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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视角下的大学生问题行为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大学生是经过层层选拔后同龄人中优秀人才的集中代表,承载着社会更多的期望,更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二是对大学生的问题行为及时进行矫治,如训诫、谈话、心理咨询、处罚等。
德育视角下的大学生问题行为_青年学术论坛

德育视角下的大学生问题行为

湖北警官学院 刘晓双

行为理论认为人的存在就是人的行为,认识人首先从认识人的行为入手,研究人从研究其行为开始。大学教育要正确地指导学生,必须以认识学生、了解学生、研究学生为前提。要认识和研究大学生,应从把握其行为表现着手。

一、大学生问题行为的界定与类型

大学生问题行为是以主体的年龄特征和行为特征为尺度归纳出来的一种行为类型。不同学科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侧重点出发,对问题行为进行了研究。目前,学术界对问题行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心理学和犯罪学两个领域。

心理学领域的研究过分夸大心理问题的范围,认为所有的行为问题都是心理问题,要依靠心理学的理论、方法来解决,以至于产生了另一种片面性。在这种片面思想的指导下,对问题行为的定义、分类偏重于从心理障碍、变态行为角度出发进行考察,在问题行为的研究方面强调个体的自然属性,而较少考虑个体所处一定的社会政治背景、与社会意识相联系的社会倾向因素,着眼于人与自身、人与他人的关系,强调个体了解自身需求,洞悉自身的心理特点,却脱离了社会、国家和时代的任务。

在犯罪学领域,虽然对问题行为的提法较少,但其研究却包含了相关内容,尤其在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认识方面。青少年犯罪是犯罪学的研究重要内容,犯罪学上青少年犯罪概念是广义的,其目的是为了预防犯罪。它不仅包括犯罪行为,还包括违法、违纪和不道德行为,甚至荒诞的不合社会需要的行为。

德育视角的大学生问题行为,着眼于大学生同社会的关系,是从伦理学,教育学,尤其是思想政治教育即德育的角度来探讨的。可以说在心理学中问题行为的概念是“problem behavior”,在犯罪学中是“delinquency”,而在德育理论中的问题行为概念是“conduct disorder”。前者是广义和基础的问题行为,后两者是狭义的、侧重点不同的问题行为,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互相影响制约。

德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和受教育者的需要,遵循品德形成的规律,采用言传、身教等有效手段,在受教育者的自觉积极参与的互动中,通过内化和外化,发展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法制和道德几方面素质的系统活动过程。现代德育理论不仅注重制度权威,也注重运用心理规律,发挥人的主体性来达到教育人的目的。它处于学科的交叉地带,所以是控制论创始人维纳所指的会产生“最大收获的领域”。从德育视角出发对大学生问题行为进行理论研究,对大学生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实现自我完善,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在德育理论中,大学生问题行为是需要研究讨论并加以解决的不合乎社会要求但性质待定的行为,是指发生在大学生中的违反社会期望和社会规范的一种不良行为模式。问题行为可能是违背家庭伦理、学校纪律、社会道德甚至于法律的行为;可以是普通的不良行为,也可以发展为反社会行为甚至过失、犯罪行为。大学生问题行为可转化为违法犯罪等后果严重的行为,也可转化为正常地符合社会要求的行为,及早地发现并重视大学生问题行为,使之向积极的方向转化,正是研究这一课题的价值所在。

大学生问题行为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类型,既可以从大学生学习和日常生活两方面进行分类,也可以从行为的特征方面进行分类,还可从问题行为发生的面积大小、数量多少进行分类。学习方面主要包括教学活动各环节中的学生的违纪和不适应行为,如旷课、逃学、偏科、作弊等,日常生活方面主要包括吸烟、酗酒、吸毒、赌博等不良生活习性,违背性道德、社会公德的活动等。从行为特征上可将问题行为分为外向型、内向型和偏畸习癖三类。

二、大学生问题行为的表现及其危害

在现代中国社会中,大学生总体上朝气蓬勃,热情奔放,充沛敏感,富有正义感和人生追求,充满强烈的时代气息,但也不能否认部分大学生的行为表现与社会期待之间存在一定差距。社会期望大学生“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1,自觉地把自己培养成为高素质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然而很多大学生不能正确处理这四对关系,存在思想意识上的片面性和心理上的脆弱性,行为表现甚至不能达到社会一般要求。中国大学生是经过层层选拔后同龄人中优秀人才的集中代表,承载着社会更多的期望,更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在发生负面事件时,如果行为人是大学生,一般媒体都会有意地对其身份进行突出,引起人们的非议与反感,对大学教育质量产生怀疑,所以应引起高校教育者尤其是德育工作者的重视。

三、遵循规律,预防与教育大学生问题行为

首先,大学生问题行为的预防与教育应遵循四项原则:

