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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建设中心镇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需要适时调整发展策略,突出中心镇建设,集中配置、利用有限的社会资源,走集约化的小城镇重点发展新模式。
重点建设中心镇_小城镇发展研究

6.3.2 优化小城镇规模结构:重点建设中心镇

在小城镇作为我国农村城市化发展主体,历经近20年的快速发展之后,逐渐暴露出粗放发展所带来的小城镇规模小,规模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进而造成了诸如土地资源浪费、环境破坏严重、资本投入产出比不高、农村居民生活方式和劳动方式演进缓慢等一系列负面影响和不足。农村城市化进程必将经历一个以小城镇发展为主体——突出重点发展中心镇——以城市发展为主体这样一个逐步提升的过程。为增强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发挥小城镇在农村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指出:“要优先发展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基础条件较好的小城镇,防止不顾客观条件,一哄而起,遍地开花,搞低水平分散建设。”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依托有发展前途的小城镇特别是中心镇,优化小城镇规模结构,将成为21世纪中国小城镇发展的主要途径和方式。

中心镇处在中心城市与一般城镇之间的接点上,它能够通过自身的极化效应吸纳周边乡镇的优质资源集中配置,形成组团式小城镇集群的龙头,是优化小城镇规模结构的突破口。为此,需要适时调整发展策略,突出中心镇建设,集中配置、利用有限的社会资源,走集约化的小城镇重点发展新模式。

江苏国土面积有10.6万km2,小城镇量大面广,规模结构水平失衡,同时规模效益水平普遍偏低。应在合理的城镇密度基础上,优化小城镇空间格局,对小城镇进行择优培育,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重点放在支持发展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小城镇上。继续坚持2000年城市化战略方针中提出的“择优培育重点中心镇,提高城镇发展质量”方针,对区位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城镇,给予其更大的发展空间;从数量上逐步将目前的218个省级重点中心镇进行优化调整,真正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重点培育、重点建设、重点发展,提高中心镇的人口规模,使之成为县域发展的副中心,在带动与辐射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农村人口盲目流入大中城市的风险和成本,实现城乡高层次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从质量、功能上注重提升重点中心镇的建设发展水平,在镇域人口与用地规模扩大的同时,着力优化结构、增强功能、提高集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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