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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应注意的问题

时间:2022-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不缴纳党费的,则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是预备党员的,应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组织关系留在本校的党员,待组织关系落实后,凭所在支部的证明到校党委办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正式关系。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根据《××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每位毕业生党员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去学院党委办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应在介绍信所规定的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与所去的党组织取得联系,按照规定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2)如因单位变动或其他原因需换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应在介绍信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到学校党委办办理手续,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3)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因此,对于个人原因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或不及时换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本人作检讨,组织将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不缴纳党费的,则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是预备党员的,应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4)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本校的党员,应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本校的书面申请,按时参加原来党组织生活及缴纳党费;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尽快落实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并在半年内转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转出,需及时与校党委办取得联系,补办手续。(5)组织关系暂保留在本校的预备党员,应定期向本校原党支部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预备期满的,应及时向原党支部组织申请转正,由组织根据情况按正常程序讨论决定。(6)组织关系留在本校的党员,待组织关系落实后,凭所在支部的证明到校党委办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正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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