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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践探索中的基本经验

时间:2022-06-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拓了中国历史的新时代,具有十分深远的理论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实践已经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以发展中国、振兴中国、富强中国,这是实现中国梦的唯一通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拓了中国历史的新时代,具有十分深远的理论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实践已经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以发展中国、振兴中国、富强中国,这是实现中国梦的唯一通途。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回顾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我们可以得出关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几条基本经验,即执政党指导思想的解放,坚持执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政府职能的恰当定位;寻求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有效途径;正确处理从本国国情出发与扩大开放的关系;经济改革与社会改革、政治改革、文化改革、生态文明要统筹协调。

1.执政党要坚持执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端正执政党的指导思想是开展和不断推进改革的前提条件。在改革开放起步时,邓小平和中共党内最高决策层具有战略家的胆识和勇气,敢于突破传统社会主义不切合实际的僵化观念;而且用正确的方法在全党和全国领导了一场思想解放运动,为经济体制改革做好思想准备和舆论准备。同时,中国共产党在一个市场机制不发育的经济环境里,凝聚改革的积极力量,去设计、规划渐进地释放市场活力,培育、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方案,并组织力量有序地实施。在没有成功先例经验的情况下,通过试验和“以点带面”地摸索着前进。邓小平的名言“摸着石头过河”不是盲目性和实用主义,它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发动改革起步的形象的比喻。这种工作方法是符合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的。与自然发育的市场经济不同,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整个经济市场化进程中,中共历次党代会的决议都部署了使市场化进程不断前进、不断扩大,既不逆转,也不失控;党教育和引导党员和干部自觉地更新社会主义的理想和观念,坚持用实践检验理论,用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保证改革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实践中的探索、突破和理论上的研究、创新相结合,不断向经济体制注入市场机制的活力,同时,也向社会主义的理想与观念注入新的因素、新的活力。

2.不断调整政府职能与市场功能之间的“适宜边界”

在改革进程中,政府要自觉改变“看得见的手”包办代替“看不见的手”的状况,渐进地为市场让出空间,从直接经营管理企业事务中超脱出来,致力于制定规则、营造环境和实施监督,变“运动员兼裁判员”为“裁判员”,变使用行政手段直接地管理为使用经济和法律手段间接地协调;与此同时,政府还要主动地培育市场体系,主动地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新职能并逐步创建新型的宏观调节体系,自觉地实现政府职能的转换,由控制、管理转换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但在市场化的进程中,特别是在市场化的初期,又不能走入“政府离经济越远越好”的误区。因为这个转型的起点不是自然经济,而是曾经由政府直接配置全社会资源的庞大的计划经济,它不可能自发地跃入市场经济,政府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必须发挥主导的作用,以避免混乱、无序、偏离方向和社会动荡。中国政府在经济方面的职能已经经历了和正在经历着一系列的转变。政府要深化对现代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节体系。总之,政府的作用不是简单地削弱,而要适当、适时地转换。政府要自觉地随着市场体系发育的不同阶段,调整与市场之间的“适宜边界”。

关于政府职能与市场功能的“边界”问题,这本来是一个古老命题。但它还在不断地向当代人提出新的挑战。从自然发育的市场经济初期的古典国家干预论,到现代市场经济中一国政府甚至多国政府集团对经济的宏观协调,其共同点都是在探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适宜边界”,也就是探讨“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结合的适宜度。当然,这个“适宜度”在市场经济发育的不同阶段和情况不同的国别是不相同的。正如中共十八大所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凡是市场能做好的事,都让市场做;凡是市场做不好或不能做的事,政府要积极做或者支持市场与社会组织去做好。

中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既要根据市场经济共同的客观规律,又要根据市场发育的不同阶段和本国国情,恰到好处地处理关于政府干预和市场自发力量在经济发展中作用的关系问题。政府的职能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错位、脱位。这个问题,不仅在过去和现在,即便是在将来很长的时期里,也将是一个需要不断面对和解决的课题,就追求人类经济、社会生活的进步与完美来讲,也许是一个永恒的课题。

