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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中的人性尊严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美国宪法中的人性尊严美国宪法中没有明确的关于人性尊严的规定,然而不能因此认为它缺乏保障人性尊严的精神。就宪法文本的规定而言,美国宪法序言宣告,宪法系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所制定。基于上述认识,有学者指出,人性尊严的理念是美国宪法内所固有的。

四、美国宪法中的人性尊严

美国宪法中没有明确的关于人性尊严的规定,然而不能因此认为它缺乏保障人性尊严的精神。就宪法文本的规定而言,美国宪法序言宣告,宪法系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所制定。人民何以能够制定宪法,毫无疑问是因为人民中的每一个个体都享有作为人的价值,能够自主地与他人在建立什么样政府的问题上达成合意,实现自治。至于宪法中有关禁止褫夺公权、禁止事后立法、人身保护令状制度的维持等规定,更是人的尊严受到平等保护的体现。

基于上述认识,有学者指出,人性尊严的理念是美国宪法内所固有的。[41]

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关案件的判决中,大致可以将涉及人性尊严的内容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正当法律程序保护的涉及隐私权、婚姻、避孕、私人行为、生育行为等方面权益;(2)第十四修正案关于平等保护以及受教育权;(3)第五修正案关于保护犯罪嫌疑人免于自证其罪的权利;(4)第四修正案保护的免于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的权利;(5)第八修正案保护的免于酷刑和非常刑罚之权利;(6)第十四修正案中正当法律程序与平等保护条款涉及的个人有无能力选择死亡的时间及方式;(7)第十四修正案中正当法律程序与平等保护条款与获得经济救助权;(8)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涉及个人公共之形象与他人言论自由权之冲突。[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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