1.教育保护原则 这是指对大学生问题行为应当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以教育大学生、保护其合法权益、身心健康为出发点,通过教育和保护,达到预防问题行为的目的。大学生处于成长阶段、可塑性大,这一特点决定其正处于一个自我抑制能力薄弱的时期,是真、善、美与假、恶、丑的争夺期,是一个需要塑造、教育、保护的时期。大学生发生问题行为,除了自身的主观原因,客观外界环境的好坏也有重大影响,家庭、学校、社会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无论从大学生的特点,还是从问题行为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在预防大学生问题行为时,都必须强调对大学生的教育和保护,而不能不负责任地认为大学生多数已成年,只需法律和纪律的管理约束就够了,高校教育工作者不需要也不可能在这方面有太大作为。

2.及时防治原则 预防大学生问题行为的及时原则,是指根据大学生的身、心尚未成熟的特点,坚持治本和疏导,对大学生的问题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及时做好防治工作,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及时发现大学生的认知偏差、思想问题,主动交流、沟通、释疑解惑,对其不切实际的各种需要加以疏导和控制。二是对大学生的问题行为及时进行矫治,如训诫、谈话、心理咨询、处罚等。及时防治原则的积极意义在于把预防的着眼点放在消除问题行为产生的原因和条件方面,放在预防和矫治大学生的轻微不当行为方面,从而使事后的消极惩罚转向事前的积极预防。这种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原因的作法,有利把问题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达到预防的目的。

3.综合治理原则 预防大学生问题行为的综合治理原则,是指学校要联系家庭、社会做好预防工作,为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一原则是根据大学生问题行为的多样性、原因的复杂性和综合性而提出来的。大学生问题行为是一种“综合症”,解决其问题不能仅靠一个部门、一种办法,而只能是采取综合治理的原则。

4.科学性原则 所谓预防大学生问题行为的科学性原则,是指预防工作应当结合大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大学教育规律、思想教育规律和预防对策的研究。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大学生问题行为的预防,学校、家长要了解掌握大学生生理和心理变化的规律,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既不能武断粗暴,也不能纵容成灾。另一方面表现在对大学生问题行为的处理上要把握好科学的分寸和尺度,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教师在行使惩罚权时要注意公平、公开、公正,明确针对所犯过失或过错而非学生本人,同时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给予特别的关注,防止学生权利缺损或被侵害,并提供可行的救济措施及渠道,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其次,针对问题行为产生的内外之别,其防控也要从内外两方面着手。

1.行为的外部防控 主要有三类:一是从社会防卫角度来讲的环境预防和条件预防,把着眼点放在改变和利用环境上,增加问题行为的难度和风险,减少问题行为的实施机会;二是威慑预防,即通过惩罚措施的制定、运用、执行,达到慑服和教育人的目的,起到防治问题行为的作用及效应。三是心理干预。这些措施的共同特点是可操作性强,在实际工作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不管是“情境预防”、“威慑预防”还是“心理干预”,都是从人的外部采取防范措施,从长远来看,比较被动。

2.行为的内部防控 在问题行为产生的原因中,个体主观内在的原因是起决定作用的,它是问题行为发生的根据。因此从产生行为的本体方面着手进行改造,才能根本上预防问题行为的发生。康德提出“人的理性为自己立法”,强调了道德的主要功能——自律,即人把社会对自己的约束——他律,内化成为一种自我约束力。进一步来说,道德是一种内在的法,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它要求“自律性和利他主义”。通过道德自律,能够达到抑制人的生物性本能冲动、提高道德生活的自觉性、规范自己行为的目的。同时,德育的约束性功能得到正确发挥时,本身就是人获得自由的一种方式。正确进行的德育是人掌握世界的一种手段,德育使人懂得怎样正确对待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学会正确行事的方式,使之更有利于自身的发展,也更有利于周围自然和社会的发展。这种约束的过程就是获得自由的一种方式。

最后,应改进和加强大学德育工作,从根本上防治大学生问题行为的发生。

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政治、文化生活的变革,使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不断丰富起来,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也取得了巨大成绩。在德育改革方面,虽然也有进展,但人们普遍感觉进展不大,这更加说明德育迫切需要改革,只有在深化改革中才能走出困惑的境地。高校德育工作者要从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和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使高校德育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在新的实践中开创新的局面。

1.转变德育观念 要敢于肯定个人的正当欲望,要维护满足个人两个基本需要(物质和精神需要)的平衡,要坚持符合个人和公众利益的一元化导向思想。

2.改革德育内容 德育内容应体现德育的两个规律:社会适应性和个体适应性。德育工作者应把握社会需要和个人需要的统一点,实施个性化教育。在内容上体现德育的三个层次:社会所需、社会所树和社会所倡。要提升德育内容的针对性,特别注意学生突出的问题行为,点面结合,对症下药,解决实际问题。

3.改革德育模式 要把握社会主导和个体接受的契合点,构建咨询式教育模式。在强调人的主体性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社会主导性。要把握社会辐射和个体自择的交汇点,构建全方位育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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