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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意义上之所有权和占有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上述规定以及民法学关于所有权的一般理论分析,民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往往是在三个层面上表述,即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和所有人对其所有物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文是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意义上使用“所有权”概念的。作为所有权客体的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当占有权能归属于非所有权人时,非所有权人享有的占有权能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所有权人不能随意请求返还原物,回复其对所有物的占有。

一、民法意义上之所有权和占有

(一)民法意义上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第二编“所有权”中包含了一般规定、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和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六章内容。根据上述规定以及民法学关于所有权的一般理论分析,民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往往是在三个层面上表述,即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和所有人对其所有物依法享有的权利。(3)作为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所有权制度是调整人类社会生活中有关物之归属的法律制度的总和。(4)作为民事法律关系,所有权是由特定的所有人与不特定的义务人在特定的财产上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5)作为民事权利,所有权是所有人享有的独占支配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积极权能和排除他人干涉的消极权能。本文是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意义上使用“所有权”概念的。

作为所有权客体的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6)其具有五个特征:须可为权利客体;须为有体;须为人力所能支配;须独立为一体;须能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7)

(二)民法意义上的占有

《物权法》第19章对占有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一般认为,占有为所有权的事实权能,指特定的所有人对于标的物为管领的事实。(8)作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它是其他权能行使的基础和前提,同时,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与所有权分离。当占有权能归属于非所有权人时,非所有权人享有的占有权能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所有权人不能随意请求返还原物,回复其对所有物的占有。非所有人的合法占有被他人侵夺时,其同样可以基于所享有的占有权能请求侵夺人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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