3.积极探索使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有效途径

迄止20世纪80年代末,人类历史上自然发育的市场经济都是在私有制基础上自发地逐渐演进而成的。在社会主义国家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凡断言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能兼容的人,其主要论据就是市场化必须以私有化为前提。而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念是以国有的公有制(即所谓的全民所有制)作为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主要形式,并要求公有制的另一种形式(即集体所有制,主要在农业领域)在条件具备的时候向全民所有制过渡。也就是说,传统社会主义的观念认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国有经济为主体、以单一的公有制为基础的制度,在这种基本经济制度下,不可能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市场主体,不可能有利益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主体。如果僵化地坚持这种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念,社会主义当然无法与市场经济兼容,两者只能择其一:要搞市场经济就要放弃社会主义,要坚持社会主义就不能搞市场经济。大部分前社会主义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选择了前者,而且在转轨一开始就立即着手大规模的私有化。中国的抉择是:既积极发展市场经济,鼓励所有制形式多元化,寻求公有制实现形式多元化,允许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又随着实践的发展,与时俱进地更新社会主义观念。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提出,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再到“社会主义公有制有多种有效实现形式,股份制是其主要的实现形式”、“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等重要论断成为共识,都是成功解决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创举。

解决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问题,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解决公有制的外部结构,即在社会经济体系中各种不同所有制类型之间的关系;二是解决公有制的内部结构,即公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解决公有制的外部结构问题主要是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特别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并针对原来国有经济过于集中和单一、缺乏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中国对于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有过长时间的争论,最终取得了以下共识:居主体地位的公有制有多种形式,并非单一的国有制;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质”的方面,而不是数量的比重;“质”是指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尤其要发挥国有企业在促进产业升级、参与国际竞争、提升综合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则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解决公有制的内部结构问题主要是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之一。

对待非公有制经济,中国也经历了反复争论和曲折发展的过程。建国初期,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并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经济政策的日益“左”倾,非公有制经济越来越萎缩,最终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微乎其微。直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非公有制经济才重新复苏,走上了持续发展的道路。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中共十五大进一步肯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提出了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既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也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中共十七大又提出了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各项具体要求,尤其提出“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十八大更进一步明确:“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十八届三中全会更进一步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一系列论断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理论上的重大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30多年的探索实践,中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寻求到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市场经济的能动的、活跃的微观基础已经建立和正在完善,只要继续认真贯彻和落实上述一系列论断,就能更好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这个“兼容”的关键问题就一定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并日益臻于完善。

4.建设与不断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

几百年的人类发展史告诉我们一个真理:市场的力量是客观的、必然的,这只“看不见的手”在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和效率是不可被取代的。同时,人们认识到,自发的自由市场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它所造成的经济衰退、社会矛盾甚至灾难是巨大而深重的,经历过20世纪30年代西方世界经济大危机和90年代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人们至今仍心有余悸。危机促使人们去研究保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保护公众利益的理论与实践,激发人们发挥智慧去寻求政府对市场干预的新形式,从而把自由竞争市场经济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即现代市场经济阶段。在现代市场经济阶段,政府的宏观政策体系以及保护自由竞争中弱者的社会保障体系成为经济体制的内在有机组成部分,成为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阀。当然,政府干预的“度”要适当,过了或不及都是要付出代价和受到惩罚的。

历史同样告诉我们,政府干预经济的作用是人们的主观行为,虽然这只“看得见的手”是不可或缺的,但它必须以市场经济的客观存在为前提。如果市场被人为地排斥或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和单项的领域内,就不存在完整的市场经济体系。失去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看得见的手”只能是按照人们的意志主观地配置资源,“遵循客观规律”和“发展市场经济”就都是空话。为此,中共十八大指出:“要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机制化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明确提出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这些都有利于营造法治化的市场环境。

5.正确处理从本国国情出发与拓展对外开放的关系

社会主义国家过去都处于封闭半封闭的环境里。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指望在封闭的环境里实现现代化是一种空想。开放同改革一样,是中国发展进步的关键决策。

