人员对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和一般规律认识不清。

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没有自救互救常识,导致出现伤亡。

【案例二】

2001年12月30日17时28分。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600水平东采区西翼1008西风巷切眼掘进工作面在放炮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1396t,瓦斯量86670m3。造成20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4.6万元。

一、矿井概况

该矿1958年建井,1961年投产,1975年核定生产能力为60万t。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51.32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48.86m3/min。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发生事故的1008西风巷切眼位于-600水平东翼采区的西翼,设计长度140m,于12月26日开掘,该掘进工作面属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采用一台28kW局部通风机送风.迎头风量126m3/min。

二、事故经过

12月30日中班17时28分,1008西风巷在放炮时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放炮调室内的安全员即刻打开压风自救开关,有6人钻到压风自救袋内,只有一人获救;高浓度瓦斯将撤至进风流的1008西皮带措施巷、在2#底板下山扩削的、进风措施巷扩修的和1103措施巷扩修的一些人员窒息致死。

三、事故原因和教训

(一)施工的1008西风巷切眼处于卸压带范围之外,而且处于应力集中异常带,未采取有效防突措施。

(二)1103东回采工作面开采违反设计、回采工作面上段越过设计停采线回采30m,受采动应力影响,周边巷道破坏严重,导致1008西风巷切眼掘进回风系统不畅通,瓦斯逆流蔓延,使事故扩大。

(三)“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没有得到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中的在2#底板上山西措施巷设置的门和压风自救设施不合要求。

(四)1008西风巷切眼放炮时,该区域两个掘进工作面,三处巷道维护人员未按规定撤至安全地点。

(五)采掘关系严重失调,生产系统不完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在2#底板上山一段进风,一段回风,通风系统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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