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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法的宗旨和意义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政府信息公开法的宗旨和意义一、政府信息公开法的宗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条规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实现政府信息分享的法治化,有利于更好地履行WTO规定的义务,促进经济发展。

第二节 政府信息公开法的宗旨和意义

一、政府信息公开法的宗旨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条规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据此,可以看出,政府信息公开法具有三个基本宗旨。

1.保障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

政府信息公开法的宪政基础在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知情权(Right To Know)是指公众依法享有的获取和了解政府信息的权利。政府信息公开法以保障民众行使知情权为宗旨。

2.限制政府权力

政府信息公开法的另一个目的是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这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它有两层含义:首先,政府信息公开使得民众对政府的监督得以落实。其次,在现代社会中,最容易也最有可能对公民权利造成损害的就是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不但要求行政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行政职能,而且要把自己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使得公众能了解政府活动,监督行政运作。

3.促进信息自由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条明确规定,立法目的之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进而实现信息自由和分享。

二、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的意义

信息自由是现代社会民主与法治的必然要求,制定政府公共法具有以下重大意义。

1.保障知情权的实现

这里的知情权是指从政府寻求、接受和获得信息的权利。公民享有对政府机关所掌握的信息的获取权,是现代民主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公民实现和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条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可以使政府公开信息的行为法制化,促进公民知情权的实现。

2.有利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可以填补我国在政府信息共享领域的立法空白,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3.有利于加强对政府工作监督

公民通过实施知情权,可以了解政府的决策信息。政府通过实施公开,必须把自己处于阳光之下。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有利于对政府监督的常规化和法制化,有利于遏制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

4.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

WTO“透明度规则”要求,成员国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官方公报的形式公布所有与贸易有关的法律文件和行政措施,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向WTO其他成员国提供这些文件和措施信息,而且要经常将政策法规改变的情况通知WTO等。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实现政府信息分享的法治化,有利于更好地履行WTO规定的义务,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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