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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以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状及

时间:2022-07-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完善的重要性一、省以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由于自然条件、历史渊源和经济背景的差异,使各地在满足公共产品需求和服务的财力上存在较大差别。这其中,省以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解决基层财政困难的直接有效手段。

完善的重要性

一、省以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

由于自然条件、历史渊源和经济背景的差异,使各地在满足公共产品需求和服务的财力上存在较大差别。特别是随着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全国不少地方的县、市、乡镇基层政府原有的财税被切断,新的财政创收机制尚未完善。不仅保障政府正常运转、基本公共服务正常供给所必须的财力严重匮乏,一段时间内甚至出现大面积拖欠工资问题,地方财政难以为继。县、乡缺少经费,无法确保三项保障(即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公共服务),不仅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且危及地方政权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和谐。我国财政无法保工资的县级单位2000-2003年分别有1316个、1536个和1522个,分别占到全部县级单位的46.4%、53.9%和53.1%。2003年以来中央财政及各省级财政及时采取措施,不断改革和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县乡财政困难得到有效的缓解。这其中,省以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解决基层财政困难的直接有效手段。2003-2005年,全国财政困难县级单位数逐年下降,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不能保工资的县级财政由2001年的1100个,下降到2005年的24个,只能保工资的县级单位数也由2003年的605个下降到2005年的194个。

二、完善省以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性

1.是建立我国规范化转移支付制度体系的需要

完整意义的转移支付体系包括中央对省、省对市、市对县和乡的多层次的纵向的转移支付和省与省之间的横向的转移支付。目前,中央对省级的转移支付好于省以下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相对来说,地方转移支付制度步履缓慢,这势必影响到我国整个转移支付体系的全面建立。因此,只有统筹兼顾,从上到下,全方位执行分税制管理体制下的转移支付制度,才能切实将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起来。

2.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需要

我国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总的来说是成功的,但存在着不少缺陷。一是税收返还以保证既得利益为前提,财权划分有失公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经济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都成为中央集中财力的对象,从而削弱了落后地区本来就不富裕的财力,加大了二者之间的差距:二是事权没有明确的划分,财政体制改变了,但地方政府的支出范围没有多大改变,许多本来该由中央承担的事仍然由地方来承担,地方政府在财力减弱的情况下支出范围并没有缩小,反而加大:三是分税制实行后,各级政府财源构成、财力状况和分配关系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消费税、增值税等收入增量的大头在中央,地方财力增长受到一定的制约。据统计资料显示,全国财政供养人口数85%在省以下。地方政府的责任明显加大。分税制所存在的缺陷,迫切需要转移支付制度来弥补。所以,完善地方转移支付是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需要。

3.是增加外溢性公共产品的供给的需要

规范的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保障外溢性公共服务和产品供给增加的重要途径。比如教育和医疗领域,由于具有较强的区位和市场优势,人才和优势公共卫生资源多集中在大城市,中小城市由于自身条件有限,这方面的公共服务和产品的供给受到影响。所以,尽管教育和公共卫生事业有益于社会,当地政府仍缺乏提供这种公共服务的兴趣,只能通过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来扩大这部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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