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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壮大加工龙头企业

时间:2022-06-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扶持壮大加工龙头企业(一)实施扶持优惠政策2009年,梧州市有30家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当年实现销售收入共40.1亿元。注重梧州生态品牌、特色品牌、原产地品牌的建设和保护力度,争取全市无公害粮食、蔬菜、水果、六堡茶产地认定率达100%。

四、扶持壮大加工龙头企业

(一)实施扶持优惠政策

2009年,梧州市有30家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当年实现销售收入共40.1亿元。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必须强化政策扶持。一要给予奖励政策支持。对于进行农产品深度加工和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的龙头企业,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应拿出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持;农业、林业、渔业和牧业的政策性资金及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应重点向龙头加工企业投放,集中财力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二要给予信贷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将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作为信贷工作的重要方面,构筑政、银、企三方联动机制,搭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融资平台;对龙头企业购销和生产环节所需的流动资金申请贷款,可采取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多种形式,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及时满足企业贷款需求。三要给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于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应免征企业所得税[23];对于新建农产品加工项目,应实行用地用水用电的优惠政策,涉及各项行政收费的按最低标准收取或实行费用减免,以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四要给予科技政策扶持。对于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制品的科技创新和新产品研发,要给予科研攻关支持;支持鼓励龙头企业组建研发机构,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成果合作,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

(二)打造优质特色品牌

将打造一批超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打造一批优质特色品牌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全市培育3—5家销售收入超5亿元、每个农业特色产业发展1—3家销售收入超亿元农业加工龙头企业的目标,制定实施“十二五”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发展规划。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支持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品牌经营,统一品牌、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积极帮助龙头企业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争创一批中国“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和国家、省级名牌产品。注重梧州生态品牌、特色品牌、原产地品牌的建设和保护力度,争取全市无公害粮食、蔬菜、水果、六堡茶产地认定率达100%。

(三)加强企业与基地联结

具备可靠充足的加工原料是龙头企业生存发展、做大做强的基本条件。从源头着手,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依托基地建设培育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签订合同或订单并明确农产品最低保护价,提倡龙头企业与种养基地、农户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结成长期稳定的利益共同体。通过政策引导、利益驱动和项目推进等方式,扶持中恒制药等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中药材GAP种植基地,扶持神冠蛋白肠衣、日晶食品等肉制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扶持三威林产、梧州松脂等林产林化加工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原料林基地,扶持华虹丝绸等纺织龙头企业建设一批桑蚕基地等,使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都建有自己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无公害产品基地、标准化原料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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