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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激励约束机制的类型

时间:2022-07-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种无偿的财政收入转移制度,在财政实践中,可能会出现接受转移支付的地方政府对此产生机会主义冲动,从而扭曲信息真实性的问题。因此,在设计转移支付制度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这一制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减少下级政府的机会主义倾向,并对其“花别人的钱不心疼”的动机和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

由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种无偿的财政收入转移制度,在财政实践中,可能会出现接受转移支付的地方政府对此产生机会主义冲动,从而扭曲信息真实性的问题。目前国际上关于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的研究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美、德为代表,以效率优先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模式;另一种是以澳大利亚、加拿大为代表,以公平优先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模式。但不管是以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模式,地方政府都可以通过扭曲信息,造成不对称的信息格局,获得相对于中央政府的信息优势,据此攫取超额的财政收益。这种超额的财政收益包括两种形式:其一是财政不努力,财政收支的缺口由中央财政通过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来弥补,减轻了地方政府的工作负担和压力;其二是隐瞒真实的财政收入状况,将隐瞒的收入用于地方政府效用最大化的用途,而将财政收支的硬性缺口留给中央财政弥补。

同时,具体到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内部,几乎所有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类型都能对下级政府的财政行为产生消极影响,这是因为如果下级政府收入与支出的缺口能自动被上级政府弥补,那么下级政府将没有理由与动力提高其自身的财政努力。同时,几乎所有的转移支付又都能刺激下级政府增大其财政支出弹性,因为“花别人的钱不心疼”。因此,在设计转移支付制度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这一制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减少下级政府的机会主义倾向,并对其“花别人的钱不心疼”的动机和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不同于其他形式和用途的财政资金,如果由于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不能发挥既定的政策效应,不能保障政策目标的实现,不仅事关人民群众的民生,而且影响基层政权的稳定。因此,各个国家在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中都把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作为一个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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