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四种市场结构中的厂商均衡

四种市场结构中的厂商均衡

时间:2022-04-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种市场结构中的厂商均衡_传播学十年:阐释与建构二、四种市场结构中的厂商均衡可以说,经济学家们所总结的四种市场概括了所有的市场类型。而这种“垄断的”厂商是多数,他们之间也有激烈的竞争。就其主要的特征而言,寡头垄断市场是少数厂商占支配地位的一种市场结构。寡头垄断也是一种常见的市场结构。寡头垄断市场的均衡是更高于生产成本的均衡,其达到均衡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共谋而实现的。

二、四种市场结构中的厂商均衡

可以说,经济学家们所总结的四种市场概括了所有的市场类型。在不同的市场中消费者和厂商的行为也是不一样的。

1.完全竞争市场上的厂商均衡

在完全竞争市场上,所有的厂商都不可能通过自己的买卖影响市场,只能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也可以说完全竞争是一种这样的状态:统一的市场价格;多数厂商;均质产品;自由进出;没有歧视;信息畅通。在这样的市场中,市场价格不是由厂商决定,而是由供求关系决定,当市场价格高于厂商的平均成本时,厂商赢利,新厂商进入;当市场价格低于厂商的平均成本时,厂商亏损,老厂商退出,这样反反复复,厂商只能获得正常利润,就是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效益。在这一个平衡点上,消费者用公平的价格购买商品,厂商以最低的成本进行生产,是一种有效率的理想状态。

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由于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价格,厂商只能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厂商均衡的条件就是厂商的产品需求曲线与价格水平曲线相重叠,其平均收益等于边际收益,从宏观上来看,所有的厂商获得的平均利润都是零利润。而从微观看,只有那些在供求关系中领先一步或落后一步的厂商才会出现赚钱与赔钱的情况。

完全竞争的市场是一种理论上的存在,在这种市场中,尽管生产要素得到了最理想的配置,消费者也获得了最大的市场权力,但是这种状态的缺点依然明显,一是没有考虑到消费者的偏好,二是厂商没有利润也无法扩大生产或提高产品的品质,因而在现实中是很少存在的。

2.垄断竞争市场上的厂商均衡

垄断竞争是指多数厂商、非均质产品。非均质是指不同的厂商制造出来的具有不同特点、质量特征有差异的产品,或者至少是消费者看来是有差异的。这些不同构成了人们对产品的认知和消费偏好,这又形成了生产厂商获得高于市场价格(垄断)的条件。而这种“垄断的”厂商是多数,他们之间也有激烈的竞争。垄断竞争是一种既有垄断又有竞争,既不是完全垄断也不是完全竞争的市场,是我们常见的一种市场形态。

在这个市场上,厂商按照边际成本和收益的平衡点来确定产量,而确定比市场价格稍高一点儿的定价,从而获得一定的利润。从理论上说,这种利润的获得是依靠消费者的偏好和忠诚而获得的,表面上看这种利润类似于完全垄断利润,但是其中的差别还是十分明显的。厂商是不敢以高得离谱的价格去挑战消费者忠实度的,更何况生产厂家的进入是自由的,所以高利润也难以长期维持(如两种洗衣粉或两种啤酒的价格绝对不会相差太多)。从长期均衡的角度看,由于进入市场比较自由,信息畅通,厂商也最终只能获得正常利润。不过与完全竞争的市场不同,在这个市场上长期均衡是在比最低成本稍高一点儿的水平上实现的,原因就是产品的差异性始终保持着市场供求关系中的不对等和不完全信息。尽管没有完全竞争的市场那么有效率(在成本方面),但消费者多花一点儿钱却满足了消费偏好和多样性的选择,所以人们乐意接受。

3.寡头垄断市场上的厂商均衡

寡头垄断与垄断竞争一样也是一种竞争和垄断的中间形态,只不过其垄断的程度更高一些而已。就其主要的特征而言,寡头垄断市场是少数厂商占支配地位的一种市场结构。

寡头垄断也是一种常见的市场结构。就行业而论,西方许多行业都处于寡头垄断的状态,例如航空、石油、汽车、烟草、机械制造、钢铁等。就地域而论,也有不少地域性的寡头,在当地经济中居于垄断地位。寡头垄断市场有三个特点:一是可能比较稳定,因为在行业中寡头的实力都比较强,所以行动也比较谨慎。其行业因为垄断程度较高,其他厂商也不容易进入。二是比较容易形成共谋,因为厂商不多而且“相互注视着”,在采取行动对付其他竞争者、政府乃至消费者时比较容易达成一致。与前两个市场不同,任何一个寡头厂商的任何行动都有可能影响到其他人甚至整个行业。三是相互之间也存在竞争。因为资本的性质所决定,寡头也希望获得更大的利润,所以在资本、技术、人才、设备、原料、市场等方面也存在激烈的竞争。

寡头垄断市场的均衡是更高于生产成本的均衡,其达到均衡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共谋而实现的。具体的手段包括:一是联合抵制新的入侵者;二是价格领导制,在制订价格时将较大寡头的价格作为领导价格而围绕其制定;三是显性与隐形的价格联盟,其中前者是比较拙劣的联合,后者则比较隐蔽,在声称不回避竞争的前提下坚守价格行业底线。当然,在共谋中也有博弈,勾结中也有竞争,但是竞争中价格战略是有底线的,一般会远高于真正的市场价格。

4.完全垄断市场上的厂商均衡

完全垄断与完全竞争一样,都是一种比较极端的市场形态。完全垄断主要表现在一个厂商垄断一个行业,在这样的市场中,完全垄断厂商可以垄断一个行业的市场需求,决定市场的价格。但是尽管完全垄断寡头可以操纵价格,由于它并不能完全控制消费者,即使是非买不可的产品,例如把牙膏的价格提高到与电视机的价格一样,消费者可以改用盐来刷牙,所以它对价格控制的范围也有一定的限度,也必须符合供求定理,价格高需求减少、价格低需求增加的原理依然有效。

完全垄断厂商在注意市场均衡方面往往控制产量不能供大于求,整个市场的产量比完全竞争时少。完全垄断厂商在短期内总能获得超额利润,在长期内由于其他竞争者难以进入,也可以保持高利润。唯一的可能是由于决策时投入成本高而亏损,例如投资一条铁路而只有几个人坐。这种市场的特点是供少于求,其主要弊端有三:一是由于要控制产量,导致许多应该进入该产业的资源需求减少,社会资源不能充分利用;二是消费者必须忍受较高的价格;三是其他与之做生意的企业也需要忍受剥削。所以垄断利润是在社会、消费者、企业都受损失的同时获得的。

由上可知,完全竞争是指需求(消费)价格不变,改变的是成本使之趋于最合理的状态。完全垄断是指生产(供给)价格不变,改变的是市场价格趋于合理的状态。前者是消费决定,后者是生产决定。实际上完全竞争与完全垄断的两种极端情况都是不常见的,市场往往介于两者之间。由于规模效益与资本的特性,经常性的状态是四种状态的依次递增的发展,从而使销售价格越来越远离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从而获得垄断利润。从消费者的角度讲,第一、四种市场都不利,而第四种状态还不利于生产部门要素的配置,所以对所有的国家来说,反垄断都是建立和维持市场经济的重要任务。不过应该看到垄断的形成还有多种原因,有时并不是市场化的因素造成,政府的职能并不仅仅是反垄断,而更重要的是反对非市场竞争所形成的垄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