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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庐_中外政治家的青少年时代

时间:2022-08-18 名人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初出茅庐_中外政治家的青少年时代在英国取得律师资格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必须保证求学期——12个学期,相当于3年左右的时间;第二是考试及格。因甘地出国而在种姓中引起的轩然大波,在他回国以后还未完全平息,尽管他在英国期间严格遵守诺言,没有违反教规。这一次的失败对甘地的打击很大。

初出茅庐_中外政治家的青少年时代

在英国取得律师资格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必须保证求学期——12个学期,相当于3年左右的时间;第二是考试及格。而所谓的保证求学期其实质是指在规定时间亲自报到,而其余时间是参加宴会而已,因而律师们被幽默地称做“宴会律师”。

学习的课程并不是很难,考试也是比较容易通过的。考试共有两个科目:一科是罗马法,另有一科是普通法。当时有一些正规的课本是专门为这种考试而编印的,而且可以带到考场上去,几乎没有人认真地去读它们。大多数人以一两个星期去突击罗马法的笔记,便可以及格;只要花两三个月的时间读一读普通法笔记也可以及格。考卷很容易答,主考官员并不是很严格,因而罗马法考试的及格率可达95%~99%,而大考的录取率则达75%或更多,很少有人落榜,更何况考试不是一年一次而是一年4次,因而对所有的学生来说,通过考试,并不是很难的。

通过考试他被录取了,于1891年6月10日取得了律师资格,并于11日在高等法院取得登记。年轻的甘地于1891年6月12日乘“阿萨姆”号轮船登上了返回家乡的旅途。

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事是迎头一个打击,那就是他刚一回来便面对母亲已去世这一沉重的打击,这对于一直渴望见到母亲和回到母亲怀抱的海外游子甘地来说该是多么严重的一击。(www.guayunfan.com)

原来他的哥哥怕他在国外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一直瞒到现在才告诉他这一个不幸的消息。他的悲痛更甚于得知父亲的逝世。在甘地一生的成长中,母亲对他的影响很大,特别是母亲对宗教的虔诚和坚韧。甘地在英国3年一直坚守他对母亲所发的誓言,正是基于母亲对宗教的痴迷。可如今母亲就这样地离开了自己,甘地觉得美好的愿望破灭了,那种悲伤无法用言语表达出来。但他还是抑制住了自己的悲伤,投入到为自己从事律师职业的准备之中去了。

刚刚回到印度便遭到失去母亲的打击,另外一种麻烦事也等待着他。因甘地出国而在种姓中引起的轩然大波,在他回国以后还未完全平息,尽管他在英国期间严格遵守诺言,没有违反教规。种姓中的人分成了两派,一派马上恢复了他的种姓身份;另一派却依然把他拒之门外。

为了恢复种姓,甘地的哥哥带他到纳西克的圣河里洗了一个澡,又摆设了种姓之宴,尽管甘地对这种做法不以为然,但出于对自己厚爱的哥哥的尊敬,他还是按哥哥的说法去做了,这样这场种姓风波便过去了。

甘地没有想到过向把他拒之门外的那部分人要求他们准许自己的请求,他并没有怨恨那一部分人的首领,尽管他们中间有人不喜欢他,可他却避免伤害他们的感情。他十分尊重开除种姓身份的成规,根据这些规矩,他所有的亲属,包括他的岳父母、他的姐姐和姐夫都不能招待他,就是到他们家里喝一杯水也不行。可他的亲人们却不想这样做,打算背地里悄悄地破除这些禁例,可甘地却不想让他们这样做,他做事光明磊落,不肯背着人做事。正由于他做事谨慎,所以他并不感觉到种姓加于他的一切麻烦,就是把他视为异己的那些人对他也很和气,甚至在事务上帮助他。这一切甘地都认为是他的不抵抗所导致的。假如他一开始便闹着要恢复种姓身份,假如他把种姓分成更多的派别,假如他触犯了种姓的首领,他们一定会报复,这样他从英国回来以后,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安然无事,而会陷入到一场斗争的漩涡里。

其实,他的所谓不抵抗,是来自他内心的善良和宽厚的爱,他把自己的爱心面向所有的人,甚至反对他恢复种姓的人。这是甘地在小时候从他父亲那里得到的宽厚的爱里受到的感染。在他犯下偷窃和撒谎的错误时,他鼓足了勇气向父亲承认错误,可父亲并不是责骂他,而是以仁爱之心原谅了他,甘地认为是父亲给他上的第一堂“非暴力”课。自此善良仁爱的种子便埋在了他的心里。

可是为了增加一些收入来弥补家庭的负担,他接受朋友的建议准备到孟买去住些时候,以便在高等法院里获得一点经验,研究一下印度的法律,就能力所能及地弄一点钱。于是他在孟买开始了他的律师生活,尽管他对自己的能力还有些担心,可他终于从一个拥有律师资格的人而走到了执行律师事务这一步。

在孟买,甘地一方面着手研究印度法律,另一方面则开始饮食方法的实验,而他哥哥则为他招揽生意。研究印度法是很吃力的事情,尤其民事诉讼法更使甘地为难,他对学习见证法产生了兴趣。而和他一起进行饮食实验的维尔昌德·甘地正在准备参加讼师考试,经常告诉甘地有关律师和辩护士的情形。

开销逐月在增长。尽管门外已经挂着律师的招牌,可屋里却在忙于准备执行律师的业务,这对甘地来说可真为难,因此他无法专心研习。他对见证法发生了兴趣,还怀着极大的兴趣阅读了表尼的《印度教徒法》,可是却没有勇气受理案子。自小的胆怯和害羞,使他像新嫁娘,刚刚走进婆家之门似的。可他却不能总是这样,一方面要维持孟买的花销,另一方面还想着家庭的负担。

就在这时候,甘地接受了一个叫马密白的案子。这是甘地受理的第一宗案子,这并不是一个很棘手的大案子。当时印度有这样的惯例,接受诉讼案子需给中间人一些佣金,当然这不是很合理的事情,可甘地坚决地拒绝了这种佣金,却同样接受了这案子。这案子看起来轻而易举,一天的功夫就可以结案了,甘地只收了30卢比的费用。想是一回事,做又是另外一回事,初出茅庐的甘地,在法庭上作为被告辩护人,需盘问原告的见证人,由于自己的过度紧张,甘地站起来时,觉得头晕目眩,觉得整个法庭似乎在转动,准备好的问题竟问不出来,他只好放弃受理这件案子,并把所收的费用退了回去。这一次的失败对甘地的打击很大。从法庭出来后,他感到很惭愧,决定不再受理案件,在他去南非以前果真再也没受理过任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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