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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它”关系到“我—你”关系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马丁·布伯看来,这种“我—它”关系包含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方面,“我—它”关系,只是一种经验和利用的关系。“我—它”关系是一种以“我”为中心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大学师生虚假交往关系正是这种异化了的人际关系。2.“我—你”师生交往关系的教育意蕴“我—你”师生交往关系最先是由马丁·布伯提出的。具体而言,“我—你”的师生交往关系表现为对话、包容及共享等三种关系。
从“我—它”关系到“我—你”关系_虚假与真实: 大学师生交往关系研究

1.“我—它”师生交往关系存在的教育困境

西方近代哲学自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到康德完成确立认识论,再到胡塞尔继承了以“自我”为中心主客二分的主体性原则,强调一切从自我出发,最终导致在哲学上走向了“唯我论”的困境,“他者”的向度近于消失,并以这种态度来看待世界和他人。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人在对自然的利用、占有、征服、改造中确立了人的主体性。“人对自然的征服表现出来的主体性迁移到人与人之间,表现为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征服、改造、占有和利用。在这之中,一些人逐步成为利用他人的主体,而另一些人则成为被占有和利用的对象,成为客体。”[41]人与人之间生命共在性的主体间性交往关系,被异化为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控制和占有的关系,这意味着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主体。即便是成为主体的一部分人也不是共在的主体,而是自我的主体。因此,主体论的逻辑就是自我论的逻辑。马丁·布伯将这种被异化了的交往关系概括为“我—它”关系,这种关系基本上是一种对立关系。

在马丁·布伯看来,这种“我—它”关系包含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方面,“我—它”关系,只是一种经验和利用的关系。马丁·布伯认为,“我—它”关系是一种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在“我—它”关系中,个人常常把外界的事物或人当作满足自身利益的工具而加以利用。当“我—它”关系指向对人的关系时,这时他人就被看作为一种工具,仅仅是利用的关系,不存在相互作用。在“我—它”关系中,“我”是主动者,“它”是被动者,“我”认识和控制着“它”,而“它”则被“我”所认识与利用。另一方面,“我—它”关系,仅仅是一种单向的关系,并不是平等相互的关系。“我—它”关系是一种以“我”为中心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我”是主动者,处于主宰的地位,而“它”是被动者,作为被我征服主宰的对象,因此,在“我—它”之间所建立起的世界,是一种决定论的世界。“我”与世界之间不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只是一种经验与利用的关系。这种关系导致的最终后果是:人们各自为战,为了自身利益而相互斗争。

马丁·布伯对历史存在的各种师生关系进行了分析和批判,认为教育教学中的师生关系可以概括为“压制派”和“自由派”两种。“压制派”强调教师对学生采取强制、命令、惩罚的手段,提倡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绝对权威地位,从而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师生之间形成的是“我—它”关系。布伯很反感“压制派”,认为“教育中的强制意味着分离、侮辱、反叛”,是难以真正实现教育目的的。大学师生虚假交往关系正是这种异化了的人际关系。在“我—它”师生交往关系中,“我—教师”,是主动者,“他—学生”,是被动者;“我”作为主体具有对象化的能力,而“他”不过是对象而已。在大学教育教学活动中,以“教师为中心”的师生关系仍占主要地位,教师把学生当成自己控制和教育的对象,学生不能积极地投入到师生关系的创造和教育活动中。学生在这种师生关系中逐渐形成了消极的体验,感受到一种被控制感和无助感。这将导致学生的主体性和个性的发展受到极大的压制。

2.“我—你”师生交往关系的教育意蕴

“我—你”师生交往关系最先是由马丁·布伯提出的。他认为,师生关系本身既是人与人关系在教育领域中的体现,更是教师和学生作为人而存在和发展的独特方式。布伯认为,人与人之间健康的、正常的关系,应当是一种主体间的“我—你”关系,而不是彼此把对方看作是某种物品的“我—它”关系。在“我—你”关系中,每个人对于另一个人来说,始终都是一个交往主体;师生关系作为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理应也是一种“我—你”关系。布伯指出,师生关系作为一种特殊“我—你”关系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有其自身的内涵和特性。具体而言,“我—你”的师生交往关系表现为对话、包容及共享等三种关系。[42]首先,“我—你”的师生交往关系是一种对话关系。“对话”关系是指师生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相互平等的立场上,通过言谈和倾听而进行双向沟通的关系。师生对话关系意味着师生双方都参加,不仅在言语上进行平等的交往沟通,而且在知识、思想、经验和情感等多方面开展深层次的相互交流;其次,“我—你”的师生交往关系也是一种相互理解和接纳的包容关系。包容关系意味着在师生交往中,师生双方既体验个人本身,同时又认同和接受对方的独特性。双方都作为真实完整、独特的主体参与交往,教师和学生对彼此来说,是一个完整的充分的“自我”,双方都在有意识地理解和接纳对方;再次,“我—你”的师生交往关系还是一种双方摄取彼此创造的经验和拥有的智慧的共享关系。这种共享,既是文化共享,即师生双方通过对话沟通获得新知,共同提高;也是责任共享,即师生共同承担教学任务,共同为教学成败负责;更是精神共享,即师生相互传递、理解和感受同一种精神体验。

大学师生真实交往关系是一种“我—你”的主体间性交往关系。在这种主体间性的“我—你”关系中,教师和学生都是具有独特精神的整体,每一个人都是精神独立、具有完整精神面貌的个体;同时,他们又是相互作用、相互摄养与相互创造的。因此,这种关系既包含着相互作用中精神的运动和生长,又包含着对个人独特性的承认和接纳。[43]“我—你”的师生关系强调双方真正的平等、理解与共享,强调对“对方”的“敞开”和“接纳”,把对方作为“你”而交往。在“我—你”的关系中,教师将学生视为与其互动的独立主体,视为一个会思考、有感情、具有完整精神整体的人。“师生双方通过对话与交流,把各自的情感与理性、直觉与感觉、思想与行动、知识与经验都展现在对方面前,在相互对话与理解中接纳对方,并获得沟通和共享。”[44]在“我—你”关系中,教师真正地体会到了学生作为独特的个人的需要、情感、态度和发展的意向,也体会到了学生作为发展中的主体的独特个性,并信任学生、尊重学生,而不是把学生看作是年幼无知、不成熟的人,也不是强迫学生服从自己的意志、接受自己的权威。因此,只有在“我—你”的师生交往关系中,学生的精神才能获得教师整体性的认同和理解,教育的力量才能真正完整地作用到学生精神的整体发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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