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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金融机构

时间:2022-03-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由于地理原因和受封建生产关系的牢固束缚,直至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在甘宁青地区,自然经济仍占绝对优势。与此相适应,当铺、钱庄、票号等传统金融机构仍继续存在,维系着甘宁青社会经济的运转。中国的钱庄业在东南沿海地区较为发达,在西北地区则兴起较迟。但由于宁夏、青海地区商品经济落后,钱庄的业务不易开展,多是开业不久即歇业,对当地的经济开发活动影响不大。
传统的金融机构_甘宁青地区的回族经济开发活动与近代化研究

鸦片战争之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半封建社会,自然经济逐步解体,商品经济有所发展。然而,由于地理原因和受封建生产关系的牢固束缚,直至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在甘宁青地区,自然经济仍占绝对优势。与此相适应,当铺、钱庄、票号等传统金融机构仍继续存在,维系着甘宁青社会经济的运转。

(一)当铺

典当早在汉唐时期就已出现。唐代大诗人杜甫曾写道:“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这是对当时典当业生动形象的描绘,同时也说明至迟在唐代,典当业就已很普遍了。据有人考察,那时,人们把质物的“肆”称之为典,亦即出钱质物的意思。以后历代相沿,并把凡以质押为生的业务,统称为典当业。近代当铺的主要业务是以贵重衣物等作抵押,并吸收一些存款,再向外发贷款,实际是一种以实物抵押为前提、进行借贷活动的非官方的金融性组织,也是高利贷资本运行的一种特定方式。这种高利贷资本形式的发展,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的特殊条件,在没有信用机构或信用机构很少的情况下,对调剂城镇市场金融,特别是村镇金融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近代之初,西宁府属有当铺的具体数虽不可考,但到光绪二年(1876年)时,西宁府已征税银65两。西宁的当铺多为中当[1]。光绪末年,湟中鲁沙尔缙绅汪玉才开设德胜当,资本白银1000多两,只经营家具、农具、首饰、衣物等的典当。民国初年,西宁的源益当除单据不当外,衣物、金银、珠宝、玉器、首饰、钢铁器、农具等都当。有少数的当铺还当不动产,如房屋、土地、青苗等,甚至经营存贷款业务。至1931年前后,湟源有大当3家,每打当征银56元。西宁有源益当、德心当、统一当、世宜当、恒泰当、益恒当等6家。随着银行的出现,典当业的作用越来越小。1948年,青海的当铺仅3家,分别在化隆、湟源和湟中[2]

(二)钱庄

钱庄,亦称钱店、钱铺,在清代以前便已存在。明清两代的货币制度都是以银两、制钱作为平行本位,大数用银,小数用钱,早期钱庄的业务主要是从事银两和制钱的兑换,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钱庄还从事存放款业务。中国的钱庄业在东南沿海地区较为发达,在西北地区则兴起较迟。鸦片战争以后,西北地区受内地经济变化的影响,商品经济有所发展,市场逐步扩大,因而钱庄业也开始兴盛起来。清末民初,钱庄在甘肃也一度兴盛。甘肃的钱庄又以兰州为中心,大致有门市钱庄、驻庄钱庄和普通钱庄三种类型。门市钱庄,一般规模小,资本少,其主要业务是兑换各种钱币,而于出入之间,收取贴水[3],形同上海一带的烟兑业。驻庄钱庄,是由外地之钱庄派员来兰州,寄寓当地商店内,办理本庄及联庄汇款收解之事宜,并兼做放款生意。普通钱庄,它与东南沿海一带的普通钱庄、银号大致相同,其主要业务为吸收存款和承做放款;吸收的存款以商号为大宗,承做的放款也多以商号为对象。其副业是从事农副土特产品的收购,如收购羊毛、水烟、皮张等以牟利;有的钱庄还在西安等地兼营棉花、布匹、糖、茶等生意[4]。下面所列是1877~1926年兰州普通钱庄基本情况的统计表。

表5-1 1877~1926年兰州普通钱庄情况统计

资料来源:潘益民:《兰州金融之今昔》,《建国月刊》,1936年第14期。

由上表可见,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兰州的普通钱庄已有了相当的规模,有的存放款也比较大,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甘肃商业的繁荣和其它社会经济部门的初步开发。

宁夏、青海也有钱庄存在,如清光绪年间,西宁府有钱庄七八家,还发行过500文钱票流通于市面[5]。但由于宁夏、青海地区商品经济落后,钱庄的业务不易开展,多是开业不久即歇业,对当地的经济开发活动影响不大。

(三)票号

票号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直接从商业资本中分离出来专门经营汇兑业务的金融机构。它最先由山西商人创办于19世纪20年代初,后遍及全国各地。票号在促进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方面,曾起过积极的作用,因而其本身也得到很大的发展。但是,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它与清政府的联系日益密切,其业务主要转向汇兑公款并为户部收缴税款,同时为清政府汇兑、借垫京饷和协饷,因此逐渐失去了支持商品经济发展的作用。自19世纪70年代以后,山西商人经营的票号在西北各省已有了相当的势力,“如陕西、甘肃、新疆等地,差不多为蔚丰厚、协同庆、天成亨三家所均分。”[6]晚清时期,票号已遍布西北各地,它们主要经营汇兑业务,由于西北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远远落后于东南沿海地区,所以这些票号更多的是为清政府的政治、军事活动服务,特别是在支持左宗棠用兵西北方面发挥了汇兑协饷、集资融资的作用。清光绪末年,西北地区的票号盛极一时,不仅数量多,而且经营范围也在扩大。最初的票号一般是专营汇兑,此时,业务范围已扩大到存放款、借贷、信托等领域,基本与钱庄、银号趋于同一。辛亥革命以后,京津及东南沿海一带的票号大多随清王朝的覆灭而衰落下去,但西北地区的票号,却由于地理上的原因及他们与商业尚有较密切的联系,还能继续存在,如兰州经营商业汇兑的票号一直延续到1923年[7]。不过,有些票号为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改组为钱庄或银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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