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总序

《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总序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总序黄进《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终于面世了!2000年,经过严格的评审,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其次,《文库》要实行精品化。

《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总序

黄进

《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终于面世了!这是令人高兴和值得庆贺的事情。作为推动《文库》编辑出版工作的负责人之一,本人有责任也很乐意将我们做这项工作的缘由和初衷告诉读者

2000年,经过严格的评审,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随后经过三年的建设,基地又于2004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合格评估。作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深感任重而道远,自然不须扬鞭自奋蹄,一直在积极探索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国国际法教学和研究向前发展,勤勉地做了或者正在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其中一项举措就是编辑出版《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自己培养的国际法专业博士逐年增多。仔细看看他们撰写的博士论文,我们不难发现,博士研究生已经成为我国国际法研究的生力军,他们以博士论文表现出来的许多研究成果或者填补了我国国际法研究的空白,或者开拓了我国国际法研究的新领域,有的甚至还在某些方面代表了我国国际法研究的最高水平。因此,我们感到责无旁贷,有必要精选部分优秀国际法博士论文,以文库的形式编辑之,出版之。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编辑出版《文库》的缘由。必须说明的是,我们编辑出版《文库》决不是短期行为,更不是当下时常见到的应景之作,我们是要把《文库》当着法律文化工程和长期经营的品牌来建设的。我们相信,随着《文库》收录的一本本博士论文问世,它们一定会对提升我国国际法研究的学术水平,推进我国国际法学界的学术交流,进而推动我国国际法研究的不断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文库》的生命力关键在质量。为了保证《文库》的质量,按照我们的设想,《文库》首先要坚持开放性。所谓开放性,一是《文库》收录的博士论文不局限于狭义的国际法或者说国际公法的博士论文,凡是研究国际法律问题、跨国法律问题或者涉外法律问题的博士论文,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博士论文,均在收录之列;二是《文库》收录的博士论文不局限于在武汉大学求学毕业的博士的论文,非武汉大学出产的优秀国际法博士论文也在收录之列。坚持开放性实际上是对《文库》收录的博士论文的范围或者外延的界定,表明它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其次,《文库》要实行精品化。所谓精品化,就是《文库》收录的博士论文应该是精品,必须是精品,一定是精品。出精品是《文库》质的要求和内涵的要求。为了保证质量,我们在选择收录武汉大学的国际法博士论文时,通常是每年在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领域各选一篇校内外评阅和论文答辩均获得全优,并获得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致推荐收录的论文。

《文库》得以顺产是同方方面面的关心、支持或资助分不开的。我们要感谢国家教育部及其社政司、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我们要感谢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研究生院、国际交流部和出版社,我们还要感谢校外参与评阅博士论文和参加博士论文答辩的专家。当然,《文库》的顺产也是我们自己努力的结果。法学院特别是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的同事们精诚团结,齐心协力,自强不息,追求卓越,每个人特别是担任博士研究生培养和指导工作的教师都为《文库》的编辑出版工作付出了许多心血,尽管《文库》收录的只是部分博士研究生的论文,但大家都把《文库》视为己出,更视为共同的国际法事业的组成部分,对《文库》关爱备至。

一本书也好,一套书也好;“丛书”也罢,“文库”也罢,究竟质量如何,最终还得看读者的评判。所以,我们真诚地希望读者在翻阅了《文库》之后给我们提出真诚的意见或建议,以便我们不断地改进编辑出版工作,将渐臻完善的《文库》奉献给读者。

2004年10月8日于北京大有庄100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