对外开放的伟大深远意义,绝不仅限于吸收些外资、引进些技术设备、做些进出口贸易等,更重要的是,使社会主义国家从领导人、决策层的干部、知识分子、科学技术人员、经济贸易工作者、企业经营者直至普通的人民群众都具有世界性的眼光,不断更新观念,使自己的认识能够符合不断变化、发展的世界客观实际,看到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致把陈旧的观念僵化,不致以主观唯心论去臆断外部世界而沾沾自喜、“夜郎自大”、故步自封。过去,在长期封闭的环境里,有些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人不了解或不正视当代世界新科技革命所带来生产力的质的飞跃,而把本国明明是极度低下的落后生产力高估为“先进”、“发达”,甚至自诩为“世界第一”。这样的教训太深刻了。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开放经济。开放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市场化程度和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社会主义国家从原来的封闭半封闭状态走向开放,走向世界,就必须加速改革不适应开放要求的国内体制和更新不适应世界文明的陈旧观念。所以,改革和开放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改革需要开放,开放促进改革。不开放,改革难以深化;不改革,开放也发挥不了应有的效果。人们还记得,20世纪70年代,波兰在盖莱克领导时期,曾经制定过高速度发展经济、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新经济战略”,推行“高速度、高工资、高福利”政策。然而,“新经济战略”的基点只是向西方开放,大量借债和进口设备、原材料,而没有进行国内经济体制的根本改革,没有发挥内部制度和资源的潜力,致使开放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反而造成很大的损害:一是背上了沉重的外债包袱;二是外贸年年入超,外贸赤字累累;三是引进技术专利的盲目性很大,三分之一左右被束之高阁,而80%的进口技术专利项目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又有一半以上要从国外进口。只开放而不改革,使波兰经济陷入恶性循环,导致了1980年社会的大振荡,此后经历了长达10年的全国性大罢工、大动乱。这说明,没有国内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配套,盲目、片面的开放是不能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

中国经历了30多年改革与开放的互相促进、互相推动,已基本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对外开放度的不断扩大和对外开放层次的不断提高反过来又促使改革不断深化。中共十八大进一步要求“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统筹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推动同周边国家互联互通。提高抵御国际经济风险能力。”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又作了具体布署,中国将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已有的实践证明,认真学习、借鉴国外一切有利于建立、健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和经验,认真吸收人类一切共同的文明成果,是必要的和有益的。但任何时候,关键是把我们自己国内的事情办好。而要办好自己国内的事情,必须坚持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来作出决策。

6.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与生态文明改革要统筹兼顾,协调进行

中国在改革开放前是一个高度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的社会,特别是在持续10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走向了极端,优秀的传统文化被摧毁。当时,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指导下,“唯生产力论”、“白专道路”、“崇洋媚外”、“资产阶级反动权威”、“修正主义苗子”等大帽子漫天飞,“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等荒诞谬论充斥报刊,整个社会关系呈现出高度紧张的状态,生产力被破坏、人民生活水平低下,思想道德沦丧。所以,在“文革”结束后,中国共产党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纠正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和清理“文革”中发展到极端的“左”倾意识形态的谬论,当时进行的“拨乱反正”,实际上就是执政党在思想政治领域里的初步改革,是以后更广泛、更深刻改革的“预热”。从这个意义上来评估改革发展的历程,就不能认为中国的改革是在没有进行政治改革的情况下只从经济改革开始的。

1977年的“真理标准”大讨论是执政党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序幕。它是改革先驱者们冲破传统理论教条和极“左”意识形态禁锢的勇敢作为,在得到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共老一辈领导人的多数认同和支持后,直接引发了社会思想的大讨论、大解放。这场大讨论,既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做了重要的思想理论准备,也为后来的思想解放运动和改革开放奠定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执政党指导思想的根本性转变。党的工作重心从长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运动统揽全局的局面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轨道上来,这个转移本身就是重大的政治变革。会议的内容着重在政治上纠正“文革”以及此前执政党的一些重大错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强调恢复和发扬党的民主传统,重申在思想政治生活中坚持“三不主义”原则,强调必须坚决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会议的公报明确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深刻的革命。”[2]显然,十一届三中全会所要求的改革不只是局限于经济领域,而是包括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全面改革,思想政治领域的改革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的目标是摆脱苏联政治模式的影响,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新的政治体制。邓小平曾经明确地说:“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还说:“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改革。”[3]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也明确指出:“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建国以来没有重视这一任务,成了‘文化大革命’得以发生的一个重要条件,这是一个沉痛教训。”[4]

