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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迁移与新闻真实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旦我们明确符号接收者是文本意义实现的关键主体,从这个立场出发,就比较容易理解新闻文本在传播过程中的新闻真实性问题。如此便难以把握新闻真实的本质,而在传播符号学中,理解新闻真实是从符号接收者的立场来看待的,如此就产生了与上述两种新闻真实观完全不同的理解。为了与下文理解新闻真实的思路相区分,我们把这种新闻真实称为“新闻绝对真实”。

一旦我们明确符号接收者是文本意义实现的关键主体,从这个立场出发,就比较容易理解新闻文本在传播过程中的新闻真实性问题。一直以来,新闻真实都是困扰传媒界研究的棘手问题,迄今为止,关于什么是新闻真实产生了两种意见。一种是传统的新闻真实观,认为新闻真实就是新闻报道与客观事实相符合;另外一种基于语言学转向,认为任何的新闻真实都是语言的建构。这两种新闻真实观虽然差异较大,但是出发点都是相同的,即从信息传播者的角度来理解。如此便难以把握新闻真实的本质,而在传播符号学中,理解新闻真实是从符号接收者的立场来看待的,如此就产生了与上述两种新闻真实观完全不同的理解。

一、两种传统的新闻真实观

一般而言,我们在新闻学教材中所理解的新闻真实,指的是新闻报道中的每一个具体事实必须合乎客观实际。对新闻真实的这种定义,看似简单,却包含了对新闻真实的最高要求,即记者采写的新闻报道的每一个细节都与客观实际严丝合缝,一一对应。为了与下文理解新闻真实的思路相区分,我们把这种新闻真实称为“新闻绝对真实”。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实际上并不存在这样一种绝对的新闻真实。因为记者的采访报道有其局限性,他并不具备完全经历采访事件的能力。李普曼在《公众舆论》中已经指出过这一点:即使全世界的所有记者昼夜不停地工作,也不可能亲历世界上的每一个事件。说到底,是因为媒体根本就不想观照世界的全貌,它把记者派驻到那些可能产生有价值新闻的地方,而另外一些地方发生的事件,如果进入记者的采访视线,记者必定无法亲身经历,只能从其他的目击者或事件亲历者口中转述事件。

如此一来,新闻的真实性就有可能大打折扣,人们讲究眼见为实,不能亲眼所见自然其真实性也就值得怀疑了。此外,还有另外一种情况也对新闻的真实性提出了挑战,即新闻生产者的加工对新闻真实性的解构。

梵·迪克(Teun A.van Dijk)在研究新闻话语的过程中,曾经提出过新闻文本的两种存在方式:源文本和新闻文本。源文本指的是新闻事件的底本,它存在于完全的客观世界中;新闻文本指的是经过记者或编辑加工的刊登在媒体上的新闻。

从源文本到新闻文本的转换过程中,首先因为记者未能亲历新闻事件,从其他人那里转述的新闻材料就有可能与客观事实造成偏差。其次,在新闻文本加工过程中,受到记者、编辑以及隐含作者的影响,新闻为了服从某种价值观的偏好,也有可能在真实性上偏离客观真实。

语言学转向为上述论点提供了理据,在《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历史的想象》中,海登·怀特(Hayden White)引伏尔泰《哲学辞典》一篇讨论比喻性语言的文章,试图说明:那些使用比喻性语言作为表现和阐释世界的文体,诸如神话、诗歌、小说等仅仅是想象的产物,如今这种比喻性语言被过多的滥用于历史文献研究中,而历史“一旦被视为想象的产物,它们就只是证明了创造它们的想象的迷信本质,抑或证明那些认为它们具有真实性的人的愚蠢”。(海登·怀特,2004: 70)

简言之,就是文本一旦被语言介入,就会变得不透明,这种观点一度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很流行。以至于“泛虚构论”主宰了文本真实性问题,但是有学者指出:“泛虚构论”的盛行可能会引发尖锐的伦理问题,即虚构无底线。例如,很多历史学家尖锐地指出:纳粹大屠杀无论如何不可能只是一个历史学构筑,南京大屠杀也不可能。(赵毅衡:2011: 329)

按照后现代语言学的理解方式,任何经过语言叙述的文本都是不真实的,因此我们把这种新闻真实称之为“新闻绝对非真实”。这是与“新闻绝对真实”完全相对的一种理解新闻真实的方式。但是两者却存在共通之处,即决定新闻真实与否的主体都是新闻生产者。是谁认为新闻必须与客观实际完全符合?以及又是谁造成语言对新闻文本的介入?很显然,新闻绝对真实与否都是新闻生产者操作的结果。这与我们前文所探讨的决定文本意义的关键因素存在冲突,并且,在传播符号学视野下,这两种理解新闻真实的方式分别走向了两个极端,对新闻文本意义都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因此,必须寻找第三种恰当理解新闻真实的方式。

