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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乡统筹的基金运营机制与激励机制

时间:2022-06-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农保”作为一个刚性的制度安排,基金的筹集中大部分来自于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镇两级和村集体积累,而地方财政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投人与承担能力有限,各地将面临财政补贴和待遇支付方面的风险。

“新农保”作为一个刚性的制度安排,基金的筹集中大部分来自于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镇两级和村集体积累,而地方财政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投人与承担能力有限,各地将面临财政补贴和待遇支付方面的风险。从我国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长远发展考虑,在“新农保”体系建设方面,需完善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补贴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由中央财政根据各地财政状况来对“新农保”提供专项财政补贴。在基金运营与统筹层次上需制定具有全局性的战略规划,形成具有激励意识的体制机制。在建立合理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加缴费档次的补贴增量,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针对不同农民群体的经济承受能力在制度设计上突出层次性和多样性,纯农民由于缴费能力有限大多选择较低档次的缴费水平,而农民工和自主创业型农民缴费能力较强,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逐步提高“新农保”养老金替代率,防范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明确基金个人账户的实账运行,尽可能实现保值增值,以保证农民“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使“新农保”模式下的养老金收益能够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11]。同时,积极完善“新农保”的激励机制,逐步引人可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新农保”与其他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与并轨,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奠定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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