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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意义上的所有权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之关系浅析

时间:2022-05-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不调整正常的所有权关系,但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有力工具,它从制裁妨害他人财产权实现的行为的角度,与所有权发生密切关系。本文从讨论两者不同含义入手,阐述了民法意义上的所有权等概念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的关系,提出了协调保护所有权措施的建议。

民法意义上的所有权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之关系浅析——以盗窃行为为例

孟 红(1)

内容摘要]所有权是民法规范中的概念,占有是所有权中的一项基本权能。《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不调整正常的所有权关系,但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有力工具,它从制裁妨害他人财产权实现的行为的角度,与所有权发生密切关系。由于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功能有别,对所有权关注的角度不同,因而在所有权和占有等名词的含义上有所不同。本文从讨论两者不同含义入手,阐述了民法意义上的所有权等概念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的关系,提出了协调保护所有权措施的建议。

[关键词]所有权 占有 民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与刑法相应犯罪相衔接,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这些行为属于财产型治安违法行为。除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外,其余五种行为均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且均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那么,什么是“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否仅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才构成应受治安处罚的行为?民法意义上的所有权与占有等概念对认定财产型治安违法行为是否具有意义?本文欲以盗窃行为为例,对上述问题作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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