但是,对于新的政治体制的探索远不及对于新的经济体制的探索持续和深入。况且,政治体制改革所受到的制约条件比经济体制改革更加复杂,它不可能像经济体制改革那样通过“体制外”力量的发育来推动。尤其是在1989年“政治风波”之后,政治体制改革一度成为敏感的词汇甚至是研究的禁区,因为在新旧体制转轨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要自上而下地放松控制或改变控制方式,这就意味着原有控制体系的平衡被打破,需要建立新的平衡,如果新旧体制转换脱节,就会出现体制真空,就会产生风险和影响社会稳定。而注重对改革风险的控制和保持社会稳定是中国在改革进程中始终坚持的重要原则,也是中国改革成功的基本经验之一。这大概是中国的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相比明显滞后的主要原因。但是,也不能说中国“只改经济,不改政治”,政治改革实际上还是在“静悄悄”地进行。例如,5次修改宪法;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明确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明确“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大力加强立法工作;清理(废止或修订)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与国际规则不接轨的法律法规;几次精简政府机构,几次削减行政审批项目,转换政府经济职能;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等等。这些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为深化政治、社会和文化改革,提供了相应的政治环境和政治保障。

民主政治的核心是通过法律保护公民的平等权利和制约政府行使的公共权力。所以,民主与法治是互动的。中共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原则。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又进一步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2004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把党建设“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这个《决定》还阐明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若干重要问题。这些都表明,中国共产党是在进行中国特色政治体制改革的新的探索和实践。中共十七大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又作了部署。行政体制改革方案试图向决策、执行、监督权的相对分离和相对制约转换,政府职能将更进一步以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为己任,突出保障服务性功能,淡化行政色彩,公众对政府决策将更多地参与和监督。

中共十八大继续进一步明确:“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十八大以后陆续做了很多积极的、具体的部署,当前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于制止干部队伍中公权力滥用、法律意识淡薄、贪腐之风弥漫等现象,将起积极的、正面的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特别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方面都有具体布署。

但是,建设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要法网恢恢,使贪腐和一切恶行难以得逞;另一方面,要从公平税制、财务监管等制度和机制上遏制贪腐文化,缩小贫富差距。提倡捐助文化,使社会财富进入良性循环,并在全民中形成帮助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的高尚道德风气。这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我们要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也要对现代民主政治制度开展学习和比较研究。吸取正面的经验,避免负面的教训。古希腊曾实践过直接民主,中世纪城市共和国曾实践过自治,英国是君主立宪,美国是在特殊环境下(一块移民开垦的殖民地,没有历史上任何封建主义的羁绊,等等。恩格斯有过生动的描述),由美国制宪者先驱们在大规模疆土上,对代议民主、三权分立、通过民众定期选举产生元首和立法机构等,进行了跨时代的探索,他们也称之为“探险”。美国被称为“第一个让权力的水滴从皇宫贵族渗向平民百姓的现代国家”。美国的民主制度也有渐进发展的长期过程,经历了200年的一次次地修宪,才从法律意义上把权力覆盖整个社会。美国的民主制度史就是民权不断平等化的历史。200年间,曾有过1万多个修宪议案,但只有25个修正案通过并生效,其中10个是限制政府权力和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选举权是逐步扩大到各种族、扩大到女性,选举年龄从21岁降低到18岁。为了反华尔街的垄断、反华盛顿和议会的腐败,在20世纪初曾由一批被称为“扒粪者”的调查类型的记者,发起了进步主义运动,他们四处挖政府、大公司、政党的黑幕。所以,现代民主制度的发展是人类文明的成果。要在学习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吸取,吸取就不是照搬照抄,而是根据中国国情和现实情况加以创新。也可以在现有框架下逐步明显地改进。

政治改革的实施步骤也要做总体规划,保证向着科学的、历史潮流进步的方向逐步有序地进行。为此,要立法先行,如防止社会动乱法、防止分裂国家法、防止外来势力干涉内政法等。依法实施,不能一哄而起。不能借政治改革而重演“文革”的民粹。决不能让“文革”的悲剧在任何借口下卷土重来。

要给媒体以独立的空间,让他们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媒体监督是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体之间要对报道和监督的领域有所分工,不要一哄而起炒作。对媒体的职业行为也要有道德规范和法律制约,不可空穴来风、污蔑造谣、夸大其词、人身攻击、兴风作浪等。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也提出了不少新理念、新举措。这个《决定》体现了中共中央是在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35年来的伟大历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进行全面深化改革,以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注释】

[1]本章内容参见陈锦华、江春泽等著:《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27页,由江春泽执笔的“导论”。

[2]《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文件选编》,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101页。

[3]《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76页、第164页。

[4]《中共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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