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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与凯恩斯经济理论的分岔处

时间:2022-07-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书评韦森在20世纪20年代末到40年代初,在伦敦和剑桥之间曾发生了当时的两大经济学家哈耶克与凯恩斯的有关货币理论与商业周期的理论论战。然而,无论在理论论证上,还是在现实政策导向上,哈耶克与凯恩斯则截然相反。

书评

韦森

在20世纪20年代末到40年代初,在伦敦和剑桥之间曾发生了当时的两大经济学家哈耶克与凯恩斯的有关货币理论与商业周期的理论论战。这场理论论战影响甚广,波及面也很大。不但当时英国的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如罗宾斯(Lionel Robbins)、斯拉法(Piero Sraffa)等都直接参加了这场论战,而且美国、瑞典、奥地利和德国的许多经济学家也参与了其中。现在看来,这场论战不但催生凯恩斯的《通论》这部在20世纪对人类社会运行和经济理论发展影响最大的著作,也促使哈耶克殚精竭虑地写出了《价格与生产》(1931)、《货币理论与贸易周期》(1933)、《利润、利息与投资》(1939)和《资本纯理论》等一系列理论艰深的经济学著作,并由此与瑞典的经济学家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一起获得了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哈耶克1931年在伦敦经济学院开始任教时照的官方肖像照。

然而,尽管20世纪30年代的哈耶克与凯恩斯的这场理论大论战影响深远,且对20世纪的人类经济社会的进程实际上影响深远,但是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多年来关注和真正二人经济学思想和他们理论分歧到底在哪里的经济学家并不多。在国内,虽然大多数经济学人都知道有过哈耶克与凯恩斯的这场大论战,但他们论战的内容是什么,分歧点在哪里,现实的政策主张有哪些差别,乃至最后这场论战又是如何结束的,却没有多少人真正了解。即使在国际上,尽管在论战的凯恩斯主义和奥地利学派的双方阵营中在自20世纪50年代到最近几年都有多部凯恩斯和哈耶克传记的出版,但是即使一些经济学家关于他们二人的传记在计数和回忆他们二人的这场争论时,也大都是匆匆提到、语焉不详。这就导致在世界范围内真正理解这场争论以及二者经济学理论观点和真谛的并不是很多。这说来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在以古典经济学为主流的当代经济学中,乃至当代宏观经济学中的各种凯恩斯主义学派(包括后凯恩斯主义和新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学家们并不看重和认真研究以米塞斯、哈耶克和罗斯巴德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的商业周期理论;而反过来一些奥地利学派的当代传人一提到凯恩斯和凯恩斯主义,就成了他们“要强烈抨击”甚至“要打翻在地要再踏上一只脚”的对象,几乎众口一致地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几次世界的几次经济危机、通货膨胀乃至1973年石油危机后出现的“滞涨”现象全部归咎为西方各国听从凯恩斯的经济学说和采取凯恩斯主义宏观政策的恶果。结果,论战双方阵营的一些当代传人,几乎都被自己的理论信仰和强烈信念遮蔽了自己理论研究和思考的视线,从而很少有双方的经济学家们去心平气和地乃至理性地去研究和探究对方的理论逻辑和话语。这就导致了现在这样一种局面:一方面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大都不怎么去认真研读凯恩斯(这其中Gottfried von Haberler和Roger W. Garrison可能是两个例外,这两位奥地利学派背景的经济学家可以说既懂哈耶克,也懂凯恩斯,并能平和地和理性地分疏这两位20世纪最伟大的经学家的思想和理论差异);另一方面,以凯恩斯主义为主流的宏观经济学家们(包括种种新凯恩斯主义者和后凯恩斯主义者),则根本不怎么去关注米塞斯和哈耶克的货币与商业周期理论。

凯恩斯的漫画。

目前,美国和西方各国深陷2008年下半年以来世界经济衰退的萧条中,复苏步履维艰;另一方面,中国、印度等金砖国家最近又呈现出经济增速下行的征兆。在这样的世界经济格局下,重温20世界30年代哈耶克与凯恩斯之间有关货币、利息、信用、资本形成和商业周期发生机理的大论战,重新认识人类进入现代社会后经济危机发生的深层原因和复苏机理,不但具有经济学说史上的理论意义,也显然有着极强的、切实的和巨大的当下意义。

