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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现状

时间:2022-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十二五”期间,中央政府提出新建3 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到2015年实现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达到20%。这意味着地方性投融资平台将为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驾护航,解决当下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保障性住房融资和建设将纳入地方政府的工作日程。

“十二五”期间,中央政府提出新建3 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到2015年实现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达到20%。如此巨大的建设任务,如果配套资金跟不上,将使得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举步维艰。而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财政资金

目前,我国政府以财政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通过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共同解决。在2007年前中央财政对保障性住房投入十分有限。但这个局面在2008年之后得到大幅度改变。200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对住房保障投入尤其廉租房投入有所承诺。因为国际金融危机,廉租房被认为有保民生促增长的双重功效,当年实际投入354亿元,远超出当初承诺。200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今年中央财政拟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93亿元,加大对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201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承诺:“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拟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632亿元。”根据2009年中央财政支出决算表,2009年中央财政实际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达550.56亿元,为上年的302.7%。另根据2009年全国财政支出决算表,2009年全国财政用于保障性住房的补助资金为725.97亿元,为上年的313.3%,而地方财政仅投入175.41亿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2010年,中央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为802亿元,2011年,保障房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将在2010年基础上大幅增加,并确保1 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2.银行信贷资金

信贷渠道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它通过中长期贷款方式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目前广泛应用于各地住房建设中,其中主要的贷款品种为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2010年,大型商业银行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的年增长率都在20%以上。到2011年底,保障房开发贷款余额为3 499亿元,全年累计增加1 751亿元,占同期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量的50.1%。其中占据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房建设资金半壁江山的国家开发银行2011年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1 095亿元,同业占比60%以上。

3.住房公积金

尽管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令350号文件公布的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替代了财政而实际上成为我国住房保障尤其廉租房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

截至2008年末,来自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总额为191.93亿元。虽然这个资金来源稳定,却增长缓慢。2008年当年新增廉租房建设资金约为32亿元,仅占到当年廉租房计划所需资金的2.5%。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将部分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增长较快,从理论角度分析,随着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的逐年增长,增值收益也将随之扩大,而其中管理费用是应当严格控制的,贷款风险准备金也将随着管理制度的健全而逐步控制在较低水平,这样应该能够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稳步增加。更重要的是,虽然运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来建设廉租房有法律依据,但动用缴存人的钱去无偿做公益性事业,其合理性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

4.土地出让金

虽然各界对土地出让金用于住房保障有很高的期望,但土地出让金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重要的资金来源,对没有经济收益的保障性住房没有积极性,甚至还常常予以抵制。特别是在有关政策中,提的是“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而不是土地出让金总额。但对于何为“净收益”,各地方政府自行解释,往往以绝大部分出让金已经支付动拆迁和配套成本、不存在“净收益”来推托,导致这方面资金很难落实。据财政部发布的《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支基本情况》,2009年中国土地出让金收入为1.27万亿元,当年支出1.23万亿元,其中用于廉租住房支出为187.1亿元,仅占全年土地出让总支出的1.5%。

5.保障房建设债券

2011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有条件的企业及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募集来的资金将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这意味着地方性投融资平台将为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驾护航,解决当下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保障性住房融资和建设将纳入地方政府的工作日程。相比于股权融资、地方债计划等其他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具有利率低、融资快捷、期限长、专业化的优势,是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有效工具。但是,由于缺乏制度性约束,依托地方政府而设立的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除了响应中央政府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号召外,还有其各自的利益考虑,此前个别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假借保障性住房“搭桥”暗渡陈仓,套取借贷资金用于土地开发和基建项目的“平台贷”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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