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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设合同剩余权利的分析

时间:2022-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4.2.3 BT投资建设合同剩余权利的分析1.BT投资建设合同中其他未分配权利的分析因为项目总会存在必须要改变的工作或系统情况,在最初的注意事项和程序中,就要考虑各种变动及其控制办法,任何认为可以完全避免变动的想法,都是不可取的。由此可知,BT投资建设合同中剩余C部分较大。

4.2.3 BT投资建设合同剩余权利的分析

1.BT投资建设合同中其他未分配权利的分析

因为项目总会存在必须要改变的工作或系统情况,在最初的注意事项和程序中,就要考虑各种变动及其控制办法,任何认为可以完全避免变动的想法,都是不可取的。因此,任何项目都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其他未分配权力C。对BT模式来说,项目产品在招标之前由BT发起人明确定义,其不确定性低,但项目过程的不确定性和实施环境的不确定性较高。

由于BT模式适用于非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操作极其复杂,涉及土地提供、拆迁补偿、项目融资、建造施工、质量监督和验收、项目移交、回购价款支付等一系列条件。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由BT发起人组织,项目融资、建设工作由BT主办人(项目公司)组织,其建造过程的不可控性非常强,因此,BT模式过程的不确定性很高。

合同实施环境的不确定性分为市场和事件不确定[178]。对BT项目来说,市场不确定性主要指建造过程中人、材、机及各种取费费率变化引起BT项目造价的变化,反映在BT过程不确定性中。事件不确定性主要指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分为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因素,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了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业主和承包商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不可预见因素,则指反常的天气、不良地质条件、一周内累计8小时的停水停电等[179]。由于BT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这些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因此,BT投资建设合同的实施环境的不确定性也较高。由此可知,BT投资建设合同中剩余C部分较大。

2.BT投资建设合同实施程度的分析

BT模式在招投标之前已经进行了项目的勘察设计、拆迁征地工作,BT项目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已经明确定义,目标清晰,实施过程相对容易监督,实施结果容易测量,合同的实施成本相对较低,从而使合同实施程度k值较大的可能性高。此外,由于BT投资建设合同双方的交易是偶尔进行的,形成的资产具有高度专用性。一旦BT发起人和BT主办人缔结了合同,那么就有极强的动机去完成合同。这不仅是因为双方已经进行专用性投资的机会成本在其他用途上要低得多,而且就BT项目而言,大多是非经营性和准经营性的基础设施类项目,其产权属于共有产权,无法向其他第三方转让该资产,其价值也很难评估。因此,对于BT发起人和BT主办人来说,维持相互间的关系对于交易各方来说都极为重要,双方尽可能地积极完成该合同。因此,BT投资建设合同实施程度k较高,合同剩余中的(A+B)×(1-k)就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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