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知道,哈耶克的货币、利率、投资和商业周期理论,与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同源于瑞典经济学家魏克赛尔(Knut Wicksell)的货币经济思想,而“自然利率”(natural rate)则是魏克赛尔经济理论的基石性概念。然而,无论在理论论证上,还是在现实政策导向上,哈耶克与凯恩斯则截然相反。受米塞斯的影响,哈耶克认为,如果银行人为将信贷利率压低到“自然利率”之下,会导致过度投资和不当投资,引起社会生产结构的错配,从而认定货币政策是商业周期的根本原因,而不是解药。相反,在《货币论》中,凯恩斯则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利率与自然利率的背离,是经济波动根本原因,乃至是英国多年经济萧条的病根,因而凯恩斯主张,要由央行人为操纵并压低贷款利率,并通过政府引导和干预投资,改变企业家和人们的预期,使经济恢复充分就业均衡。

哈耶克与凯恩斯的货币经济思想大致同源,且使用同样的经济学术语,但却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并由此产生了不同的政策导向。这到底是如何发生的?这个问题又牵涉到一些更深层的问题:什么是自然利率?自然利率是如何决定的?这显然又回到了瑞典学派的经济学家魏克赛尔所使用的“自然利率”(natural rate of interest)概念那里去了。

从经济学思想史上来看,早在1691年,英国哲学家和经济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以写给英国一位议员的信的形式所出版的小册子《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中就使用了“自然利率”的概念。洛克认为,货币的借贷利率会围绕着自然利率上下波动,而自然利率取决于一国货币数量的多少以及一国货币数量与商业贸易总量之比。[1]半个多世纪后,英国一位经济学家约瑟夫•马西(Joseph Massie)匿名出版了《论决定自然利率的原因》一本几十页的小册子,批判了洛克的货币名目论(朴素的货币数量论)的自然利率决定论,提出了“自然利率是由工商企业的利润决定的”观点,从而被马克思称赞为是一本“划时代的著作”。[2]

到了奥地利学派那里,庞巴维克(Eugan V. Böhm-Bawerk)在1890年出版了其名著《资本与利息》,书中一上来就讨论了“利息”与“自然利息(率)”概念,提出“利息”可分为“自然利息”和“契约或贷款利息”(Contract and Loan interest)。庞巴维克认为,资本所得产品的价值超过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物品价值所获得的利润,就叫“自然利息”。[3]

作为庞巴维克的学生,魏克赛尔在《利息与价格》中继承并发展了庞巴维克的思想,使用了“自然利率”(请注意他用的是“资本的自然利率”[natural rate of interest on capital])“贷款利率”两个概念,并提出了“贷款利率迟早总是要向资本的自然利率水平趋向一致”这一核心思想。按照魏克赛尔的“货币均衡论”,自然利率原初包含了两重含义:(1)借贷以实物进行时的利息率;(2)借贷资本供求一致或者说储蓄等于投资时形成的均衡利率(哈耶克在《价格与生产》中多使用“均衡利率”概念)。但问题和麻烦是,魏克赛尔在解释“自然利率”这一概念时,其含义一开始就比较含混。譬如,在《利息与价格》中,他把“资本的自然利率”首先界定为“不使用货币、一切借贷以实物资本形态进行时由供求关系所决定的利率”,[4]但在后来的《讲演集》中,他自己也放弃了这一含混的界说,他把“自然利率”认作为“正常利率”、“真实利率”,而实际上把它理解为商业利润,或用魏克赛尔本人的话来说,是“预期的利润率”。[5]魏克赛尔的“自然利率”本身含混不清,到了哈耶克与凯恩斯那里,他们侧重了两重含义一个方面的理解,发生了二人经济理论思路和政策主张的根本性分岔。