二、从新闻绝对(非)真实到新闻可能真实

上述两种理解新闻真实的方式还有一个共同点,即它们都是从新闻内容的角度来判断新闻是否真实。但是从符号学的立场来看,文本真实与否,首先判断的不是文本内容,而是承载文本的体裁。“体裁的最大作用,是指示接收者应当如何解释眼前的符号文本,体裁本身是个指示符号,引起读者某种相应的‘注意类型’或‘阅读态度’。”(赵毅衡,2011: 138)也就是说,体裁是控制文本接受方式的规则,在受众接收到文本的一刹那,体裁就会发出某种声音,以一种“强制”的态度要求接收者必须以某种方式阅读文本。

以新闻这种体裁来说,在新闻的职业伦理中已经规定了新闻最主要的功能就是传达事实,在长期的历史积累中,受众对新闻传达事实的特征已经成为一种惯习,因此,很自然的,当受众从媒体上接收到新闻时,就会把它当作一个既定事实来解读。反之,如果是文学体裁,比如诗歌、小说、戏剧,受众自然会把它当作虚构性叙述来对待。

因此,受众在接收文本之前会有一个体裁期待,即以事实性文本还是虚构性文本解读的问题。叙述学家热奈特(Gerard Genette)曾举过一个例子,比如报纸上的一则普通社会新闻:“昨天在七号公路上一辆汽车以时速一百公里行驶撞上一棵梧桐树。车内四人全部丧生。”很明显,这就是一则典型的社会新闻,时间、地点、事件、人物等新闻“5W”要素一应俱全,把这则新闻放在新闻版面,毫无疑问,人们在阅读到它的一刹那,必定把它当作是真实的。但是如果把这则简短的社会新闻分行写:

昨天在七号公路上

一辆汽车以时速一百公里行驶撞上

一棵梧桐树

车内四人

全部丧生

如果我们把分行写的这个文本放在报纸的副刊上,就是一首常见的先锋诗歌,这意味着,我们在意识中只能把它当作虚构性文本。由此可见,完全相同的内容,因为体裁的变化,文本的真实性就会截然不同。

我们还需要注意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从体裁的角度来理解新闻文本的真实,是形式真实,这种形式真实仅仅存在于文本生产到文本被接收的那一刹那,这一刻的体裁真实是“绝对真实”,这一刻文本意义的操纵者还在文本生产者手中。一旦文本被读者接收,开始进入意义解读模式,文本的真实就从形式真实向内容真实转化。

此后,便进入了皮尔斯所说的符号无限衍义阶段,新闻的体裁或形式真实给予受众的仅仅是刹那的真实。而关于文本的内容是否真实,则是一个不断推论的过程。受众之所以无法立刻判断文本内容的真实性,仍然要从人的经验说起。17世纪,英国的大卫·休谟(David Hume)曾经提出过一个著名的“黑天鹅理论”。大致意思是:当某人发现一只天鹅是白色的,继续观察一百只天鹅,仍全是白色的,但是观察者并不必然就此得出结论说,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而当某一天出现一只黑天鹅时,这种观点就无法站稳脚跟。它的意思是任何人的观察范围都是有限的,不能用个人的经验来对某种现象进行肯定或否定的判断,眼见也不一定为实。

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作为20世纪伟大的科学哲学家,他的“真伪不对称理论”对人们为何难以获取真相进行了解析。波普尔认为,任何基于经验观察的描述都不可能是客观的真相。原因在于,由于人们观察的视角和角度不同,必然会漏掉某一方面,不可能体察事物的全部。波普尔同样承认客观实在无法观察,因此我们只能通过排除假相来判断真相。

皮尔斯通过“试推法”来判断一个文本的内容是否真实。皮尔斯认为科学研究有三种方法:演绎法(Deduction)、归纳法(Induction)、试推法(Abduction)。在研究的早期阶段,皮尔斯认为演绎法缺乏创新性,它只能在一个固有的封闭系统内运行;归纳法和试推法两者有相似之处,它们都可以为不确定的未来提供可能性的知识,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在皮尔斯的框架里,归纳法仅仅能够为最后的观点提供证实的过程;而试推法的目的不在于利用假设得到最后的观点,而在于假设本身——或许是(May-Be’s)什么的问题。”(Douglas,2003: 151)

试推法所要面对的是一个开放的文本,我们可以从普遍的信念开始,在推论过程中,很有可能会发现有充分的证据与我们所坚持的某个信念发生冲突,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信念是绝对肯定的。因此,符号文本接收者阐释的过程,也是一个文本意义不断变迁的过程,一个新闻报道有可能为真,也有可能为假,但是这些都与文本生产者没有太大关联,是文本接收者所作的意义解释,从新闻的体裁真实到内容真实,决定新闻文本意义的关键主体仍然落在了符号文本接收者一方。

思考与练习

1.请思考经验主义传播学研究中的“传播主体”的哲学源流是什么。

2.比较传播学研究中的受众理论与传播符号学研究中的“传播主体”的异同点。

3.简述新闻真实和历史真实有何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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