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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镇化的贡献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建制镇吸纳的非农业人口达13 530万人,占到全国城镇人口的33.9%。小城镇人口约占全国市镇人口的44%。如果以小城镇的人口占我国城镇总人口的比例作为小城镇对城镇化贡献率,可以看到小城镇对推进城镇化进程、提高对城镇化的贡献率发挥着重大作用。
对城镇化的贡献_中国小城镇发展战略

4.2.4 对城镇化的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伴随着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成为我国城镇化建设最具活力的组织部分和主导力量。据统计,1985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为23.71%,其中,城市仅占11%,小城镇占12.71%; 2000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为36.22%,其中城市仅占16.61%,小城镇占19.61%;2004年城镇化水平的42%。目前,建制镇吸纳的非农业人口达13 530万人,占到全国城镇人口的33.9%。小城镇人口约占全国市镇人口的44%。全国镇区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小城镇达800个,小城镇集中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乡镇企业100多万家,共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6 000多万人。从1985—2000年的15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平均每年提高0.83个百分点,城市的发展平均每年贡献了0.37个百分点,而小城镇的发展平均每年贡献了0.46个百分点,占55.4%。如果以小城镇的人口占我国城镇总人口的比例作为小城镇对城镇化贡献率,可以看到小城镇对推进城镇化进程、提高对城镇化的贡献率发挥着重大作用。据估计,2000年小城镇对城市化的贡献率为42%~45%[5]。全国已逐步形成了一批工矿型、商贸型、旅游型、农业产业型、生态型、卫星型等各具特色的重点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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