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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人民服务的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

时间:2022-11-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长期以来,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主要是作为党的根本宗旨,对广大党员所提出的要求。由此可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其最大特点是继承和发扬了革命的优良传统,能够体现先进分子要求而又吸引不同层次的广大群众,更好地实现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的有机结合。

三、为人民服务的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

“为人民服务”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统一,包含着社会主义道德的不同层次的要求,引导人们沿着社会主义道德的阶梯,不断向上攀登。

长期以来,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主要是作为党的根本宗旨,对广大党员所提出的要求。我们党不仅始终如一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共产党员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和宣传倡导,使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得到了发扬光大,并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接纳,成为影响人们人生实践活动的思想观念。基于为人民服务思想的重要性和群众性,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到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这一高度,明确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在全体人民中提倡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精神……”这就意味着,为人民服务已成为一个全民性概念,它不仅是对广大共产党员的要求,而且也是对所有社会成员的根本要求,我们更要重视在全体人民中提倡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

“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高层次的要求,也有低层次的要求。高层次要求,概括起来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既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对共产党员和一切先进分子的要求,在这一高层次要求中,一心为公,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等,都是它的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党章中明确规定,在党的建设中,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是从党员的标准出发所提出的,也是从“为人民服务”的最高要求出发的。

同时也要看到,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为人民服务还有一种低层次的要求,这就是在人和人的相处中,要尽量做到替别人着想,力求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使自己的行为能够给他人和社会带来有益的后果,决不做危害他人和社会的事,使我们的社会人人都是服务对象,人人又都为他人服务,彼此相互尊重、相互服务、相互关爱、共同进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的利益主体尽管要追求个人利益,但只要他们是在遵纪守法和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又是为他人服务的、正当的行为,在道德上就应给予肯定。因为这种正当的个人利益的追求,不但不损害他人、社会和国家的利益,而且还能同时为他人、社会和国家谋利益。一个从事个体生产的劳动者,在他追求个人的正当的利益时,只要他能够想到依靠自己的诚实劳动,使自己的劳动产品符合质量要求,货真价实,以求既有利于自己,也能有利于他人,这种行为也算是道德的行为,也就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意义。

由此可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其最大特点是继承和发扬了革命的优良传统,能够体现先进分子要求而又吸引不同层次的广大群众,更好地实现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的有机结合。为人民服务既伟大又平凡,可以通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表现出来。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无私奉献是为人民服务;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是为人民服务;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也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作为一种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道德规范,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对全体成员的共同要求。在我们的社会里,不论职务高低,人人都能够而且应当实践为人民服务的道德,青年学生应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自己的道德行为从低层次向高层次不断发展,正确处理社会生活中的各方面利益关系,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循序渐进地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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