魏克赛尔原初的“自然利率”的含混,均被哈耶克和凯恩斯两人所认识到了。譬如,在1933年出版的《货币理论与贸易周期》的小册子中,当哈耶克谈到哈尔姆(G. Halm)对魏克赛尔自然利率的第一个定义(即“不使用货币、一切借贷以实物资本形态进行时有供求关系所决定的利率”)的商榷时,他说:一个社会的“单一利率(a uniform rate)只有在货币经济才能形成,因而[魏克赛尔]的这一分析整个并不成立”。尽管如此,哈耶克还是接受了魏克赛尔的“自然利率”这一概念,并认为它是比“真实利率”(real rate)更为合适的一个概念。[6]只不过哈耶克主要是从储蓄和投资相等时的均衡利率来理解“自然利率”的,这一点与凯恩斯在《货币论》阶段上对“自然利率”的理解是相同的。

同样,凯恩斯在写作《货币论》和《通论》阶段,也认识到了魏克赛尔“自然利率”概念的含混性。譬如,在第17章第6节,凯恩斯就明确地说:“在我的《货币论》中,我把可视为最重要的唯一利息率称作为自然利率……即储蓄率与投资率相等的利率。我当时相信,我的定义是魏克赛尔的‘自然利率’的发展和明确化。”凯恩斯接着指出:“然而,我在当时所忽略的一个事实是,根据这个定义,任何社会在每一个就业水平上都会有一个不同的自然利率。同样,相对于每一个利率,都存在一个使该利率成为‘自然的’利率的就业水平,即该经济体系的利率与就业处于均衡状态。……当时我还没有懂得,在一定条件下,经济体系可以处于小于充分就业的水平”。“我现在认为,过去被我当作在学术发展上似乎是有前途的‘自然’利率的概念,对我们现在的分析不再很有用,也不再具有任何重要性”。[7]由此看来,尽管魏克赛尔被经济思想史学界视作为凯恩斯经济学的思想先驱——或者反过来说凯恩斯素来被认为是魏克赛尔思想的忠实传人和发展者,但今天看来,事实却是在凯恩斯扬弃了或者说超越了魏克赛尔的思想和理论,才发展出了他的《通论》中所提出的国家“干预说”。

哈耶克1948年在伦敦经济学院讲课。

哈耶克在朝圣山学社1947年初会议上的一次讲话,米尔顿•弗里德曼在左侧远处,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在右侧远处。

当然,魏克赛尔那里,已经初具了国家干预银行体系的思想雏形。譬如,在《利息与价格》以及《政治经济学讲义》中,魏克赛尔基于他的货币均衡论所提出的现实政策主张是,要不断变更银行利率,使贷款利率与自然利率保持一致。因为,照魏克赛尔看来,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是自发的,但会走向不均衡,因而主张银行在正确理论的引导下自觉地进行利息率的调整,以同“资本的自然利率”保持一致。凯恩斯在《货币论》中继承并发扬了魏克赛尔的这一思想,认定一个社会的物价是否稳定与经济是否均衡,取决于投资与投资是否相等,而投资与储蓄是否相等,又取决于市场利率是否与自然利率相一致。因而,凯恩斯的《货币论》的具体宏观政策建议是,要对银行体系进行金融管理,操纵并调节银行利率,来影响投资率,以使投资与储蓄相等,把经济从萧条中恢复出来。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魏克赛尔被公认为是凯恩斯经济学的理论先驱。

虽然魏克赛尔是国家干预银行和金融体系思想的始作俑者,他并不相信货币政策的万能。譬如,在他的经典著作《利息与价格》一书的结尾,魏克赛尔就警告世人说:“那些冀望从货币手段中出现奇迹的人,应该认识到这样一个公认的事实:货币并不会生儿育女——即使会的话,贵金属和银行券也是饥不可为食、寒不可为衣的。”尽管如此,魏克赛尔还是指出,“撇开这些不健康的幻想,遵循合理途径的货币改革,肯定是最重要的经济问题之一”;由此他主张,“价格变动完全自由,只是在银行审慎计划的指导之下”。[8]

