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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集体合作林场,集体的事情集体办

时间:2022-03-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 260元,无集体经济收入。林场设场长1名,会计1名,护林员3名。场长由集体合作林场的各个村民小组组长及其村民代表选举产生。林场的账务受到大队的监督,日常事务由大队直接管理和负责。自从集体林场筹建以来,阿家村委会的农户不仅没有交过农业税和教育附加费,就连电费,还由集体每度代付0.5元。2004年全国性遣返民办教师,2005年全国全面取消农业税,阿家村委会的集体支出也随之减少。
成立集体合作林场,集体的事情集体办_2015~2016云南农村发展报告

(一)村庄基本情况

阿家村委会隶属于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位于保山市北庙水库旁,与董达村委会、下付家村委会相邻,距离板桥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约20公里,距离保山市区约30公里。“阿家”在当地的方言里发音“wajie”,意为“我的家”。阿家地处坝区向山区的延伸地带,村庄由森林茂密的山丘环绕,形成局部生态环境良好的小坝盆地。阿家有山(山林面积11 032亩)、有水(一个小二型水库),有田(963亩)、有地(11 405亩)。全村有8个自然村、10个村民小组,村庄环绕分布在阿家坝四周的山坡上,形成村下有田、村后有地、四周有树的村庄群落。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 260元,无集体经济收入。

(二)林场初建

阿家村委会原隶属于隆阳区的山区乡(镇)——老营乡,是老营乡众多山区村中地势较为平坦、居住较为集中、水田面积较为宽阔、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委会。2005年隆阳区撤乡并镇时,被并入坝区乡(镇)——板桥镇。板桥镇是一个有31个村委会人口超过10万人的重镇,是隆阳区最大的乡(镇),而阿家村则成为板桥镇少数几个山区村委会之一,且社会经济条件较为薄弱。然而,阿家村委会的独特之处不是它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变化,而它曾经是保山市隆阳区唯一一个拥有面积为3 800亩的村级集体合作林场的村委会,并获得过国家级的表彰。

20世纪70年代,阿家村委会的山林由于大炼钢铁时期的大量采伐,树林减少、荒山遍野,时常发生滑坡、泥石流。时任大队书记的王国忠组织村民以生产队为单元改造荒山、积极植树造林,将当时的万亩荒山几乎全部造林完毕。1986年12月,王国忠被中央绿化委员会评为全国劳动模范。为了便于管理,20世纪70年代后期在大家的一致同意下,还未完全成材的一片集中连片的山林被划为村级集体合作林场,并制定了详细的收益分配方案和管理办法,由当时的大队(现在的村委会一级)进行统一管理。林场设场长1名,会计1名,护林员3名。场长由集体合作林场的各个村民小组组长及其村民代表选举产生。林场的账务受到大队的监督,日常事务由大队直接管理和负责。

所谓合作,是大队下属的生产队的合作。林场的山林所有权属于各生产队,其中有荒山也有林地。加入合作林场时,有林地按照林地的面积、林分和树林生产情况进行股权配额,荒山则按照面积折股。有林地成材以后的收益按照股权配额进行利益分配。荒山则由大队组织人员和购买树苗统一造林,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归林场,木材成才后收益的大部分归大队所有,少部分归生产队所有。总体上,当时议定成材后有收入按“二、三、五”分成,即百分之五十的收入按当年现有人口分成,百分之三十的收入按土地的面积分成,百分之二十作为提留用于村上作为扩大再生产和公益事业建设开支。经过几代人的不断造林和管理,划入集体合作林场的所有荒山都被植树造林,形成了拥有近5 000亩山林的村级集体林场。除林场的山林以外,各小组还有自己的集体林,一部分小组自己经营,一部分小组在20世纪80年代包产到户的时候,划分到了各家各户。

(三)林场支撑村庄集体经济

阿家集体林场的主要树种为思茅松和云杉,以木材生产为主。由于阿家村的气温有些冷凉,一般成材需要20年以上。木材收入一直是阿家村委会唯一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为了集体基础设施建设,多年来林场的收入一直没有真正按照收益分配办法进行分配,而是由大队(80~90年代称为村公所,1999年村级改革,称为村民委员会)统一支配。通过集体合作林场的木材收入,阿家村在原老营乡第一批修建了进村公路;竖起了电杆,家家户户通了电;自行拉通了水管,用上了自来水;自己修建了生产用水库和水沟。自从集体林场筹建以来,阿家村委会的农户不仅没有交过农业税和教育附加费(全部由林场支付),就连电费,还由集体每度代付0.5元。合作林场虽然没有分配一分钱给各生产队,但每个村民都实实在在地从村集体经济中享受到了实惠。

进入21世纪之后,由于国家调整林业管理政策,限制砍伐。阿家村通过正常的行政程序获取砍伐指标越来越难以保证,有时仅能满足村民的自建房需求。村级管理者只能通过各种途径和名义争取指标,不仅增加了行政费用,木材收入也越来越少。扣除行政开支平均每年收入仅20万元左右。林场的收入已很难保障全村的集体事业建设,如修沟、修路、架电、支付学校老师的工资和修缮学校,以及代缴全村村民的农业税等。2004年全国性遣返民办教师,2005年全国全面取消农业税,阿家村委会的集体支出也随之减少。但是,2003年修建乡村小学新校舍、教师住宿楼,2004~2005年修建新的村委会办公大楼,使阿家村委会的集体经济背负了承重的债务,直接债务达7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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