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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学生应具备的网络道德品质

时间:2022-11-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学生是当代青年中高层次的群体,也是网民中最活跃的群体,应带头响应中央有关部委和团体的号召,积极参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做到以下几点:自觉增强抵御网上不良信息意识,不登不文明网站,不浏览有黄色淫秽内容的网上信息,不参加聊天室一些无聊、消极话题的讨论,对一些不健康的甚至有害的网上议论,展开针锋相对的批评。

三、大学生应具备的网络道德品质

(一)网络道德的重要性

第一,就电子网络本身的特点及网络道德的管理特点而言,作为网络主体的人们的自身道德品质、道德自觉性如何,是一个关系到网络社会整体道德水平、道德秩序状况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网络主体自身的道德修养是实现网络道德建设的首要而基本的条件。

第二,就网络主体个人的需要而言,网络社会,人们的一切活动——工作、学习、生活、交往、娱乐等都与网络相联系,维持电子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对未来网络社会来说,对于满足人们的生活和物质需要,对于保护人们以“数字”符号方式存在的财产以及保护个人隐私、保障个人安全都是非常必要的。而这些都要求人们谴责、惩罚、消除诸如偷窃诈骗、故意破坏等极端不道德行为,尽量按道德要求去行事,去保护网络的正常运行,维护安定和谐的网络社会秩序。

第三,国际电子信息网络将全球联系成一个相互往来的整体。志趣相同的人可以穿越时空界限,组成某种“网络社团”,人们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互相体谅、互相促进,不断加深和巩固互相合作的人际关系。真正实现这一点,就需要大家都树立彼此诚信、憎恶欺骗、亲近正直、疏远虚伪、热心相助、消除敌意等基本道德意识,遵守社会制定的相应的网络道德规范,建立良好的网络社会关系,把各种矛盾与冲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四,网络的超地域性,使不同宗教信仰、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及不同个性、情感的人相互交往,自尊、尊重他人与被他人尊重,不仅成为个人越来越重要的需求,也是网络社会道德最基本的要求。

网络技术一方面为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可能性,也提供了通往道德最高境界的条件;另一方面,各网络主体由于国家、民族、信仰的不同,道德标准也不尽一致,有的甚至相互对立,所以也特别需要制定一系列最基本的网络道德规范去协调相互关系。同时,网络公民也应自觉协调自我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而合理的、先进的道德都是人们自觉认识和努力创造的结果。

(二)大学生应具备的基本网络规范

到目前为止,一种全球性的网络规范还没有形成,只有各地区、各组织为了网络正常运行而制定的一些协会性、行业性的计算机网络规范。如美国全国性组织——计算机协会为它的成员制定的伦理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是:①为社会和人类做出贡献;②要诚实可靠;③避免伤害他人;④要公正且不采取歧视性行为;⑤尊重包括版权和专利在内的财产权;⑥尊重知识产权;⑦尊重他人的隐私;⑧保守秘密。

2001年11月,中国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等中央七部委和团体发出了开展《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引导网络机构和广大网民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共同建设网络文明”。《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大学生是当代青年中高层次的群体,也是网民中最活跃的群体,应带头响应中央有关部委和团体的号召,积极参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增强抵御网上不良信息意识,不登不文明网站,不浏览有黄色淫秽内容的网上信息,不参加聊天室一些无聊、消极话题的讨论,对一些不健康的甚至有害的网上议论,展开针锋相对的批评。

(2)自觉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努力保护健康文明的网站免受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攻击,对虚拟世界一些不三不四的交流,要有警惕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参与对话,更不要轻易参与一些网外的约会活动等。

(3)自觉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在网上的人际交往和思想、信息交流中,要注意诚实待人,不要欺诈蒙骗,不在网上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要讲求信用,不要轻易许诺;要文明礼貌,不要侮辱和嘲笑网友。

(4)参与电脑娱乐和网络游戏,也要掌握适度,不要因小失大,荒废学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总之,要通过我们的努力,使网络真正成为我们丰富知识、扩大视野、交流思想、休闲娱乐的平台,以有利于我们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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