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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传媒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

时间:2022-11-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测试地点在中国传媒大学南院体育场看台下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心。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标准》的组织和实施。

二、中国传媒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

1.指导思想、理念与观念

(1)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2)建立“健康就是生产力”的理念。

(3)确立“生理—心理—社会”三位一体的三维健康观念。

2.组织机构

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实施过程中的组织管理质量。因此,学校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学校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的领导、体育部、校医院、校团委和学生会共同参与,每学年召开专题会议,把实施《标准》的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的管理体系中,使该项工作成为学校体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

(1)成立以学校主管校长为主任、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标准》工作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中国传媒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委员会

主 任:胡正荣

副主任:张育华 曹银生 姜纳新 孙 婧 廖杨发

委 员:关亚林 胡 芳 刘 灵 蔡 旭 李 众

    李洪岩 李 琳 叶 菁 董克柱 白岚玲

    齐金贵 肖怀宇

(2)体育部成立《标准》测试中心、《标准》咨询中心和《标准》课外辅导站,并针对部分学生的特殊情况开设《标准》辅导课。

3.职责分工

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1)学校领导:主要负责实施《标准》工作的整体部署,制定相关的政策,筹措必要的场地、器材经费,检查各项工作的状况,把握实施《标准》工作的方向。

(2)教务处:主要负责实施《标准》过程中统筹安排测试时间等协调工作;与学生处共同负责,将学生成绩审核与学籍管理工作结合,落实《标准》中的明确规定,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到50分为及格,准予毕业;《标准》成绩不及格者,按肄业处理。

(3)学生处:主要负责将《标准》中规定的奖励制度落到实处,在实施《标准》的工作中,把成绩等级评定与学生管理制度相结合,在每年学生评奖工作中贯彻《标准》中明确提出的“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达到优秀者,方可获奖学分的规定”。与教务处共同负责,将学生成绩审核与学籍管理工作结合,落实《标准》中的明确规定,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到50分为及格,准予毕业;《标准》成绩不及格者,按肄业处理。

(4)各学院:主要负责组织管理学生,与体育部协调工作,确保学生按时参加测试以及与实施《标准》相关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测试时由学院专门责任人或班主任负责将学生组织好,带到测试地点交给体育部测试工作的老师。

(5)体育部:主要负责在体育教学中贯彻落实《标准》,完成《标准》中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指导学生课余体育锻炼,开设《标准》辅导课,组织体育骨干和学生测试员的培训以及对测试数据的收集、登记和上报数据,对统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用以指导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体育部组织《标准》的实施、测试、咨询辅导工作应计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6)校医院:主要负责提供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信息、对具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不适宜参加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出具诊断证明,为学生提供与体质健康相关的医疗保健指导。

(7)校团委和学生会:主要负责配合做好实施《标准》的宣传工作和学生的思想发动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学生会体育部、体育协会、俱乐部和各种学生社团的作用,组织发动学生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锻炼活动,营造人人锻炼、人人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4.测试组织形式

(1)《标准》测试由体育部教师进行整体指导,测试指导,医务监督和各种日常工作的处理。

(2)由体育部与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统筹安排测试时间,以学院为单位,按照本科生各年级行政班组织学生进行测试。

(3)《标准》测试操作人员由体育部教师和经过培训的学生担任,主要负责具体测试,数据处理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5.测试时间与地点

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后的4~10周组织一年级和四年级的学生进行测试,每学年的第二学期开学后的4~10周组织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学生进行测试。测试地点在中国传媒大学南院体育场看台下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心。

6.特殊情况免予测试

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于执行《标准》的申请,具有省市一级医院证明,填写免予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经体育部核准后,可以免于执行《标准》,所填表格存入本人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及格。

7.测试仪器

为使《标准》的实施更加科学、准确、简便易行,测试选用的仪器器材必须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达到测试要求的合格产品,同时应积极创造条件使用计算机和校园网络,努力达到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8.信息咨询

由体育部《标准》咨询中心负责,完成对测试内容、测试成绩查询、运动处方等《标准》测试相关信息的咨询工作。

9.课外体育锻炼与指导

对经过《标准》测试发现自身体质健康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加强课外体育锻炼的学生,由体育部《标准》课外辅导站负责,组织开展具有实效性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学生《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须在本学年度进行一次补测,补测仍然不及格者,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每学年《标准》测试经补考仍不及格者必须参加由体育部《标准》测试中心开办的《标准》辅导课。

10.安全保障

在实施《标准》时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要认真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对生病学生实行缓测或免测。

11.数据管理与上报

体育部群体竞赛管理中心每年12月31日前要将学生《标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报送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12.检查与监督

学校要认真检查监督《标准》测试工作,将《标准》的实施情况纳入学校教育督导内容和评估指标体系。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标准》的组织和实施。并作为进行评优、表彰的基本依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13.未尽事宜

本实施细则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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