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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农村地区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问题

时间:2022-03-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纯公共产品应由政府提供,所有使用者都是免费的。黔西南州农村地区的公共产品供给问题是“三农”问题的具体表现。从社会公共资源的角度看,黔西南州农村建设的公共产品分配政策,还有较大缺陷。而新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问题,在黔西南州更具有明显的特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产品供给长期低于城市;经济较发达地区有财力提供较多的公共产品,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呈现出严重短缺的现象。
黔西南州农村地区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问题_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十二五”经济发展专题研究

公共产品是指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提供的并且在消费上“不具备竞争性”,在收益上“不具排他性”的物品和服务。它有“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之分。纯公共产品应由政府提供,所有使用者都是免费的。而对于准公共产品而言,使用者应当支付两方面的费用:一是对其公共产品特征的部分应缴税。二是对其私人产品特征的部分应交租。从理论上讲,农村公共产品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农村纯公共产品,包括农村基层政府行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社会治安、道德建设、农村社会贫困救助体系、大江大河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这些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免费提供。二是农村准公共产品,包括农村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水利设施、农村广播电视、电信、自来水、农村道路建设等,这些公共产品的供给,由政府组织、主导后,可适当引入市场和社会力量发展。

黔西南州农村地区的公共产品供给问题是“三农”问题的具体表现。从社会公共资源的角度看,黔西南州农村建设的公共产品分配政策,还有较大缺陷。新农村建设的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严重不足,原因不外乎是投入本身少,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的城乡失衡,投入的效用不高,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却较多,已投入的公共产品没有得到较好的维护和运用,公共产品缺乏可再生和自生的社会基础。

(一)公共产品不合理供给或供给严重不足

在现行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下,政府把大量的公共资源投到城市,新农村建设中本来应该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或由政府与农民共同承担的公共产品成本几乎由农民承担大部分,本来应该由上级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却通过上级政府转移事权交由下级政府提供,最终落到乡镇政府和农民头上。典型的有农村行政管理、社会治安、道德建设、基础教育、计划生育和民兵训练,这些典型的全国性公共事权都下放到乡镇,其后果是乡镇政府事权大于财权,这是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之一。而新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问题,在黔西南州更具有明显的特征。欠发达地区的农民缺乏担负供给责任的能力,但通过供给责任的层层推卸,农村公共产品的资金负担最终大部分落在农民的身上。从有关的统计数据看,黔西南州的农民收入长时间增长缓慢。即使农民的收入水平提高了,从公平和公共产品本身特性的角度看,农民也没承担社会纯公共品的实际供给责任。另外,在供给体制上,第三方缺乏参与机会。从财政上,政府推卸公共财政负担,责任转嫁给农民,农民负担不起;从供给机制上,政府管得太多,第三方无法进入。

(二)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率不高,供给结构失衡,公共资源浪费

例如,对公共产品供给起主要作用的不是农村社区内部的需求,而是来自社区外部自上而下的行政指令,甚至是为了满足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决策者的“政绩”和“利益”的需要。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供给体制改革的步伐落后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村供给体制在走过去的老路,一方面无法满足现有公共需求,另一方面又在过时地提供当地现实生活已经不需要的公共产品。不顾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客观条件,热衷于投资一些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投机性的短期行为)。不顾新农村建设的初衷,热衷于投资新建公共项目,而不愿投资维修存量公共项目;热衷于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硬”公共产品,而不愿提供“软”公共产品;重视“准公共产品”的提供,而轻视纯公共产品的提供;城乡公共产品供给不公平,农村各地区间公共产品供给不公平。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产品供给长期低于城市;经济较发达地区有财力提供较多的公共产品,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呈现出严重短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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