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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原则

时间:2022-07-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效率优先,促进公平原则即制度设计要逐步偏重于财政均等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实现由唯广义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效率目标模式向广义和狭义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效率目标并重模式转型。转移支付的财政均等化目标是着眼于一个预算年度内,且仅用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因此,财政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不应当混入转移支付的覆盖范围。

一、效率优先,促进公平原则

即制度设计要逐步偏重于财政均等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实现由唯广义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效率目标模式向广义和狭义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效率目标并重模式转型。转移支付制度设计的政策取向是实现区域间财政横向公平,缩小区域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财政能力上的差异程度。因此,在公平与效率问题上,既要重视能够促进财政、经济运行效率的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来保障财力的稳定增长和转移支付规模的扩大,更要关注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所实现的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多主体参与原则

即转移支付制度运行的绩效评价和完善修正必须有全体参与者的共同参与,单一主体对制度的评价和修正都是对公平原则的违背。在未来的制度改革和完善中要建立合理的财力均等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信息的回馈机制,即建立畅通的渠道,使各级政府和接受公共服务的公众能够维护其自身的切身利益。

三、保障基本需求原则

即转移支付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政策工具,不是实现市场效率和政府效率的财政政策手段,其职能只以能够满足最基本的公共服务需求为政策诉求,不追求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益,不追求为地方政府锦上添花。

四、成本性支出原则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只能用于成本性支出,不能用于资本性支出。转移支付的财政均等化目标是着眼于一个预算年度内,且仅用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因此,财政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不应当混入转移支付的覆盖范围。当一国财政体系内部普遍存在纵向不均衡,各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时,将有限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长期资本性支出,既不符合国情,财政也负担不起,也阻滞了财政资金发挥预定的财政政策效应。具体而言就是,财政资本性支出不能混入转移支付,转移支付不能用于修路、修桥、盖办公楼、购置公用交通工具等目的。

五、层次性原则

要按照公共服务的层次来逐步递进,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没有主次。转移支付要依据公共服务的层次性,在实际操作中,做到转移支付的政策目标主次分明,范围的选择上伸缩有度。首先,是政府运转层面的支出需求,简单说就是养人。其次,是政府行使职能层面的支出需求,简单说就是做事。最后,是基本公共服务层面的支出需求,简单说就是服务。

六、循序渐进原则

转移支付要实现财政均等化进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就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我国的国情是很多地区的经济基础差,历史欠账多,区域间公共服务需求的偏好差异大,决定了转移支付是最为重要的实现社会公平的财政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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