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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及社区工作评价体系

时间:2022-06-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乡镇、村庄及社区工作评价体系为切实做好遂昌洁净乡镇、洁净村庄、洁净社区的创建工作,结合遂昌的实际,建立了具体的考核内容与指标,指标分类、具体内容和得分标准如下所述。

(二)乡镇、村庄及社区工作评价体系

为切实做好遂昌洁净乡镇、洁净村庄、洁净社区的创建工作,结合遂昌的实际,建立了具体的考核内容与指标,指标分类、具体内容和得分标准如下所述。

1.洁净乡镇考核内容与标准

(1)组织机构(10分):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洁净乡村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责任明确(2分);将“洁净乡村”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洁净乡镇”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工作进度和信息(5分);制定乡镇村督查制度,对创建村开展多种形式的指导督查工作,其中开展定期督查活动,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得到解决。同时,积极发动各村党团员、妇女、儿童、老年督查队开展日常督查活动,或建立由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参加的民主监督评议机制(3分)。

(2)村庄建设(10分):创建村庄(社区)各项制度健全,创建氛围浓厚,本乡镇所辖行政村中有80%以上创成洁净村庄。

(3)污水处理(10分):乡镇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通过验收并正常运行;因地制宜开展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度任务(5分);建立乡镇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健全(2分);落实专人负责日常运行管理,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纳管人口在7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3分)。

(4)垃圾处理(40分):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组织好保洁员培训计划,落实好保洁员职责与报酬;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乡镇所辖村庄主要道路、池塘、河道、沟渠整洁干净,无乱丢乱扔现象,无卫生死角,所辖区域内水质达到功能区划的要求,有效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完成垃圾清运的公开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县环卫处的相关清运要求,切实加强垃圾清运工作的管理,做到及时、规范、有序清运,确保辖区内无垃圾堆积、未清运现象。黄沙腰、柘岱口、西畈3个乡镇要求焚烧处理到位。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的宣传教育引导,积极倡导生态、环保的生活方式,指导各村委会与各农户签订好保洁责任书;指导农户开展垃圾分类、垃圾资源化处理,建立健全乡镇、村的长效保洁、日常督查、考核等制度,垃圾箱、垃圾筒等环卫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完成乡镇中转站、焚烧炉年度建设任务;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40分,根据县督查小组综合全年的督查情况确定)。

(5)污染整治(10分):积极倡导生态、环保、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着力转变农村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陋习。积极推广农村沼气、农膜回收再利用和秸秆还田,完成沼气工程年度建设任务,秸秆回收利用率达到90%。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因地制宜培育原生态农产品(5分);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无公害农药,全面禁止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销售和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积达到75%以上(2分);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猪100头以上,养牛10头以上)污染整治任务,确保做到达标排放(3分)。

(6)生态宣传(10分):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3分);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置一块以上建设“洁净乡镇”固定宣传标语牌(2分);本年度辖区内无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越级上访事件(2分);辖区内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90%(3分,以调查问卷的形式)

(7)综合评价(10分):由县洁净办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平时的暗访、抽查、县领导检查等情况综合评价,最后确定得分。

(8)加减分条件:被评为每月“洁净乡村”建设优秀乡镇的一次加2分,累计加入得分;因洁净乡村建设工作进展滞后,被两办督查室和洁净办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的一次扣2分,从最后得分中累计进行扣除。

2.洁净村庄(社区)考核内容与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15分):成立洁净村庄(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创建工作(1分)。按标准配备保洁队伍,有1~2名村级(社区)保洁员,签订保洁合同,落实保洁责任,做到农村(社区)卫生保洁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人员、制度、职责、经费四落实(5分);制订卫生保洁村规民约,与农户签订门前屋后三包和集中收集的长效保洁责任书,落实农户的保洁责任,引导村民开展垃圾分类,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3分);建有一支义务群众监督员队伍(1分);“洁净家庭”评选制度健全,氛围浓厚,80%的家庭达到“洁净家庭”标准(5分)。

(2)基础设施完善(15分):村(社区)内主干道完成硬化(1分);村(社区)内垃圾箱、固定垃圾箱或转运设施等垃圾收集设施完善(5分);因地制宜建设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3分);畜禽实行圈养,消除路边猪栏(2分);大力推行农村改厕,合理规划设置农村公厕,村内无露天粪坑和简易棚厕,农户卫生厕所达80%以上(2分);村级自来水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自来水覆盖率达到100%(1分)。

(3)人居环境优美(50分):村庄(社区)布局合理,村(社区)内无私搭乱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情况,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5分);村内主要道路、房前屋后等场所无随意堆放、乱扔垃圾现象,垃圾清运及时,村庄(楼院)环境卫生整洁;村(社区)内池塘和水沟无淤积物和水面漂浮物,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40分,根据各督查小组平时督查情况确定);村庄(社区)建成区主要道路、河、渠、堤的绿化率达到95%以上,农户(居民)庭院绿化率达到60%以上(5分)。

(4)群众生活和美(10分):农民(居民)人均收入和农村集体经济收逐年增加(1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90%(1分);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分);农民技术技能培训≥20%(1分);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理念深入人心,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更加环保,农村(社区)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1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因地制宜培育原生态农产品(2分);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积达到70%以上(2分);大力推广使用沼气等新能源,农村沼气建设完成年度任务(1分)。

(5)生态文明和谐发展(10分):全面推行生态墓葬法,完成生态公墓建设及绿化年度任务(2分);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90%(2分,以调查问卷的形式);本年度辖区内无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越级上访事件(1分);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宣传氛围浓厚(3分);行政村(社区)所在地有两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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