同样接受了魏克赛尔的银行贷款利率与自然利率的背离与差异会对消费品物价和生产资料价格产生影响,并最终会影响资源的配置和生产的结构,奥地利学派的中期传人米塞斯和哈耶克则得出了与凯恩斯完全不同的结论。基于对古典经济学传统理论的信念,即人类社会现代经济体系应该是一个自然过程,哈耶克却对魏克赛尔的思想作了这样的解读:“魏克赛尔的学说可以简要地说明如下,如果没有货币因素的扰乱的话,利率将会被这样地决定:使储蓄的供求相等。他把这个均衡利率(我宁愿这样称呼它)命名为自然利率。”哈耶克还补充道:“只要货币利率等于均衡利率,则利率对物价的影响就是‘中性的’”,“从而保证了物价的稳定”。由此,哈耶克形成了他的货币理论的核心观点:“构成货币影响生产的理论分析之出发点的,不是货币价值是否稳定,而是货币是否保持中性。”由此哈耶克得出了与凯恩斯完全不同的政策导向:如果经济萧条到来之后,如果央行和商业银行系统人为扩张信贷,创造人为的需求,“那就意味着,一部分可用资源再一次被引导至错误的方向,并使一种决定性和持久性的调整再一次受到阻碍。即使闲置的资源的吸收因此而加速,也只等于为新的纷扰和新的危机埋下了种子。”[9]

对于用银行信用扩张和人为压低市场利率到自然利率之下的政策选项来避免危机的发生这一做法,米塞斯在《货币与信用理论》一书中说得更尖锐和和直接:“毫无疑问,各银行能够延缓崩溃的发生;然而,一如之前所指出的那样,一旦信用媒介的循环扩张不再可能,衰退之时就必然到来。于是,灾难遂告发生,而且,贷款利率被压低到自然利率之下的时间越久,不符合资本市场实情的迂回生产过程被采用的程度越大,结果将会越糟糕,而反市场趋势的力量也将更加强大。”[10]

在《通论》中,凯恩斯曾指责米塞斯和哈耶克的这种观点是“一种奇怪的”、“异常简单化”的理论推理。[11]在西方经济学界和思想史学界,也有人一直批评米塞斯—哈耶克的“经济危机理论”是一种纯理论推理,并没有现实的数据资料支持和史料验证。然而,1929—1933年世界大萧条之前美国多年的货币和信用膨胀以及通货膨胀,接踵而至的是多年的大萧条;乃至2008—2009年以来的这场世界性的大萧条之前美联储和许多西方国家多年的低利率政策,也没有阻止2008—2009年的世界经济衰退的突然降临,难道不一次次印证了米塞斯—哈耶克的这种理论推理?同样,在当前中国经济的宏观经济格局中,再读米塞斯和哈耶克的货币与商业周期理论,我们也真怀疑米塞斯和哈耶克的这些话是对80多年前的西方社会而说的。

哈耶克,1931年。

凯恩斯与萧伯纳,剑桥菲茨威廉博物馆,1936年。

也许历史再一次验证米塞斯—哈耶克的推理是正确的?

2012年6月10日初识于复旦

2012年端午节定稿

注释

[1]约翰•洛克,《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徐式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

[2]约瑟夫•马西,《论决定自然利息率的原因》,胡企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42、75页。

[3]庞巴维克,《资本与利息》,何昆曾、高德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7页。

[4]魏克赛尔,《利息与价格》,蔡受百、程伯撝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82页。

[5]参见林达尔,《货币和资本理论的研究》,陈福生、陈振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02—203页。

[6]Hayek,Friedrich A., Monetary Theory and Trade Circle(New York:Sentry Press, 1933), pp. 209—211.

[7]Keynes John Maynard, 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 Interest and Money(London:Macmillan,1936), pp. 242—243.

[8]魏克赛尔,《利息与价格》,蔡受百、程伯撝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56、158页。

[9]Hayek, Friedrich A., Price and Prodcution(London:George Routledge & Sons, 1935), pp. 23—24, p. 31, pp. 98—99.

[10]Mises, Ludvig von, The Theory of Money and Credit(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 1912/1953), pp. 365—366.

[11]Keynes John Maynard, 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 Interest and Money(London:Macmillan, 1936), p.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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