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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北区财政支出

时间:2022-06-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房地产调控力度不减等不利因素,新市北区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为保持区财政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新的市北区以原市北区、原四方区年初财政支出预算,按新财政体制口径调整并进行两区合并计算后,作为新的市北区财政支出预算。年内,新市北区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2012年财政支出情况表2013年,市北区抢抓区划调整机遇、推动区域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2012年,市北区先后经历了自1993年“分税制”财政体制建立以来的第二次重大改革和青岛市区部分区划调整,“收入下放、财力下移”的“分税制”新体制,行政区划的优化组合,促进辖区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财政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同时,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房地产调控力度不减等不利因素,新市北区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为保持区财政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新的市北区以原市北区、原四方区年初财政支出预算,按新财政体制口径调整并进行两区合并计算后,作为新的市北区财政支出预算。是年,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7158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9497万元,同口径增长17.7%。政府性基金财力为5964万元,实际支出为5964万元,同口径增长11.8%,全部用于城市中小学校舍维修、抗震加固、现代化学校装备更新等支出。年内,新市北区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年共拨付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和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23157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5.1%,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主要用于提高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改善居民就医条件和居住环境等方面,通过持续加大投入,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2012年财政支出情况表

2013年,市北区抢抓区划调整机遇、推动区域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区财税经济部门,紧紧围绕加快建设高品质宜居幸福城区的总体目标,集中财力足额保障民生领域和政府实事等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在强化财源培育中壮大财力,在优化支出结构中改善民生,在积极稳妥运作中保障重点建设,在理顺政策标准中促进融合。大力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全年共拨付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区事务和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278612万元,占财政支出的67.0%,主要用于校舍建设维修、最低生活保障、就业扶持、社区服务、改善居民就医条件和居住环境等方面,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是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097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5%,未完成年度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的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由于未完成决算审计等原因尚未拨付,该部分资金结转至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通过预算评审、严控“三公经费”等措施,共节约资金近4000万元,收回财政结转下年统筹使用。同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2540万元,同比增长7.0%,全部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抗震加固和现代化学校装备更新等支出,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发展。区级财政预备费支出8336万元,全部用于民生及政策性必保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调整增资3400万元,李村河、张村河立面整治支出1131万元,街道社区文化中心改造项目支出1047万元,“攻坚克难、百日突破”活动支出535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出500万元,重症低保人员生活补助支出495万元,妇幼保健所免费筛查支出408万元,用于其他不可预见的突发性开支820万元。结余资金3664万元结转下年用于弥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等新增政策性支出。市专项补助支出342986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及筒子楼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道路及河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扶持等项目。

2013年财政支出情况表

2014年,市北区财税经济部门以狠抓财源建设促进收入增长,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项目,以强化审批监管规范重点建设,以全面深化改革引领创新发展,面对异常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和各项不利因素,突出“抓收入、保支出、强管理”工作主线,集中保障民生事业和棚户区改造、政府实事等项目支出。全年共拨付民生领域资金38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4.7%,落实义务教育各项补助政策,推动科学普及化,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养老服务,大力推进社区建设,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好残疾人保障措施,不断提高低保家庭生活质量。是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17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0%,同比增长17.8%。全年安排预备费支出11814万元,全部用于民生及政策性必保支出,其中:城市山林防火防控预警系统1200万元,水清沟河临时截污979万元,环胶州湾污水直排口整治605万元,海琴广场、鞍山二路等楼院维修616万元,胶州路东段旧城改造配套道路工程696万元,环湾大道养护900万元,环卫车辆设备购置1200万元,城区设施零星应急项目维护400万元,青岛山公寓小区道路修建68万元,青岛经贸科技学校病害挡墙整治65万元,郑州路48号楼院排水管网改造130万元,地景大道一期工程改造378万元,离休干部住房补贴1013万元,警务治安补助210万元,“迎世园、保平安”消防集中排查55万元,虚拟养老院建设229万元,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71万元,食药监部门及食药监所开办213万元,社会组织创意工场扶持132万元,浮山坟墓迁移480万元,红十字对口帮扶、妇幼IC卡137万元,小额创新和创业孵化基地53万元,青岛港集团上市区配套补助1044万元,用于其他不可预见的突发性支出840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67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6%,同比增长6.7%,全部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抗震加固和现代化学校装备更新等支出。同年上级补助支出232947万元,其中:征地拆迁等开发建设项目支出46035万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支出21337万元,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改造等支出36064万元,城乡环境整治等3647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就业扶持、退伍安置、伤残抚恤等支出25395万元,教育、科技、文化支出142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89万元,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支出5411万元,中小企业扶持奖励、节能环保补助、公共安全等社会公共服务支出35556万元。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75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0%,同比增长11.3%。2015年区级财政安排预备费1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法定最高比例为3.0%)。全年安排使用预备费15000万元,全部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及养老保险改革、绿篱建设工程、就业创业补助等民生及政策性必保支出。2015年上级专项补助支出288249万元,其中:用于征地拆迁等开发建设项目支出204225万元,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36407万元,公共设施建设、城乡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支出1344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就业扶持、退伍安置、伤残抚恤等支出11549万元,企业扶持奖励、节能环保支出13931万元,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公共服务支出8694万元。当年未拨付上级补助资金9615万元将结转至下年,继续按照原项目用途使用。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5年上级专项补助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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